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
《禄丰市“十四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已经第二届市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禄丰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禄丰市“十四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
(2021-2025年)
前言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随着人民的需要从物质文化需求发展到美好生活需要,随着中华民族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文化承担起更大的责任和使命,在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中,丰富的精神食粮不可或缺。
“十四五”时期是禄丰市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开启高水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阶段,是全面建设文化强市、旅游强市的关键时期。为推动全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对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十四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云南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楚雄州“十四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禄丰市“十四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十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实现禄丰市文化事业的全面繁荣发展。
《规划》围绕“十四五”期间文化事业发展目标,重点推进以下工作:加快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文物维修保护、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繁荣文艺精品创作及展演、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实施传统工艺保护振兴工程、实施乡村文化振兴工程;明确“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学习教育、加强队伍建设”等保障措施,着力推进全市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圆满完成“十四五”建设发展目标和任务。
第一章 “十三五”发展回顾
“十三五”时期,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禄丰县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公共文化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紧紧抓住云南建设民族文化大省的重大历史机遇,持续加大公共文化建设力度,着力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巩固提升,全县公共文化发展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广通镇综合文化站被中宣部、文化部评为第六届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广通镇文化站基层服务点1名管理人员被文化部授予“文化共享之星”,一平浪镇基层服务点被文化部评为“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示范点”,金山镇文化站被评为“全国优秀文化站”,广通镇甸尾农家书屋荣获“2017年全国示范农家书屋”称号,金山镇官洼社区农家书屋管理员张敏荣获“云南省农家书屋全面建设十周年先进个人”。
(一)建立公共文化发展保障机制
一是出台政策,强化制度保障。禄丰县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民族文化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禄发〔2012〕7号)、《禄丰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禄政通〔2014〕32号)、《关于建设文化旅游强县的实施意见》(禄发〔2015〕6号)、《关于印发禄丰县“十三五”文化旅游倍强行动计划(2016-2020)》(禄政通〔2016〕31号)、《禄丰县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意见》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禄办发〔2017〕6号)等文件,为进一步推进禄丰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提供了强有傛的政策支撑和机制保障。二是加大投入,强化资金保障。“十三五”期间,禄丰县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把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县级非遗传承人补助等纳入了公共财政预算,形成了长效投入机制。三是建立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禄丰县把县乡公共文化重点工作纳入县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制定考核指标和评估考核办法,不断提升考核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四是拓展市场,强化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政府购买“送戏下乡”演出任务,每年投入14.4万元购买28场次的专业文艺演出,积极探索社会力量购买文艺演出的模式。
(二)构建覆盖全县的公共文化设施服务网络
一是加大投入,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日趋完善。禄丰县按标准对县“三馆”进行提档升级,禄丰县图书馆评定为国家一级图书馆、禄丰县文化馆评定为国家一级文化馆、禄丰县博物馆评定为国家三级博物馆,县“三馆”均被评为全州示范馆。二是严格标准,推进乡镇、村(社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十个有”要求,新建或改扩建乡镇综合文化站14个,每个文化站建筑面积均在500平方米以上,其中,有国家一级文化站8个(广通镇文化站、高峰乡文化站、碧城镇文化站、和平镇文化站、仁兴镇文化站、金山镇文化站、一平浪镇文化站、恐龙山镇文化站)、国家三级文化站5个(黑井镇文化站、土官镇文化站、勤丰镇文化站、彩云镇文化站、妥安乡文化站),达标率为92.85%;对面积不达标、功能设施不完善的中村乡综合文化站按照国家一级文化站标准进行新建,2018年建成投入使用。同时,统筹推进村级综合文化活动室、文化活动广场、篮球场和乡镇灯光篮球场建设,全面实现乡镇有部颁标准的多功能综合文化站和标准灯光篮球场、村有多功能综合文化活动室和文化活动广场、社区有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目标。三是整合资源,多措并举加强基层综合文化阵地建设。统筹文化、教育、科技、体育和公共读报栏、乡村学校少年宫、老年活动场所的科学规划、综合利用,把公共文化建设纳入全县“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充分整合各级各类涉农、民生项目和资金,依托扶贫开发整村(乡)推进、“一事一议”普(特)惠制、美丽乡村、新农村省级重点建设村等建设项目,“捆绑式”集中投入,加快推进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禄丰县通过财政融资、项目整合、党费补助等方式,筹集3390万元建设补助资金,完成建设230个村(居)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任务,实现村(居)民小组活动场所全覆盖。
(三)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成为全州示范
按照国家、省、州要求,禄丰县文化馆作为总分馆建设全州试点,制定了《禄丰县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建设方案》,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建设模式:总馆+分馆+基层服务点,建设内容: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综合业务管理平台(PC端),微信公众号(移动端),智能文化一体机(大屏端)、人流量监测系统、总分馆标牌、制度牌及相关管理制度。禄丰县投入102万元,完成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运营监控管理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平台、视频监控系统、文化一体机、人流量监测系统、标识牌、制度牌等建设。禄丰经验在全州示范推广,顺利接受省州文化主管部门的验收。
(四)增强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及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提升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到“十三五”末,禄丰县共建设农家书屋184个,全县馆藏图书达41.97万册,人均占有藏书0.98册,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率0.69次,人均年增新书0.034册,人均到馆次数0.53人次;采取政府采购公益性文艺演出的方式,每年投入14.4万元采购“送戏下乡”28场次到全县14个乡镇巡回演出;禄丰龙文化演艺传播有限公司每年“送戏下乡”演出80场次以上。二是提升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禄丰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和乡镇文化站制定了免费开放公示并严格执行;通过积极争取上级支持,配备流动图书车1辆、流动电影放映车1辆、流动舞台车1辆,县图书馆年均下基层服务50次以上,县文化馆年均组织流动培训50场以上、流动展览10次以上,县博物馆流动展出10次以上,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公共文化服务;“三馆一站”设置方便残障人士、老年人、少年儿童活动的区域和服务项目,开展面向低学历人群的文化培训;逐步建立了覆盖城乡的网上文化馆、网上图书馆、网上博物馆。
(五)成功打造省州级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试点
2017年,禄丰县广通镇清风村委会、甸尾村委会2个省级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试点项目顺利通过省文化厅验收。2018年打造了一平浪镇苏家村为州级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试点。在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立以村文化室为主体,整合党建、宣传、文化、体育、科技、民政等系统资源,拓展文化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功能,实现了行政村文化服务中心多部门协同建设、村组统一管理、综合开展服务的目标,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创新培育公共文化服务品牌
通过举办恐龙文化旅游节、土官桃文化旅游节、广通彝族情人节、中村阿勒赛装节、中村阔时节、一平浪杞栽火把山、黑井盐龙女文化节、高峰彝族火把节、仁兴大箐花山节、一平浪芦山文化节、和平水果文化旅游节,新承办侏罗纪新村谷花鱼节、金山科甲丰收节、中村叽拉稻花鱼节等各具特色的民族传统节日,打造了多姿多彩的节庆旅游品牌,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以中国原生民歌节进村寨活动和世界恐龙谷二期开园及楚雄火把节文化周活动为锲机,穿插展示仁兴苗族滚锅舞、高峰大刀舞、广通彝族牛灯舞、金山羊老鼓舞等禄丰县非遗传承项目;在景区内还植入了彝族文化元素,让彝族文化和恐龙文化相得益彰,真正实现文旅融合发展。
(七)文化遗产保护取得重要成果
一是强化培训。邀请州非遗专家对14个乡镇文化中心主任及非遗专干共40人进行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工作的业务培训指导;州县文化馆联合在中村乡叽啦传习所共同举办彝族服饰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及彝绣骨干培训班,参训学员50人。二是强化宣传。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组织志愿者在县城内人员密集的街道发放《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彝族服饰保护条例》宣传单;在乡镇设置“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分会场,开展非遗展演展示活动。三是做好项目申报。十三五期间,禄丰县非遗申报成果显著。禄丰醋制作技艺传承人杨爱萍和彝族服饰传承人普华珍2人公布云南省第六批省级非遗传承人;禄丰县11个项目和13名传承人公布为楚雄第五批州级非遗名录;禄丰县5个非遗项目,7个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公布为第六批县级非遗保护名录。四是加强文物保护力度。滇缅铁路禄丰炼象关桥隧群被公布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黑井文庙、黑井庆安堤等三处不可移动文物被公布为云南省第八批文物保护单位。十三五期间,累计投入经费近2000万元,实施了禄丰腊玛古猿化石地点保护设施建设工程、禄丰县恐龙博物馆展览提升改造工程、禄丰星宿桥和丰裕桥保护维修工程、开宁寺、黑井文庙、庆安堤、大龙祠、观音寺、禄丰盐井遗址等一批文物的保护维修工程。五是认真落实文物消防安全“一项一策”和巡查制度。加大文物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州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一项一策”达标建设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全县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一项一策”已经按照文物建筑的实际情况建设了相应的消防设施,具备了基本的消防安全防灭火能力。六是积极开展文化交流。县恐龙博物馆两尊金铜造像参加云南省博物馆举办的《妙香秘境--云南佛教艺术展》在省博物馆、台湾、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巡展,宣传了禄丰悠久的历史文化,提升了禄丰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八)加强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完善公共文化人才教育培训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培训制度,乡镇文化站、村级(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均5天以上,县图书馆、博物馆(文管所)、文化馆人均参加脱产培训15天以上,全县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培训班年均组织2期,人均参加全国基层文化队伍远程网络培训时间达50课时以上。二是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配备3个人员编制的创建标准,全市14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应配备人员编制42个,实际配备58个;全县14个乡镇165个行政村(社区)落实了专兼职村级文化辅导员165名;建立基层乡土文化人才档案,培养乡土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和文化活动积极分子。三是建设一支完备的基层文化服务队伍。制定下发了《建立禄丰县文化志愿者实施方案》、《禄丰县文化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成立了禄丰县文化志愿者管理指导委员会和禄丰市文化志愿者总队,对全县文化志愿者队伍工作进行组织协调;乡镇也根据要求制定了相应的文化志愿者管理规章制度,组建了文化志愿者队伍。全县现有志愿者队伍17支173人。四是建立基层业余文艺队伍发展机制。扶持农村业余文艺演出队,打造“一村一精品,一镇一特色”的地域文化,促进农村业余文艺演出队伍的健康发展。全县每村都至少有业余文艺团队2支,共计509支。
(九)国家示范区创建成果显著
2016年1月、3月、4月,州、省、中央验收组分别到禄丰县图书馆、文化馆、示范区创建成果展室、金山镇文化站、官洼社区、南雄岔河村实地检查。州考核组认为,禄丰县按照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规划认真落实有关要求,各项指标任务顺利完成,在全州各县市起到了带头示范作用,创建工作成效显著。省文化厅验收组对我市示范区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文化部验收组认为,禄丰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成效显著、特色突出、亮点频现,实地检查验收共25项、65个指标基本达标,其中62个指标被评定为优秀,优秀率达95.38%。禄丰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绩。
与此同时,全县文化事业发展仍存在一些发展中的问题和“短板”,突出表现在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全县文化人才队伍分布不均而且总量相对较少、基层文化干部的专业素质偏低、乡镇文化专干专职不专用、专业文艺院团队伍老化、育人、选人、用人、留人机制有待进一步创新、文化设施管理机制不健全等方面。“十四五”期间,全县要有针对性地推进“补短板”工程,更好地推进全县文化事业繁荣跨越发展。
专栏1:“十三五”文化事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短板 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公共服务体制改革对农村公共服务的投入缺乏硬性规定,导致公共文化设施农村公共文化活动经费投入不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力度不足。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人才培养、节目排练、造型、服装、乐器等难以到达良好的水平。目前县、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还很艰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短缺,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受到资金短缺的制约,一些文物保护单位亟待维修。 文化人才队伍培养不足。全县文化人才队伍分布不均而且总量相对较少,基层文化干部的专业素质偏低,乡镇文化专干专职不专用,育人、选人、用人、留人机制有待进一步创新。一是为更多的艺术创作者提供机会,为高层次艺术人才的引进开辟绿色通道。二是加强创作人才梯队培养,制定专门的培养计划,提供业务进修、交流的机会。三是搭建团(院)校合一新模式,鼓励文化院团与艺术院校合作办学。 文化设施管理机制不健全。“三馆一中心”文化设施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在科学管理、创新发展、管理运营等方面有待进一步的探索和推进。重建轻管的局面没有得到有效扭转,文化设施不仅要“建”好,更要“管”好,现阶段基层文化单位的文化设施的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基层文化设施经费得不到机制性的保障,部分基层文化设施文化专干不专业也不专用,不善于发挥自己的才智和专长。 |
第二章 “十四五”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发展的论述和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着力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体系、新时代艺术创作体系建设,推进文旅融合发展、文化供给侧改革,提高文化开放水平,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努力开创新时代文化强市建设新局面,为奋力推进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凝聚磅礴发展力量、发挥正确价值引领、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有力文化支撑,努力实现禄丰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大力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指导实践、教育人民。着力提升主流意识形态凝聚力吸引力,切实做到“两个巩固”。全面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
坚持正确前进方向。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文化自信。把握正确价值取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共建共享,补齐短板、兜好底线,推进城乡文化协调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着力提高人民群众文化参与度和获得感、认同感,提升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形成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努力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强烈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传承弘扬优秀文化。用好用足历史文化、民族文化资源,着力在保护传承、转化创新、拓展提升、普及教育上下功夫,不断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切实增强各族群众的文化归属感。用好用足红色文化资源,大力弘扬共产党人开天辟地和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和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立党为公和执政为民的奉献精神,让“红船精神、长征精神、抗战精神”在龙乡大地放射出耀眼光芒。
坚持改革创新发展。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新一轮科技变革和产业变革的要求,加大改革发展力度,全面推进文化观念理念、内容形式、方法手段、载体渠道、体制机制、政策措施等创新,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为各族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
坚持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文化”,实现“文化+”融合发展,促进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拓展文化产业发展空间,为国民经济和社会转型升级注入文化活力。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标全面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全面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楚雄州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体系、文艺精品建设工程、节庆文化品牌培育,努力实现全市文化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加强优秀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助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基本实现文化强市目标。
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为新起点,积极推动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纳入美丽县城、特色小镇、美丽乡村规划建设,实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更新与提升计划,优化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齐、建美公共文化设施,推动各地文化设施成为城乡亮点或标志性建筑,构筑公共文化新空间,延伸公共文化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加强艺术普及,创建群众文化品牌。持续巩固提升基层文化活动、业余文艺队伍扶持、基层文化阵地管理等文化活动品牌。开展各级公共文化示范性单位创建活动,深化文旅融合,开展各级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功能融合示范建设,激发公共文化新动能。引导社会参与,拓宽公共服务路径。促进志愿服务,壮大公共文化服务队伍。积极推动禄丰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到“十四五”末,全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便利化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公共文化空间布局更加均衡,产品体系更加完善,资源配置更加高效,社会参与更加活跃,智慧服务更加友好,城乡文明程度和人民群众文化素养全面提升,人民群众享有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有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
第三章 文化事业重点任务发展规划
第一节 加快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创新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文化自身发展规律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模式。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出更多服务项目,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加大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力度,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管理运行机制,加强基层公共文化队伍建设,持续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一)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
设施建设标准化。推进大剧院建设,充分利用已有的基层文化活动设施,按照乡镇综合文化站“十个有”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九个有”建设标准,提升改造3个文化站和一批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服务内容标准化。坚持以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导向,以国家、省、州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为指导,落实禄丰市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切实保障城乡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绩效考核标准化。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机制,对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服务效能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与职称评定、绩效工资挂钩。
(二)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发展。以标准化促进均等化,推动城镇、农村、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同步发展;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
推动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的特惠式发展。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将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老年人等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对象,设置针对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与国家和省、州乡村振兴战略结合,积极争取中央、省、州财政对禄丰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资金的支持力度,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三)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
搭建互联互通的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结合“数字经济”“智慧城市”等国家重大信息工程建设,依托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建设等一系列重大公共数字文化建设项目,通过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综合业务管理平台(PC端),微信公众号(移动端),智能文化一体机(大屏端)等多种方式向基层群众提供文化共享工程数字服务产品,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在基层实现共建共享。
(四)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
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巩固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继续深入推进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免费开放工作,结合当地群众需求开展错时服务、预约服务等。培育文化类社会组织。加强对文化类协会、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文化类社会组织的引导、扶持和管理,明确功能定位,促进规范有序发展。大力发展文化志愿服务。进一步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工作机制、活动运行长效机制、奖励激励机制,完善各级志愿服务组织网络,整合志愿服务资源,提升志愿服务水平,推动志愿服务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展现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工作成果,扩大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社会影响力。
专栏2:建设一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项目 |
巩固提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项目——按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要求,以第四批验收标准为指标,以中部标准为目标,加快推进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 公共数字文化建设项目——完善公共文化场所网络接入和WIFI服务,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数字文化馆、数字图书馆、智慧书屋、公共电子阅览室等公共数字文化设施建设和转型升级,加快开发特色数字文化产品。 文化帮扶项目——资金、项目和政策向欠发达乡镇、乡村的倾斜,以数字文化服务、乡村文化人才培养、流动文化服务、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文化帮扶等为重点,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群众性文化活动建设项目——实施“戏曲进乡村”“送戏下乡”“送书下乡”“送电影下乡”活动;推广“大家乐”广场文化活动;打造“恐龙节”“花山节”等民族节庆活动品牌;扶持每个乡镇组建5支以上业余文艺队,每个行政村(社区)建成1支群众业余文艺演出队伍。 “书香禄丰”建设项目——重点推进全民阅读进校园、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等工作,广泛开展“名师名家进校园”“公益诵读”、读书知识竞赛、征文、经典诵读、“我的书屋、我的梦”农村少年儿童阅读实践等各类活动,全市群众阅读率达到80%以上。 公共文化设施重点项目——实施禄丰市大剧院、禄丰市数字文化馆、禄丰县数字图书馆、禄丰市智慧书屋、禄丰市文化馆(站、室)提升改造、禄丰市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设施设备配置等项目。 |
第二节 加强文物维修保护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切实做好第九批全国、全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四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储备和勘查、研究和申报工作,通过普查申报,争取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现有的3项增加到4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由现有的9项增加到11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由现有的17项增加到20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由现有的61项增加到80项,争取各级文物维修保护资金投入比“十三五”时期增长10%。按照“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统筹安排、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原则,编制《禄丰市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划定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明确文化遗产类型,制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指导意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对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多渠道筹集文物保护资金,加强文物维修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监管,加强历史遗存、传统村落、农耕文化的普查工作。
加强对国家、省、州、市级文物保护,实施黑井文庙、黑井庆安堤、滇缅铁路禄丰炼象关桥隧群等文物保护工作,实施乡村革命文物认定、分级和保护修复,推动红色文化遗产和革命遗址保护与红色旅游开发工作,进一步挖掘、整理中国工农红军红二、六军团过禄丰遗迹,提升妥安乡琅井村、一平浪马高鲁村、勤丰镇马官营红色旅游知名度,缅怀革命先烈,弘扬长征精神,继承和发扬革命先辈的光荣传统,促进乡村振兴;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建立文物研究保护和人才培养协同机制,与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云南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院建立专业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就业实习基地。加强对妥安乡琅井村、金山镇炼象关等传统村落保护;加强传统村落保护、特色民居、民宿建设等专项规划编制,对乡村文化进行分类保护;支持建设旅游民俗,促进古村落、古民居民宿的保护振兴和利用。在中村、高峰少数民族聚集区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工程,建成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典范,带动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的保护发展。建设村史馆,收集乡村经济社会、生产生活变迁物证等传统文化综合保护与展示。
专栏3:文物维修保护项目 |
大龙祠古建筑群、明清古驿道、三华寺、石家大院、起凤塔共5个文物维修项目。 |
第三节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楚雄州彝族自治服饰条例》,切实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与传承工作,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文化支撑作用。开展国家级、省级、州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调查、申报、认定工作,命名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推荐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线路,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鼓励高校、企业和社会参与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继续推进云南省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中村叽拉)建设。深入推进民族文化“双百”工程。充实完善《禄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建立禄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数据库建设。
第四节 繁荣文艺精品创作及展演
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以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创作和生产机制,推动文学艺术创作全面繁荣。积极实施精品战略,出台激励机制,狠抓文艺作品的创作。精心组织好全州新剧(节)目调演、恐龙文化旅游节、火把节等重大文艺演出活动。坚持开展“送文化下乡”文化惠民活动。加强对文化站、农村业余文艺演出队的扶持和人员的培训辅导。
第五节 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大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为广大群众主动参与文化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广泛开展“全民阅读”、“文化三下乡”、激情广场“大家乐”等文化活动。积极搭建公益性文化活动平台,努力提升各乡镇节庆品牌文化活动及社区文化、企业文化、乡村文化、机关文化、校园文化的影响力。组织开展社区文艺展演、农民文艺汇演、文艺人才选拔赛等活动,鼓励和支持群众自创自办、自编自演、因地制宜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形成季季有汇演、月月有演出、天天有活动的文化景象。培育成长性的草根文化,树立引领性的书香文化,弘扬时代性的先进文化,充分发挥文化的熏陶、教化、激励作用。
第六节 实施传统工艺保护振兴工程
实施传统工艺振兴工程,推动禄丰传统工艺与现代艺术的融合创新。加强传统工艺的挖掘、记录和整理,对濒危传统工艺项目,加快实施抢救性记录,落实保护传承措施。对彝族刺绣、彝族服饰、九渡土纸制作、黑井盐焖鸡、禄丰剪刀等禄丰本土传统民族民间工艺进行重点扶持培养,提升传统工艺产品的整体品质,打造禄丰民族特色文化。大力培养传统工艺的能工巧匠,积极支持民间艺人、非遗传承人参加省、州传统工艺评选比赛,提高知名度,推动禄丰传统文化走出去,让更多人了解和熟悉禄丰优秀民族传统文化,促进传统工艺振兴发展。
第七节 实施乡村文化振兴工程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繁荣兴盛农村文化,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改善农民精神风貌,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大力实施乡村文化铸魂工程,深入挖掘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大力推进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推动乡村文化产业化发展,加强乡村文化队伍建设,开展乡村文化活动,建设乡村“文化大院”,让文化在乡村释放当代价值,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哺育养分和有力支撑。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是推进文化事业发展、建设“民族文化强市”的根本保证,市委、市人民政府要把文化事业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整体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科学发展的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年度重点督查事项,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
第二节 加大资金投入
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协调整合、扶贫开发、乡村振兴、科技培训等资金,支持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把重大公共文化惠民工程、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重要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设立农村文化专项资金,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严格按照省、州党委、政府的文件要求,把文化事业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完善投融资体系。把社会力量兴办文化产业纳入各项公共文体发展规划,吸引、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政策许可的公共文化领域,建立新型的公共文化投融资机制。
第三节 强化学习教育
切实加强全市文化系统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努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干部职工队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云南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巩固“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成果,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文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在新形势、新常态下,确保楚雄州文化事业健康发展。
第四节 加强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市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和乡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中心聚集文化人才的优势,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要保证配齐“三馆一站”工作人员,发展壮大市演艺公司队伍建设,从全市各行业、各单位选聘一批爱好文艺工作,具有一定地方文化基础的优秀人才,组建文化志愿者队伍。积极聘请省州教授、专家、学者来我市开展文化活动,逐步形成特色文化产业聚集人才、培养人才的良好态势。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素质过硬、业务过硬的文化专业人才队伍,为发展我市文化事业提供人才保障,努力促进我市文化事业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