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利波等3位委员:
你们在政协禄丰市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闭会)期间提出的《关于对村(社区)护林员增加补助的提案》,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省、州以及《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云南省禄丰县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我局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在2015年对森林管护工作进行了科学合理的划分,实行一个管护责任区安排一个管护人员,根据二期《实施方案》的管护定额,乡镇管护(村委会)聘用的管护人员不少于5000亩/人·年,管护人数根据划分管护区的数量来确定,普通管护人员劳务费每人每月900元,专职护林人员劳务费每人每月1000元(执行标准以中央下达管护金额、参照楚雄州各县执行情况及我市实际情况而定)。2021年管护人员较往年减少,是因为二期天保工程已于2020年12月结束,上级下达管护经费减少,为确保全市天然林资源有人管护,只能减少管护人员,同时增加管护面积。同时针对每年防火工作,我局均会根据各个乡镇的实际情况,在高危火险期适当增加季节性护林员人数(除长期护林员外),缓解防灭火压力。
感谢你们对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工作的关心和帮助,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