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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禄丰市“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2-0823002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2年08月23日 发文字号:禄政通〔2022〕26号 主  题  词: 标      题:禄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禄丰市“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23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

《禄丰市“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2021—2025年)》已经第二届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禄丰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禄丰市“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

(2021—2025年)

2022年6月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主要成效和经验做法

第二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现状分析

第三节 发展机遇和困难挑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创新帮扶

第四节 主要目标

第三章 重点任务

第一节 乡村特色产业帮扶工程

第二节 稳定就业帮扶工程

第三节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程

第四节 生态经济发展工程

第五节 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第六节 乡村公共服务提升工程

第七节 乡村治理工程

第四章 投资估算

第一节 总投资估算

第二节 分年度投资

第三节 资金来源

第五章 政策措施

第一节 财政投入政策

第二节 金融支持政策

第三节 完善土地政策

第四节 人才支持政策

第六章 帮扶机制

第一节 建立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

第二节 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机制

第三节 健全东西部协作和社会力量帮扶机制

第四节 完善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使用机制

第五节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机制

第六节 完善实绩考核和督促检查机制

第七章 组织领导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 加强统筹协调

第三节 加强规划实施

第四节 加强信息管理

第五节 加强宣传工作

附 件

前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禄丰市大力弘扬“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脱贫攻坚精神,各级各部门精诚团结、不懈奋斗,社会各界关心支持、鼎力相助,我市同全州、全省、全国一道,取得了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7242户26362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1个贫困乡镇和104个贫困行政村全部出列,贫困发生率从8.12%下降为0。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标志着我们在团结带领各族群众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我们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中央决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确保连续性,对脱贫地区、脱贫群众“扶上马送一程”,实现一年全面巩固、三年全面拓展、五年全面高质量过渡。

依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编制“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要求,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规划紧扣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这条底线,以实现更高水平的脱贫质量为目标,紧紧围绕州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思路,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持续强化责任、政策和工作落实,抓实“四个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全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平稳有序衔接。重点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打牢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到村到户基础,突出产业帮扶、就业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教育帮扶、健康帮扶、生态帮扶、社会帮扶、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人居环境改善、村组基础建设等重点项目,推进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规划实施范围是全市14个乡镇,规划实施期限为2021—2025年。

本规划是“十四五”时期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指南,是制定相关有效衔接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监测帮扶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统领。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十三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更加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做出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坚持以脱贫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打赢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效。跨入“十四五”,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四五”纲要建议指出: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在西部地区脱贫县中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增强其巩固脱贫成果及内生发展能力;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因此,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关系到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关系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局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关系我市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经济繁荣大局;必须站在践行初心使命、坚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举全市之力,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目标。

第一节 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主要成效和经验做法

禄丰地处滇中腹地,是楚雄州的东大门。市人民政府驻地金山镇,东距省会昆明97公里,西离州府楚雄85公里,东临昆明市富民县、安宁市和西山区,南接楚雄州双柏县和玉溪市易门县,西倚楚雄州楚雄市、牟定县,北连楚雄州元谋县、武定县。禄丰市既是滇中城市经济圈的重要板块,也是昆明通往滇西方向的必经之地。全市设3乡11镇167个村(居)委会,“十三五”末全市总人口42.16万人,其中:乡村人口23.7万人,城镇人口18.46万人。少数民族人口11.5万人,占总人口的27.3%,其中彝族人口8.3342万人,占总人口的19.8%,占少数民族人口的72.4%。

禄丰市虽非贫困县,但贫困村数量全州最多、贫困人口数量位居全州第五位,同属楚雄州脱贫攻坚主战场。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禄丰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州委工作安排,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切实把全市现行标准下所有贫困人口2020年全部脱贫作为最硬政治任务、最高政治使命和最大政治责任来谋划推动,紧扣“六个精准”,抓实“五个一批”,聚焦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举全市之力向贫困发起总攻,坚决兑现小康路上不落一户一人的庄严承诺,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全市脱贫攻坚总体上取得全面胜利。截至2020年12月31日,7242户26362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退出,1个贫困乡镇、104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全市综合贫困发生率由2014年的8.12%下降至0,圆满完成减贫目标任务,脱贫攻坚成效顺利通过省州考核验收,千百年来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决定性成效,主要做法和经验集中体现在五个方面。

第一,突出思想引领,明确最硬政治任务。充分利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始终坚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每月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定期召开相关会议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先后共组织脱贫攻坚专题培训10余场9800余人次,确保脱贫攻坚战略上更加主动、战术上更加精准。

第二,突出组织领导,抗牢最硬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五级书记抓扶贫”的责任制,认真落实各级党政一把手双组长制度,市委书记、市长带头负总责,带头对贫困村实现遍访,力量统筹和资金安排首先考虑脱贫攻坚,真正做到以脱贫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健全完善县处级领导挂乡联村方案,与14个乡镇、25家市级行业部门签订年度脱贫攻坚责任书,明确年度减贫任务和时限,全面压实乡镇、市级部门主体责任;选派104支驻村工作队现贫困村驻村帮扶全覆盖,动员4051名干部全覆盖挂包所有贫困户,全面形成“市有指挥部、乡镇有指挥长、村有工作队、户有责任人”的脱贫攻坚体系。

第三,突出保障供给,担负最高政治使命。适时调整充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相关工作机构,制定了禄丰县“十二五”“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中共禄丰县委、禄丰县人民政府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等机制,科学谋划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同时狠抓资金投入保障,做到财政资金最大限度整合、涉农资金最大限度投入、金融资金最优政策保障、社会扶贫资金最大限度募集。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以来,全市累计筹措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约3.27亿元,其中:上级补助2.27亿元,市本级财力安排1亿元。坚持将监督执纪挺在前面,为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作风保障。出台《禄丰县脱贫攻坚问效追责十条措施》《禄丰县脱贫攻坚日常督查考核通报奖惩制度》,开展脱贫攻坚问题线索排查23次,发出督办通知164份,督促问题整改268个。对14个乡镇17315名镇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开展扶贫领域遵守纪律提醒谈话并签订遵守廉洁纪律承诺书34630份。

第四,坚持“智志”双扶,激发内生动力。组织“自强、诚信、感恩”宣讲400余场次,专题学习200余场次;建立脱贫攻坚乡村讲坛,建成“彝乡爱心超市”18个,全面推进“奖勤曝懒红黑榜”等十小工程,通过“彝家火塘会”“周六帮扶日”等形式开展“三比三看”活动,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不甘落后、自强脱贫。建成“村史馆”115个,史馆“留史、资政、育人”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第五,坚持党建引领,夯实基层基础。坚持将党建扶贫“双推进”纳入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和“大比拼”考核内容,扛牢压实党建引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围绕“五个基本”要求,采取“一支部一方案”、挂图作战、达标销号等措施推动全市1161个党支部实现规范化达标创建,争创省州示范点15个,严格落实“四个一”措施持续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排查整顿提升。建成165个村级为民服务站和181个综合服务平台站点,新建和修缮活动场所530个,建立村组“新时代讲习所”165个,持续推进14个乡镇党校和22个党员实训基地实体化、标准化建设,探索“基层党组织+”等模式,总结推广“资产资源租赁型、土地流转创收型”等13种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全市104个脱贫出列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达5万元以上,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不断提升。评选表彰“龙乡先锋五村”33个和60名“龙乡脱贫先锋个人”,选树省级“百名好支书”1人,采取精神和物质双重奖励的方式,激发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抓脱贫攻坚的活力。

第二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现状分析

(一)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十三五”期间,全市经济发展提速,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达到208亿元;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9849元、14035元;人均生产总值、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增速全州第一;县域综合经济实力排名在全省129个县(市、区)中长期处于前30位,先后被评选为全省跨越式发展“进位县”、中国最具投资潜力特色魅力示范县200强。

通过贫困对象动态管理,脱贫攻坚以来,全县共识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6362人。致贫的因素复杂多样,素质型、资源型、发展型、精神型、结构型贫困交织,因病、因残、因学、因地、因水、因房、和缺技术、缺钱、缺劳力等致贫原因多重叠加,脱贫、返贫、再脱贫时有反复。2020年底,全市实现现行标准下26362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1个贫困乡镇脱贫摘帽、104个贫困村脱贫出列。纵比,“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呈现高速发展趋势,但横比发展不足、不平衡,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教育、卫生、科技等公共服务水平不高,远远落后于先进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重而道远(附1:禄丰市贫困现状分布图)。

(二)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分析。全市建档立卡26362人均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本对象,脱贫人口分布于全市14个乡镇,范围广且部分贫困程度深,虽然到2020年底已全部实现脱贫,但是如何实现稳步向好发展仍然是困扰脱贫地区、脱贫人口的一个问题。除了脱贫人口以外,还有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这些低收入人群都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极度不稳定的因素,需要在过渡期内重点关注。

(三)易地扶贫搬迁情况分析。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需持续巩固。聚焦“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区域,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4811人,建成集中安置区个18个,易地扶贫搬迁虽然以地域上的转移,带动了贫困群众脱贫,但是如何实现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后续扶持发展的思想稳定、社会融入、产业、就业等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安置区社区治理还需精细谋划。

(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分析。截至2020年底,全市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165个,165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共1639.65万元。从收入层次看:165个村(社区)年收入均达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上45个;从收入构成看:发展产业收入76.88万元、占4.68%,租赁承包收入646.23万元、占39.42%,合作股份收入67.58万元、占4.12%,提供服务收入248.41万元、占15.15%,其他收入600.55万元、占36.63%。

第三节 发展机遇和困难挑战

2020年底,困扰群众发展、地区发展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为“十四五”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但是,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将发生新的变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面临严峻挑战。

(一)发展机遇

1. 跨越发展和乡村建设战略机遇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殷切希望云南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三个定位”,指明了全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方向,为实现跨越发展,融入区域高质量发展,以及加快乡村建设带来难得的战略机遇。

2. 巩固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政策机遇。国家统一部署设立5年过渡期,明确脱贫地区脱贫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财政投入、兜底救助、民生保障、产业就业、东西部协作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是我市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实现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机遇。

3. 转型发展的推动机遇。“十三五”全市路网、能源保障网、水网、互联网建设,为农村欠发达地区打基础、破瓶颈、补短板带来难得的建设机遇,对区域环境改善、发展能力提升、就业渠道拓宽提供强有力的硬件支撑。市委“1361”工作思路,围绕一个定位,加快打造三次产业高地,做好六项重点任务,打好三手好牌,为加快形成新的产业集群,打造全省经济增长新引擎,变“输血”为“造血”,拉动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稳定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提供产业转型升级新机遇。

(二)困难挑战

1. 持续稳定脱贫的基础不够牢靠。目前,一些基础条件差、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的地区,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依然繁重。教育、卫生、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较弱的地区,长期稳定脱贫的基础还不牢靠,特别是原来的深度贫困地区,经济总量小、总体发展滞后,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不足;产业同质化、低端化及“散、小、弱”问题短期内无法得到有效解决,现有农业产业化程度低,农业组织化程度不高,防范市场风险能力较弱,产业结构单一、支撑能力较弱,社会发育程度低、素质型贫困突出,攻坚难度较大的同时极易出现返贫现象。

2. 持续稳定脱贫的机制没有健全。巩固好1个脱贫乡镇摘帽、104脱贫村出列、26362人建档立卡人口的脱贫成果任务十分繁重,同时还有脱贫不稳定和边缘易致贫人口,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更加艰巨。由于刚刚完成脱贫任务,大多数地方注重到2020年前的政策措施,对2020年以后如何加强后续帮扶、巩固脱贫成果等研究不够、关注不够,没有形成完善的长期稳定脱贫机制;对产业脱贫对象抗市场的风险、易地扶贫搬迁稳不住的风险、金融扶贫过度负债的风险、财政过度透支的风险、政策依赖形成的道德上的风险,缺乏足够的应对政策措施;对老人、病人、残疾人等失能人员、弱劳动能力人口等特定贫困人口,提出开发性扶贫的举措比较多,怎样落实和探索系统性、社会化长期支撑的保障性措施不够。

3. 持续稳定脱贫的治理能力需要提升。部分脱贫村两委班子思想观念落后、能力不强、本领不高的问题,无能人管事、无钱办事的问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没有得到较好发挥的问题,农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等问题亟待提升。2020年以后,一旦现在选派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回撤,已经取得的脱贫成果就很有可能难以巩固。

4. 持续稳定脱贫的内生动力需要激发。解决精神匮乏比解决物质匮乏难,解决千百年来形成的落后观念和习俗比解决贫穷难。部分村组干部创新创造能力不强、带领群众持续致富的办法措施不多;部分农村低收入群众“等靠要”思想依然存在,坐等政策上门、安守贫困、不愿脱贫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其次,农村低收入群众生存、发展能力弱,仍沿袭广种薄收的粗放生产方式,生产性投入少,市场意识、积累意识、扩大再生产意识淡薄,因受教育水平低,劳动者大多缺乏专项技能,自我发展能力较弱。努力改变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靠要”“安于现状”思想和传统观念,提高人口较少的民族的市场竞争能力,积累意识、发展意识和人口综合素质还需久久为功。

第二章 总体要求

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五年过渡期,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实现共同富裕新生活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奋斗的起点。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对于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意义重大。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用好“一平台三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稳定政策措施、完善帮扶机制、强化支持重点,加大乡村特色产业帮扶、稳定就业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生态经济发展、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公共服务提升、村级集体经济、人居环境改善等力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科学编制和实施“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接续推进脱贫乡镇、脱贫村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巩固脱贫人口不返贫,减少致贫人口发生,必须坚持5项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筹发展与分类指导相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都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打赢脱贫攻坚战才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乡村振兴才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农村低收入人口受身体素质、职业技能、家庭负担、发展环境等制约,获得发展机会、资源要素的能力较差,如果没有政府和社会帮扶,收入增长和生活改善难以跟上全社会步伐。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篇大文章中,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优先位置上,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实行分类帮扶。

(二)坚持改革创新与长效机制相统一。打赢脱贫攻坚战之后,一些脱贫户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仍需持续用力,产业帮扶成效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仍需持续加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仍然比较重。因此,要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减贫领域改革和创新,不断完善资金筹措、资源整合、利益联结、监督考评等工作机制,形成有利于发挥各方面优势、全社会协同推进的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大帮扶格局,接续推进农村欠发达地区发展,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

(三)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帮扶相协调。接续推进农村欠发达地区发展,要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部门和地方规划实施责任,严格执行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地方一把手负责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强力推进。在坚持党委、政府的主导地位的同时,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多重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更加广泛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帮扶,鼓励先富帮后富、守望相助,形成强大合力。

(四)坚持巩固发展与生态保护相衔接。坚持绿色减贫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把巩固提升农村欠发达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探索生态巩固提升有效途径,推动巩固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培育良好的生态环境,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已脱贫群众、边缘户稳定增收与可持续发展相促进,使已脱贫群众、边缘户从生态保护中得到更多实惠,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

(五)坚持政策帮扶与内生动力相促进。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继续强化党委、政府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的主体责任,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各项帮扶政策措施与激发农村低收入人口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起来,深入细致做好群众的组织发动,鼓励脱贫群众发扬自强、自立精神,通过发展产业、稳定就业实现稳定增收,切实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第三节 创新帮扶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探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现途径。

(一)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工作。以乡村振兴为主线,着眼农村人居环境中的“堵点”、“痛点”和“盲点”,以村庄干净整洁有序为底线目标,统筹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围绕布局美、庭院美、居室美、厕厨美、家风美、特色美,深入开展“122345610”示范创建行动(改一水:改善农村水环境。治两污:治理农村污水和农村垃圾。改两厕:农村公厕和户厕。建三园:建小菜园、建小花园、建小果园。美四旁:美化沟渠旁、道路旁、住宅旁和村庄旁。清五堆:清理柴草堆、垃圾堆、砂石堆、杂物堆和肥粪堆。改“六小”:改小广场、小柴房、小厕所、小庭院、小管网、小停车场。治“十乱”: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扔、乱倒、乱泼、乱排、乱贴、乱挂)。

(二)推进集体经济“强村”工程。坚持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为提升农村党组织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夯实党在农村执政根基的重要抓手,把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市域经济发展总体布局,压实各级党组织责任,巩固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成效,持续整合、谋划、申报、实施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持续抓牢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探索“飞地抱团”“百企兴百村”等方式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到2025年,力争每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达5万元以上,全市村(社区)平均达10万元以上。

第四节 主要目标

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第一责任、主要任务和最大的民心工程来抓,确保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风险消除”实现动态清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推动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集中力量抓好乡村特色产业帮扶、稳定就业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生态经济发展、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公共服务提升6大重点任务,实现一年全面巩固、三年全面拓展、五年全面高质量过渡。

第三章 重点任务

实施乡村特色产业帮扶、稳定就业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生态经济发展、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公共服务提升6大工程,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坚持“村申报、乡审核、市审批”基本程序,按照“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筛选项目,严格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规定,把到村、到户、到人与巩固脱贫成果密切相关的项目列入项目库,分年度组织项目实施,打牢乡村振兴基础。

第一节 乡村特色产业帮扶工程

立足农村欠发达地区资源禀赋,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作用,持续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加强农村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尊重产业发展规律,提高产业帮扶效益。规划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建成一批巩固提升带动能力强的特色产业,每个乡镇、村形成特色产品,已脱贫人口、边缘户劳动技能得到提升,已脱贫户经营性、财产性收入稳定增加,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机制,广泛宣传,推介脱贫地区和欠发达地区旅游文化和特色产品,推动消费减贫从以政府引导为主转变为政府、市场“双轮驱动”。

专栏1 乡村特色产业项目

2021年至2025年实施乡村特色产业帮扶项目1726个,总投资524274.69万元。其中:2021年366个,总投资130720.69万元;2022年422个,总投资293486.83万元;2023年316个,总投资72937.72万元;2024年312个,总投资19508.81万元;2025年310个,总投资7620.63万元;

(一)种植业:2021年至2025年实施特色种植业项目419个,总投资42146.88万元。其中:2021年45个,总投资130.5万元;2022年94个,总投资30510.72万元;2023年93个,总投资495.22万元;2024年94个,总投资10502.22万元;2025年93个,总投资508.22万元。

1.经济林果。2021年至2025年实施经济林果种植项目244个,总投资40705万元。主要种植石榴、小枣、苹果、花椒。其中2021年实施42个,2022年实施51个,2023年实施50个,2024年实施51个,2025年实施50个。

2.经济作物。2021年至2025年实施经济作物种植项目5个,总投资75万元。主要为山药种植,2021年至2025年每年实施1个。

3.特色蔬菜。2021年至2025年实施特色蔬菜种植项目160个,总投资1226.88万元。主要为豌豆、蚕豆、花生、反季节大白菜种植,2022年至2025年每年实施40个。

4.中药材。2021年至2025年实施中药材种植项目10个,总投资140万元。2021年至2025年每年实施2个。

(二)养殖业:2021年至2025年实施特色养殖项目691个,总投资15353.47万元。其中:2021年197个,总投资3449.21万元;2022年197个,总投资3449.21万元;2023年99个,总投资3727.8万元;2024年99个,总投资3727.8万元;2025年99个,总投资999.45万元。

1.肉牛养殖。2021年至2025年实施肉牛养殖项目196个,总投资7275.60万元。其中2023年98个,2024年98个。

2.优质羊养殖。2021年至2025年实施优质羊养殖项目98个,总投资909.45万元。2025年实施98个。

3.生猪养殖。2021年至2025年实施生猪养殖项目196个,总投资6063万元。其中2021年实施98个,2022年实施98个。

4.禽类养殖。2021年至2025年实施禽类养殖项目196个,总投资655.42万元。主要为黑鸡、山窝鸡养殖。其中2021年98个,2022年98个。

5.水产养殖。2021年至2025年实施水产养殖项目5个,总投资450万元。其中2021年至2025年每年实施1个。

(三)加工业:2021年至2025年实施产业加工项目16个,总投资301015万元。其中:2021年2个,总投资403万元;2022年7个,总投资244403万元;2023年5个,总投资56203万元;2024年1个,总投资3万元;2025年1个,总投资3万元。

1.农产品加工。2021年至2025年实施农产品加工项目7个,总投资99800万元。其中2022年实施4个,2023年实施3个。

2.扶贫车间。2021年至2025年实施扶贫车间项目8个,总投资1212万元。其中2021至2023年每年实施2个,2024年实施1个,2025年实施1个。

3.其他加工。2021年至2025年实施其他加工项目1个,总投资200000万元,为食品加工产业园建设,实施年度2022年。

(四)服务业:2021年至2025年实施服务业项目6个,总投资117300万元。其中:2021年2个,总投资111000万元;2022年4个,总投资6300万元。

1.乡村旅游、红色旅游。2021年至2025年实施乡村旅游、红色旅游项目4个,总投资116000万元。其中2021年实施2个,2022年实施2个。

2.商饮服务。2021年至2025年实施商饮服务项目2个,总投资1300万元,实施年度2022年。

(五)小额信贷贴息:2021年至2025年实施小额信贷贴息项目590个,总投资27059.34万元。其中:2021年119个,总投资5737.98万元;2022年118个,总投资5423.9万元;2023年118个,总投资4511.7万元;2024年118个,总投资5275.79万元;2025年117个,总投资6109.96万元。

2021年至2025年实施产业路项目100个。其中2021年21个,2022年20个,2023年20个,2024年20个,2025年19个。

(六)消费扶贫:2021年至2025年实施消费帮扶项目4个,总投资21400万元。其中:2021年1个,总投资10000万元;2022年2个,总投资3400万元;2023年1个,总投资8000万元。

1.村级电商平台。2021年至2025年实施村级电商平台项目1个,总投资1900万元,实施年度2022年。

2.冷链物流仓储。2021年至2025年实施冷链物流仓储项目3个,总投资19500万元。2021年至2023年每年实施1个。

第二节 稳定就业帮扶工程

健全巩固脱贫和相对贫困劳动力就业需求监测预警机制,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确保弱劳力、半劳力就近就地就业,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和就业扶持覆盖面。对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等按政策规定给予奖补支持,带动贫困群众积极外出务工,提高技能,转移就业,多措并举,增加收入。

专栏2 稳定就业项目

2021年至2025年实施稳定就业帮扶项目1540个,总投资8975.75万元。其中:2021年308个,总投资1795.15万元;2022年308个,总投资1795.15万元;2023年308个,总投资1795.15万元;2024年308个,总投资1795.15万元;2025年308个,总投资1795.15万元。

(一)公益性岗位:2021年至2025年实施公益性岗位就业980个,涉及人数6000人,总投资6960万元。其中公益性岗位就业每人每年9600元,天保工程及公益林管护护林员1100元/月(专职护林员1400元/月)。其中2021年至2025年每年实施196个,每年涉及1200人,每年投资1392万元。

(二)外出务工就业补助。2021年至2025年实施外出务工就业补助项目490个,涉及人数30315人次,总投资1515.75万元。省内县外,补助交通费500元/人。2021年至2025年每年实施98个,每年涉及人数6063,每年投资303.15万元。

(三)职业技能培训。2021年至2025年实施职业技能培训项目70个,培训人数5000人次,总投资500万元。2021年至2025年每年实施14个,每年培训1000人次,年投资100万元。

第三节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程

健全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体系、组织体系、投入体系和帮扶体系,在政策制定、资金安排、项目布局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提升集中安置区公共服务和配套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在搬迁地发展产业,加大产业就业帮扶力度,以扶贫车间、公益性岗位、技能培训等多种途径,解决搬迁群众就业问题,提高搬迁群众收入,完善搬迁点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促进搬迁群众生产生活稳定、安居乐业,基本融入新环境、适应新生活,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专栏3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项目

2021年至2025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项目24个,涉及2101人次,总投资4500万元,实施年度为2021年至2022年。

(一)产业项目。2021年在易地扶贫搬迁地区实施产业项目19个,总投资4153.5万元。其中:产业园区融入项目19个,总投资4153.5万元。

(二)社区管理和社会融入。2021年至2022年实施,依法成立金山镇思源社区居民委员会,总投资346.5万元。

第四节 生态经济发展工程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稳步提升生态保护、生态治理、生态产业等生态经济发展工程。完善退耕还林还草后续工作,整合各种要素,建设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的高原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增加退耕地产出效益,确保国土增绿,群众增收。大力开展木本粮油产业提质增效、林下种植养殖业、林下产品加工等建设,丰富林产品供给结构,强化产销对接,助力国家粮油安全,稳定林区山区群众增产增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生态改善双赢。

专栏4 生态经济发展项目

2021年至2025年实施生态经济发展项目5个,每年实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140万亩,投资1400万元。5年总投资7000万元。

第五节 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落实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有序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根据城镇和村庄布局分类,做好“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完善欠发达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因地制宜补齐农村发展短板。以乡村振兴为主线,着眼农村人居环境中的“堵点”、“痛点”和“盲点”,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整治;以村庄干净整洁有序为底线目标,统筹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围绕布局美、庭院美、居室美、厕厨美、家风美、特色美,深入开展“122345610”示范创建行动。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向高质量发展,加紧实施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及农村公路提级改造等项目建设。推进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配套完善相关设施设备。深入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完善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推动数字乡村建设,研究制定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持续开展数字乡村试点。在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努力改善欠发达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的同时,统筹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强化消防宣传,有效杜绝消防安全隐患。

专栏5 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021年至2025年实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334个,总投资104194.38万元。

(一)进村道路硬化。2021年至2025年实施进村道路硬化项目202个,465.279公里,总投资25390.17万元。其中:2021年实施40个,84.344公里,总投资4147.49万元;2022年实施41个,129.47公里,总投资7500.70万元;2023年实施41个,92.238公里,总投资5262.68万元;2024年实施41个,90.717公里,总投资5278.65万元;2025年实施39个,68.51公里,总投资3200.66万元。

(二)村内道路硬化。2021年至2025年实施村内道路硬化项目419个,460.74公里,总投资12371.16万元。其中:2021年实施276个,293.05公里,总投资7964.28万元;2022年实施47个,58.7公里,总投资1474.64万元;2023年实施32个,36.52公里,总投资927.65万元;2024年实施33个,37.98公里,总投资1041.05万元;2025年实施31个,34.48公里,总投资963.55万元。

(三)住房安全巩固。2021年至2025年实施住房安全巩固项目4364个,4364户,总投资4849.2万元。其中:2021年实施384个,384户,总投资423.2万元;2022年实施768个,768户,总投资874万元;2023年实施1057个,1057户,总投资1166.7万元;2024年实施1077个,1077户,总投资1192.3万元;2025年实施1078个,1078户,总投资1193万元。

(四)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2021年至2025年实施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230个,总投资39184.10万元。其中:2021年实施47个,总投资7245.6万元;2022年实施44个,总投资3853.80万元;2023年实施45个,总投资4071.81万元;2024年实施47个,总投资17316.38万元;2025年实施47个,总投资6696.52万元。

(五)村庄人居环境整治。2021年至2025年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美丽乡村示范创建,估算总投资5390万元。其中2021年计划总投资1080万元,2022年计划总投资1080万元,2023年计划总投资1080万元,2024年计划总投资1080万元,2025年计划总投资1070万元。

(六)其他设施建设。实施电网升级改造和网络通信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17009.75万元。其中2021年总投资3869.47万元,2022年总投资4528.89万元,2023年总投资4774.92万元,2024年总投资2068.32万元,2025年总投资1768.15万元。

第六节 乡村公共服务提升工程

围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促进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健全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巩固义务教育发展成果;健全完善教育资助体系,确保学生不因贫失学,使农村人口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继续实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高农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率,改善基层卫生室建设,巩固提高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常见病和多发病诊疗能力,提升农村健康教育、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加强基层康复能力建设。推进乡村文化建设,巩固农村书屋、农耕文化存列馆、新时代农民讲堂等乡村文化成果,挖掘开发革命历史红色文化、特色民族文化、传统文化工艺产品,提高农村人口文明素质,改善农民精神风貌,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围绕“一县一业”“一村一品”,推广科技成果,开展实用技术培训、选派科技特派员,发挥科技措施对群众的引导作用。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帮助农村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口、留守儿童、残疾人等解决基本生活问题,完善村组养老中心和留守儿童、妇女、残疾人等服务设施建设,解决长期外出务工人员后顾之忧,增强就业稳定性。

专栏6 乡村公共服务项目

2021年至2025年实施乡村公共服务项目151个,涉及4473人次,总投资423382.80万元。其中:2021年实施33个,涉及899人次,总投资126608.38万元;2022年实施31个,涉及893人次,总投资124678.48万元;2023年实施31个,涉及894人次,总投资64968.03万元;2024年实施28个,涉及893人次,总投资59686.49万元;2025年实施28个,涉及894人次,总投资47441.42万元。

(一)教育帮扶。2021年至2025年实施教育帮扶项目80个,4402人次,总投资196726.00万元。其中:2021年实施16个,882人次,总投资70205.38万元;2022年实施16个,878人次,总投资83988.88万元;2023年实施16个,879人次,总投资16936.03万元;2024年实施16个,881人次,总投资20009.29万元;2025年实施16个,882人次,总投资5586.42万元。

1.雨露计划。2021年至2025年实施雨露计划70个,4360人次,总投资1308万元。每年实施14个,872人次,投资261.6万元。

2.幼儿园建设。2021年至2025年实施农村幼儿园建设项目5个,总投资44482.38万元。其中:2021年实施1个,总投资18810.4万元;2022年实施1个,总投资11198.7万元;2023年实施1个,总投资5722.23万元;2024年实施1个,总投资8690.65万元;2025年实施1个,总投资60.4万元。

3.农村义务教育巩固。2021年至2025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巩固项目5个,总投资150935.62万元,用于校舍改造。其中:2021年实施1个,总投资51133.38万元;2022年实施1个,总投资72528.58万元;2023年实施1个,总投资10952.2万元;2024年实施1个,总投资11057.04万元;2025年实施1个,总投资5264.42万元。

(二)健康帮扶。2021年至2025年实施健康帮扶项目23个,总投资220896.80万元。其中:2021年实施7个,总投资55203.00万元;2022年实施5个,总投资39489.60万元;2023年实施5个,总投资46832.00万元;2024年实施3个,总投资38597.20万元;2025年实施3个,总投资40775.00万元。

1.村级卫生室巩固。2022年实施1个,对13个乡镇卫生室进行巩固,总投资2700.00万元。

2.其他健康帮扶。2021年至2025年实施22个,总投资218196.80万元,主要项目为落实14个乡镇持证残疾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补助。其中:2021年实施7个,总投资55203.00万元;2022年实施4个,总投资36789.60万元;2023年实施5个,总投资46832.00万元;2024年实施3个,总投资38597.20万元;2025年实施3个,总投资40775.00万元。

(三)村组敬老养老中心完善。2021年至2025年实施村组敬老养老中心完善项目48个,总投资5760.00万元,用于新建、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其中:2021年实施10个,总投资1200万元;2022年实施10个,总投资1200万元;2023年实施10个,总投资1200万元;2024年实施9个,总投资1080万元;2025年实施9个,总投资1080万元。

第七节 乡村治理工程

建立健全乡村治理协调推进体系,充分发挥部门协同机制作用,实现乡村综合治理目标,强化农村干部队伍素质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推进共建共治共享。到2025年实现村级干部培训率达到100%,干部学历大部分达到大学专科及以上,乡(镇)综治中心与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一体化运行率达到100%,村(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覆盖率达到100%。加快实现乡镇和行政村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全覆盖,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平安法治乡村、生态乡村、和谐乡村等共同发展。在乡村创新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文化惠民活动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推广积分制、清单制等治理方式,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家庭。在脱贫攻坚过渡期内,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作用,以组织振兴为目标,建立健全坚强有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引领高质量乡村振兴。

第四章 投资估算

第一节 总投资估算

乡村特色产业帮扶、稳定就业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生态经济发展、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公共服务提升6大工程,项目资金投入(2021—2025)规模为1072327.62万元,其中:乡村特色产业帮扶投入规模为524274.69万元、稳定就业帮扶资金投入规模为8975.75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资金投入规模为4500万元、生态经济发展资金投入规模为7000万元、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规模为104194.38万元、乡村公共服务提升资金投入规模为423382.80万元。

第二节 分年度投资

2021年资金投入规模为289754.26万元,其中:乡村特色产业帮扶投入规模为130720.69万元、稳定就业帮扶资金投入规模为1795.15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资金投入规模为4500万元、生态经济发展资金投入规模为1400.00万元、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规模为24730.04万元、乡村公共服务提升资金投入规模为126608.38万元。

2022年资金投入规模为440672.48万元,其中:乡村特色产业帮扶投入规模为293486.83万元、稳定就业帮扶资金投入规模为1795.15万元、生态经济发展资金投入规模为1400.00万元、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规模为19312.02万元、乡村公共服务提升资金投入规模为124678.48万元。

2023年资金投入规模为158384.65万元,其中:乡村特色产业帮扶投入规模为72937.72万元、稳定就业帮扶资金投入规模为1795.15万元、生态经济发展资金投入规模为1400.00万元、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规模为17283.75万元、乡村公共服务提升资金投入规模为64968.03万元。

2024年资金投入规模为110367.15万元,其中:乡村特色产业帮扶投入规模为19508.81万元、稳定就业帮扶资金投入规模为1795.15万元、生态经济发展资金投入规模为1400.00万元、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规模为27976.7万元、乡村公共服务提升资金投入规模为59686.49万元。

2025年资金投入规模为73149.07万元,其中:乡村特色产业帮扶投入规模为7620.63万元、稳定就业帮扶资金投入规模为1795.15万元、生态经济发展资金投入规模为1400.00万元、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规模为14891.87万元、乡村公共服务提升资金投入规模为47441.42万元。

第三节 资金来源

规划(2021—2025)项目资金投入规模为1072327.62万元。其中: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3755.17万元、行业部门专项资金661098.25万元,市级自筹资金5390万元,其他资金332084.2万元。

第五章 政策措施

在5年过渡期内,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脱贫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完善帮扶措施、投入机制,接续推进农村欠发达地区发展。

第一节 财政投入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等6部委《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支持培育和壮大农村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村级集体经济、补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兴边富民行动、人口较少的民族发展、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和民族村寨发展、困难群众饮水安全、以工代赈、欠发达国有农场和林场巩固发展、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建设。市财政结合实际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本级衔接资金,保持投入力度不减。围绕本市突出问题,以巩固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重点帮扶项目为平台,把财政衔接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捆绑集中使用。

第二节 金融支持政策

加大对重点领域的金融资源投入,支持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增加对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的资金投入、研究支持乡村建设的有效模式、做好城乡融合发展的综合金融服务;丰富服务乡村振兴的金融产品体系,实施小额信用贷款、产业带动贷款等,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产品、加大民生领域贷款支持、拓宽农村资产抵押质押物范围,健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对脱贫地区继续实施企业上市“绿色通道”政策,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和再融资、在新三板市场挂牌融资。鼓励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设立或参与市场化运作的脱贫地区产业投资基金和公益基金,通过注资、入股等方式支持乡村振兴。

第三节 完善土地政策

落实中央土地支持衔接政策,强化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安排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要。在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和分配中央补助资金时,向欠发达地区倾斜。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农村土地整治,缓解用地矛盾,进一步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布局和规模,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第四节 人才支持政策

加大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脱贫地区工作的力度,加大市级部门(单位)和乡镇之间干部交流任职的力度,有计划地选派后备干部到脱贫村挂职任职,充实乡镇干部队伍。研究制定引导人才向基层和艰苦地区流动的激励政策,在待遇、职称、津贴、选拔任用等方面给予倾斜,切实解决实际困难。研究制定加强市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政策措施,实行政策倾斜。选好选准脱贫地区党政主要领导,进一步扩大人选统筹范围,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对在长期扎根基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待遇方面实施倾斜政策。鼓励高校应届毕业生到乡村就业创业。

第六章 帮扶机制

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我市与全国一样进入巩固拓展成果成效、防止返贫致贫、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新阶段,进一步健全完善脱贫保障机制,是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的需要。

第一节 建立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

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顶层设计,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一平台三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工作体系向新时期帮扶平稳转型。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一村一策、一户一档、一人一方案精准帮扶,产业帮扶到户、就业帮扶到人,制定科学标准,确保稳定增收,培育长效发展机制;对欠发达地区,实行一村一措施,确保项目到村落实落地。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充分利用建档立卡数据信息化成果,积极完善建档立卡管理系统功能,强化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的信息管理,加强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数据共享和分析应用。

第二节 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机制

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继续对脱贫村、脱贫人口开展监测,持续跟踪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定期核查,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动态清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建立季度跟踪监测制度。及时将有返贫和致贫风险的人口纳入帮扶范围,细化帮扶措施,加大帮扶力度,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制度保障。

第三节 健全东西部协作和社会力量帮扶机制

持续推动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明确帮扶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改进定点帮扶、企业帮扶和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的方式,提高帮扶效率和作用。完善企业集团帮扶机制,持续帮助人口较少的民族、“直过民族”等欠发达群体,推进少数民族聚居区乡村全面振兴。持续推动“万企帮万村”行动。建立社会帮扶季度跟踪监测制度,为提高帮扶成效提供信息支撑。

第四节 完善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使用机制

加强项目资金资产监督管理,突出资金支持重点,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优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结构,建立完善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按照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原则,坚持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分级公开公告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在衔接资金、整合涉农财政资金使用中,合理设定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等绩效目标,开展项目建设中期、后期绩效目标评价,注重结果运用。巩固好扶贫项目资产清产核资、登记移交和管护运营等取得的成果,健全完善乡村振兴项目资产监督和管理制度,从源头上管好用好乡村振兴项目资产,发挥好运营效益。完善资产收益分配制度,财政投入资金形成的经营性乡村振兴项目资产收益,应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

第五节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机制

健全农村社会救助制度,推广应用好“找政府”APP,“简便、快速、精准”解决农村低收入群体“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构筑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农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率,兜住民生底线,以现有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促进弱劳力、半劳力等家庭就近就地解决就业,规范管理公益岗位,保障这些群众基本生活。加强脱贫攻坚政策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聚焦农村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口、留守儿童和妇女、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纳入农村低保对象,对农村低收入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第六节 完善实绩考核和督促检查机制

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与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做好衔接,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确保工作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加强督促检查,形成常态化工作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通过完善督促机制,提高帮扶质量和水平。

第七章 组织领导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管理体制,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第一线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实践基地,完善干部激励机制,选优派强驻村工作队员和第一书记。坚持“五级书记”抓扶贫成功做法,加强乡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战斗堡垒作用和社会治理能力,提高领导脱贫地区、脱贫人口逐步迈上共同富裕道路,过上美好生活的能力和水平。

(一)充实组织机构。为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统筹好资源整合、项目计划、部门协调等工作,及时调整禄丰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对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统筹协调,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梳理全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二)“五级书记”抓巩固提升。严格执行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党政“一把手”责任制,全面实行省、州、市、乡镇、村“五级书记”抓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切实做到党政“一把手”亲自研究、亲自协调、亲自推动。切实构建起领导带头、全民上阵、全员巩固提升的工作生力军,动员各级干部包乡、村、组、户,不留死角,做好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为乡村振兴奠定基础。

第二节 加强统筹协调

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统筹指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规划、资金整合、政策保障等重大问题,排出时间表,实行倒计时,细化分解落实到单位、到项目、到责任人。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统筹安排、协调指导作用,坚持“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不减,在推进乡村振兴中工作优先安排、政策优先落实、资金优先保障。落实多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结合工作职责,做好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工作,认真配合协同推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形成有效合力。

第三节 加强规划实施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各乡镇结合实际,完善本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全面落实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任务、重点项目、政策措施、帮扶机制等,确保规划目标全面实现。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纳入本规划的重点工程项目,依法依规简化审批核准程序,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确保农村欠发达地区任务优先部署、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工作优先落实。市发展改革局、市乡村振兴局负责规划组织实施的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信息化监测评估结果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按程序报告。

第四节 加强信息管理

用好用活用足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在省、州返贫监测预警工作的统筹下,市、乡镇、村(社区)承担发布返贫致贫预警主体责任,因户因人精准施策,综合运用产业就业帮扶、教育帮扶、健康帮扶、金融帮扶、兜底保障、社会帮扶等措施,及时分类帮扶、动态帮扶,形成早发现、早预警、早分析、早帮扶的工作机制。

第五节 加强宣传工作

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发挥舆论正能量导向作用。利用各种宣传媒体、新闻报道、信息简报等,及时宣传报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全面展现新时代中国减贫奇迹的禄丰实践,大力宣传乡村振兴事业历史性成就,深刻揭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伟大成就背后的制度优势,向世界讲好中国减贫和共同富裕生动故事。发挥社会舆论对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的监督作用,加强涉贫涉农领域网络舆情监测工作,强化网络舆论引导,维护农业、农村、农民现代化发展大局。

《禄丰市“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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