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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禄丰市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解读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2-1008003 公文目录:政策解读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2年10月08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关于《禄丰市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08日


近日,市政府印发《禄丰市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生态制度、提升环境质量、优化生态空间、发展生态经济、践行生态生活、培育生态文化,逐步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生态安全屏障更加巩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基本建立”的目标。

《方案》突出目标导向,分年度逐步实施。2022年,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进一步优化,世界一流“三张牌”特色优势进一步凸显,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不断调整优化,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启动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申报创建工作。2023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力争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产生活方式进一步优化提升,绿色转型步伐进一步加快,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新成效,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2024年,生态文明建设6大体系基本形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生态空间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生态安全屏障更加巩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基本建立。

《方案》围绕“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推进环境治理体制机制现代化”几方面,详细部署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力争到2024年,实现“绿色食品产业、绿色能源产业和大健康产业占全州GDP的比重达2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水平稳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力争达到60%,其中收集处理率力争达到25%,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率达到100%;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受到严格保护,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环境未造成明显影响;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2.5%以上;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具体目标。

《方案》同时阐明了保障措施:一是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各单位“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二是积极向中央、省、州争取资金和项目,整合市级各部门生态环保、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等方面的资金,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三是加强生态文明科技创新,加强绿色发展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全方位引进、培养和用好人才;四是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奖惩、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原件:《禄丰市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