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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城管复〔2022〕1号 签发人:刘生寿
禄丰市城管局关于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5号
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李文等5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取缔市区公共停车位收费的建议》(第185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们在禄丰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禄丰市已经成功撤县设市,并且被省级文明城市、美丽县城,国家卫生城市创建通过省级技术评定,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人民幸福指数逐年提高,但全市公共停车位收费问题与禄丰市的发展不配套、格格不入,州内大姚县属农业县也只是加强管理不收费”。
建议:加强管理环境建设,取缔市区公共停车位收费。
我局对你们提出的建议作了认真研究,并积极开展办理工作:
自禄丰市实行城市精细化管理以来,全面落实住建部提出的“721”工作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我局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由被动管理转为主动服务,由末端执法转为源头治理,严格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三精一严”,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努力打造生态宜居美丽的人居环境。
针对你们提出的“取消公共停车位收费建议”的问题,经调查发现,禄丰市大部分居民小区存在地下停车场、收费管理的公共停车场、车库闲置的现象。究其原因,由于城区巷子较多,空地较多,部分居民为节约家庭开支不愿购买或租赁小区停车位(库),而是找巷子或者空地随意停车;还有部分市民临时停车也为了省钱、出入方便,不愿意将车辆停放在公共停车场,而是就近在道路上停放。若取消公共停车收费,大家都不用购买、租用小区内部地下停车场、收费管理的公共停车场、车库,都把车辆停放在公共停车泊位上,务必导致“停车场空荡荡、周边道路满当当”,临时泊位车辆停放缺乏流动性,丧失了临时停车泊位的意义,使真正需要短时间临时停车的市民找不到临时泊位,既影响市容,又阻碍交通。
为充分利用停车资源,满足停车需求,改善交通状况,并挖掘潜力,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公共停车收费是经过组织召开听证会、征求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员的意见、经原十五届县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通过《禄丰县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管理实施办法》及《禄丰县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管理规定》、报经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审查备案(楚府规登〔2013〕2号)、发出公告《禄丰县人民政府公告第1号》才实施的。
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增势迅猛,停车供需矛盾日益加剧。据统计,现目前我市建成区金山镇共有公共停车泊位3079个,然而拥有各种机动车辆41427辆(含摩托车,但不含在昆明购买落户以及流动人员驾驶的车辆)。为解决市民停车难的问题,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和安排:“应划尽划”,禄丰市城管局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在城区公共用地上,能划的地方都进行了施划,以满足市民的停车难问题。现禄丰市城区的道路标识标线政府已明确由禄丰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施划,公共停车资源实行收费也是作为成本回收及停车场后期管理维护的部分经济来源之一。
从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来说,城区道路实现机非分离、人车分离、各行其道、停放有序,是文明出行的象征。在加强道路停车秩序管理的同时,禄丰市委、市人民政府相关会议已明确提出,要求沿街所有单位、企业,有条件对外开放的要向社会提供有偿停车服务,住建部门要加快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使所有停车资源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真正解决停车难问题。
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禄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