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禄丰市人民政府批准,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禄丰市“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的通知》(禄政通〔2022〕22号),以下简称《规划》。为便于全市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深入贯彻实施《规划》,现解读如下:
一、《规划》的背景意义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的重要开端,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迈向基本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省、州、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不断提高自然灾害防治体系与防治能力现代化水平,防范化解重大灾害风险,推进禄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制定本《规划》。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
《禄丰市“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依据《禄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楚雄州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政府文件等充分衔接融合,确保与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效衔接。
《规划》包括5个部分。前言介绍《规划》的定位、编制规划的意义和依据。第一章是现状与形势,主要是总结回顾“十三五”时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主要成效,分析研判“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与机遇。第二章是总体要求,介绍“十四五”时期全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第三章是主要任务,介绍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两项主要任务”。一是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现代化“五项体制机制”建设,即: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健全信息共享发布处置机制、健全综合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健全共建共治社会治理体系、健全科普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二是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现代化“五个能力”建设,即:提升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能力、提升灾害工程的防御能力、提升救灾救援能力、提升城乡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应急救灾物资保障能力。第四章是重点工程,介绍防灾减灾救灾6大重点工程,即: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工程、灾害防御能力建设工程、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数字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工程、应急保障能力提升工程。第五章是保障措施,介绍组织保障、资金保障、人才队伍保障、监督保障等4项保障措施。
三、《规划》的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我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法治化水平迈上新台阶,自然灾害防治工程和新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数字治理和社会治理能力取得新突破,支撑保障能力取得新成效,城市初步具备综合抗御6.0级左右地震的能力,农村地区综合抗御灾害的能力明显提升。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年均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控制在2.0以内。到2035年,平安禄丰建设达到更高水平,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基本实现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群众生活更加美好。
(二)分项目标
体系建设:建设防灾减灾救灾法制体系,完善协调联动的防灾减灾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资源共享信息,打牢基础,努力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社会主动参与,共管共治,政府统一指挥,灵敏高效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体制机制。
防震减灾:到2025年,地震灾害风险预警业务发展更加成熟,全市基本具备防范化解6级左右地震灾害风险能力,基本具备分钟级地震速报、10分钟级市县级地震烈度速报能力;市城区及中心城镇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0级左右地震的能力。
地质灾害:风险底数基本查清。综合运用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价、风险普查、地质灾害隐患动态“三查”等工作,彻底摸清地质灾害的风险底数,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监测能力不断提升。夯实群专结合的“四重”网格化监测预警体系,实现智能化监测预警全覆盖,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模型,优化风险防范区降雨阈值,显著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精准度,提高地质灾害预报科学性。隐患威胁明显减低。拓展地质灾害治理思路,将地质灾害治理与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相结合,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在保障安全的同时,充分考虑搬迁群众的生计和发展问题。力争使受现有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财产减少15%、威胁人口减少20%。其余受威胁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危房改造:对因灾搬迁避让项目,根据辖区内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受灾害威胁的轻重缓急程度,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逐年实施的方式,与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有机结合,整合部门资金,统筹安排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群众搬迁避让。确保群众搬得走、留得住、生活水平有提高。到2025年,全市中小学校舍D级危房全面拆除重建。继续推进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实施现有农村危房改造全面清零,完成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3000户以上。
森林防火: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方针,以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为目标,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
防洪抗旱:结合我市经济发展规划,继续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成利用科技手段对市域内小(二)型水库实施监测的防范体系,基本消除病险水利设施安全隐患,建立山洪灾害防治区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坚守水生态环境底线,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确保水质水量有保障、河湖水域不萎缩、生态功能不衰减、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打造山青、水净、河畅、湖美、岸绿的美好家园。开源节流并重,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河湖水系连通性逐步提高,已建水源工程效益充分发挥,水资源调配能力增强,基本形成水资源合理配置格局。实现江河湖库水源涵养能力明显提升,江河湖泊水质持续向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取得新成效,水美乡村建设有序推进。
消防安全:全市消防救援事业实现较大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工作基础更加扎实、应急处置更加高效、消防文化更加繁荣,综合评价指标达到全省中上水平。消防治理体系和能力与在全州的经济社会发展地位相匹配、与灾害事故形势任务相适应,全社会本质消防安全水平明显具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代特征。年均10万人火灾死亡率控制在0.18以下,年均GDP火灾损失率控制在2‰以下,全市无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灾害救助:以科技进步为依托,增强救援队伍的战斗力建设,建立起人员组成精干、听从指挥、响应快速、手段先进、团结协作、能打胜仗的专业救援队伍。达到偏远地区自然灾害发生10小时之内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重点地区可在6小时内得到基本生活救助。探索建立重大灾害保险制度,推进保险业参与防灾减灾事业,提高参保率,大幅提高自然灾害保险赔款占自然灾害损失的比例。
综合减灾:防灾减灾全民素质提升工程有序开展,结合防灾减灾宣传,扎实推进防灾减灾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实现宣传全覆盖。组织开展居民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和逃生避险演练,鼓励支持以家庭为单元储备应急物资,提升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避难体系建设,按照人均1.5平方米的要求,加快推进市、乡镇、村(社区)三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继续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2个,积极争取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市)”,提升应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防御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规划》的重点工程
“十四五”时期,通过实施6大重点工程,推动规划目标全面落实。
一是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程。推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运用转化,搭建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构建集态势感知、风险评估、分析预判、灾害预警、指挥调度等功能为一体的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支撑体系,强化自然灾害信息共享。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实现各级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与应急指挥平台数据对接,推动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快速、精准、有效发布,为政府决策部署、部门应急联动、群众防灾避险提供重要支撑。
二是自然灾害防御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提升防汛抗旱的指挥决策能力、抢险救援能力、科技支撑能力和综合保障能力。结合全省洪涝灾害特点,远近结合、综合施策,以江河防洪能力提升、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预防和超标准洪水防御为重点,加快补齐防洪薄弱环节短板。统筹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管网等重要生命线安全系统建设及改扩建工作,改造重点防洪城市排涝和应急抢险设施,强化极端自然灾害情况下核心区域、重要用户的应急保障能力,提高学校、医院等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灾害设防水平。
三是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融合救灾物资储备与调拨发放、救援力量训练和调动、紧急医学救治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应急救援训练基地体系。优化消防救援站点布局,积极推进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达标创建项目和勤丰危化园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提升森林消防装备科技化和体系化水平。发展多层次应急救援航空力量。
四是数字应急能力提升工程。依托省“1+4+18”区域应急指挥中心布局,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投资建设禄丰市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融合应急值守、预测预警、指挥调度、视频会商、实时监控、物资保障、灾情发布、舆情监控、统计分析等功能于一体的应急指挥中心。
五是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基层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着力提升灾害风险隐患排查、预警信息传递、紧急转移避险、先期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发挥应急广播在突发事件预警作用,建设统一协调、上下贯通、可管可控,覆盖全市所有村委会(社区)的应急广播体系。加强新技术在基层防灾减灾工作中的应用普及,建立具备在线学习、业务交流、经验分享与专家技术咨询功能的网络支持平台。科学规划建设城乡应急避难场所,提高应急避难场所覆盖率,提升管理和服务能力。
六是应急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完善四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形成以州级为中心,县市为支撑,乡镇为依托,村委会(社区)为基础,纵向衔接、横向支撑、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的四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立重特大灾害应急响应现场指挥部后勤保障机制,确保灾害发生后10小时内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同时为现场指挥部提供后勤保障。
五、《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是组织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本地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根据本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组织编制有关规划或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主体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二是资金保障。完善全面加强自然灾害防治体系与防治能力建设的资金多元投入机制,拓宽资金投入渠道,统筹各部门既有渠道资金,积极争取各级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三是人才队伍保障。从业务理论、器材装备管理使用、脱岗培训、训战结合等方面,实施专业人才培养,全面提升专业素质,提高各岗位履职能力,统筹用好人才资源,为防灾减灾事业提供充足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四是监督保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将应急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落实,建立规划实施跟踪评估制度,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地方和部门工作监督和考核评价体系。健全动态调整和修订机制,完善实施监督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