近日,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禄丰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细则》(禄政办通〔2023〕17号),为方便各级各部门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40号)、《楚雄州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办法》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实际,结合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牵头起草了《禄丰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广泛征求了各乡镇、市级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并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并经一届市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定通过。
二、目的意义
该《细则》对深化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构建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符合农村特点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提出了总体要求、主要目标、资金筹措和管理考核等具体内容。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质量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绿色发展,对推动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禄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将提供更好的交通运输保障。
三、主要目标
到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路率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
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四、执行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禄丰市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包括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统计年报里程的县、乡、村道,以及按农村公路管养的省道的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五、主要内容
《细则》分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管理机制、建立考核机制、附则等6章,共31条。
《细则》明确和细化了对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组织机构及职责进,压实了责任。
《细则》明确了资金筹集使用:农村公路养护分为养护工程和日常养护两部分。一是养护工程。《云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规定:省级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县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对列养大桥、特大桥按桥梁长度给予定额补助。省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市级自筹(当前市财政实际配套资金281万元)。二是日常养护。《楚雄州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办法》规定:自2021年起,省、州、市三级公共财政一般预算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标准为: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除省级承担的30%外,其余70%分别由州级财政承担20%、市级财政承担50%。经测算,自2021年起,我市市级财政应配套日常养护资金551.602万元。
《细则》明确了管理机制:市交通运输局指导各乡镇将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作为衡量标准,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鼓励将干线公路建设养护与农村公路捆绑招标,支持养护企业跨区域参与市场竞争。鼓励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养护机械化水平。
《细则》明确了考核机制:每年对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市对乡镇综合绩效考核。建立市级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做好国家级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有关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要组织乡镇围绕路长制、资金保障、创新投融资机制、美丽农村路、创新养护生产模式、信息化管理、政府考核、信用评价机制等试点主题,积极开展试点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