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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人民政府关于陈正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1-1129002 公文目录:人事信息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1年11月29日 发文字号:禄政通〔2021〕11号 主  题  词: 标      题:禄丰市人民政府关于陈正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9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禄丰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禄丰市委禄干字〔2021〕69号文件通知,市人民政府决定:

陈正兰免去禄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兼)、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滕永锋 免去禄丰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雷 平 免去禄丰市档案馆馆长职务;

朱海生 任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李国一 任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张 杰 任禄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兼);

杨春侠 任禄丰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兼);

张星明 免去禄丰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挂职)职务;

李 猛 任禄丰市中(彝)医药管理局局长(兼)、市防治艾滋病局局长(兼),免去禄丰市档案局局长(兼)、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挂职)职务;

钱小冉 任禄丰市档案局局长(兼);

罗发生 免去禄丰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张 杰 免去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杨有富 免去禄丰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张建彬 免去禄丰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李振铭 免去禄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云峰 任禄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江艳国 任禄丰市司法局高峰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2021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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