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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第二届一次会议第127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2-1222015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关于市政协第二届一次会议第12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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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住建复〔2022〕34号

关于市政协第二届一次会议第127号提案的答复

李发强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禄丰市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所有城镇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并监督落实住宅小区是否定时召开业主大会履行职责的提案》,巳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市党委对城市基层党建重点工作的安排部署,依法完成无业主委员会城市住宅小区组建业主委员会工作,有业主委员会但到期未换届的小区完成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城市社区党组织对物业企业和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政治引领,完善党组织领导下居民参与物业服务管理和基层治理的机制,提升城市基层社会治理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协调联动运行机制,分类推进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工作,原则上城市住宅小区中,所有商品房住宅小区均要推进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单位型住宅小区、老旧小区分类进行研判后,结合实际组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公租房小区有序推进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工作。根据条块职责和各类组织职能,科学梳理划分责任,着力强化市住建局、市物业管理行业党委统筹指导和监督职能,强化乡镇、社区的属地综合管理职责,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出发点、着力点和落脚点,不断健全完善机制,重点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等问题,优化提升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效能。

依据《禄丰市强化党建引领城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工作方案》由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金山镇党委牵头,组织召开由各市级网格责任单位领导、城市社区“两委”成员等参加的学习动员大会,学习《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楚雄州物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统一制作宣传资料。由各网格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召开党建引领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动员会议,组织干部职工特别是常住在城市住宅小区的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文件和政策要求,认真落实好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由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金山镇党委牵头,由各社区党组织、党建工作组负责,组织各网格责任单位党员及全体干部到挂点联系的住宅小区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和志愿服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横幅标语,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及小区业主进一步宣传组建业主委员会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业主的权利、义务、物业管理有关知识等,激发广大业主参与组建业主委员会的积极性,并对住宅小区居民登记造册,在社区党组织建立小区业主信息档案。由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负责,结合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安排和推进情况,通过电视、微信公众号、广播、e禄丰云等载体,加大宣传动员力度,为推动城市住宅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由金山镇党委、市住建局组织实施,分别对12个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社区所辖住宅小区各党建工作组成员、住宅小区部分业主代表进行培训,进一步把握政策法规、严格程序要求,确保业主委员会成员人选符合相关要求。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答,为严格依法组建业主委员会打好基础。在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和社区的共同努力下,截至8月底,市区(金山镇)共有居住小区157个,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有36个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小区53个(在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后有部分小区进行了合并,其余为有法人责任主体的小区和无管理主体责任的小区),金山镇城区实现了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全覆盖。

在下一步工作中,由金山镇党委负责,市住建局配合,坚持业主自我管理和行政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配合社区党组织进一步理顺小区管理工作,并将业主委员会纳入社区日常管理范围,并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由市住建局指导,社区党组织具体实施,充分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业主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广大业主的宣传引导,并探索建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管理考核办法,逐步完善社区对小区管理的方式方法,提升社区小区的管理水平。

感谢您对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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