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
现将《禄丰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禄丰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按照《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楚雄州卫健委关于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的通知》及《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等文件要求,着力提升我市群众健康素质,改善健康状况,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全面建设健康禄丰贡献力量,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争创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活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通过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在全市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健康促进和健康管理为手段,以控制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管理为突破口,建立规范、有效、可行的综合干预模式和防控长效机制,促进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早诊早治和规范化管理,减少可预防的慢性病发病、死亡和残疾,全面提高全市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二、工作目标
(一)在全市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
(二)建立和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规范开展慢性病综合监测、干预和评估,完善慢性病信息管理系统。
(四)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提供全人群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防控管理服务,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
(五)突出特色创新,探索适合我市的慢性病防控策略、措施和长效管理模式。
三、组织机构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窦小军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普春燕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李碧明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卫生健康局党委书记
陈正兰 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局长
黄 健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宏荣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浩坤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苏子银 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局长
周建勋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刘增庆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学彬 市民政局局长
薛家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贾进辉 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局长
张留新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 杰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释文学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育敏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郑 杰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玉明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何晓坤 市统计局局长
汤存华 市医保局局长
刘生寿 市城管局局长
杞学东 市气象局局长
李卫萍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杨 水 团市委书记
林 雪 市妇联常务副主席
邬晓燕 市残联理事长
杨忠平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赵志伟 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14个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推进全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由杨忠平同志兼任,工作人员根据需要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卫生健康局相关股室和市疾控中心抽调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日常工作。
(二)技术指导专家组
从卫健系统和市级医疗卫生机构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技术指导专家组,负责对全市各乡镇、市级各部门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技术支持,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段红梅 市疾控中心主任
副组长:杞发洪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成 员:王锡华 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杨怀琨 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
毕志梅 市疾控中心慢病科科长、主治医师
胡从恒 市人民医院医务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王存有 市人民医院门诊部主任、副主任医师
王琼珍 市人民医院防保科科长、副主任护师
段银梅 市第二人民医院内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刘 彦 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部主任、主任医师
张成滔 市第二人民医院防保科科长、主管护师
刘清秀 市疾控中心慢病科工作人员、副主任护师
刘雪丽 市疾控中心慢病科工作人员、医师
董建芬 市疾控中心艾滋病科科长、副主任技师
段权峰 市疾控中心疾控科科长、医师
杨吉春 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科长、主管医师
四、主要指标
(一)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预算,经费预算执行率100%;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占疾控机构业务总经费比例>10%。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专职人员占本机构专业人员总数的比例≥10%,每年接受上级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
(三)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环境,健康社区覆盖率逐年增加5%或达到40%以上,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每年增加2个或每类达到10个以上;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小屋、健康一条街数量逐年增加或每类建设数量达到3个。
(四)居民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5年下降10%或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以上。
(五)社区自助式健康检测点逐年增加5%或达到40%。医疗机构免费健康检测点覆盖率>80%,提供个性化健康指导的机构比例>50%。社区健康教育活动室覆盖率达100%;社区有自我健康管理小组的覆盖率达50%。社区健康宣传栏覆盖率≥90%,内容至少2个月更新1次。社区健康讲座每年≥4次,每次不少于50人。
(六)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的覆盖率>90%,设备完好100%,人均体育场面积达2平方米。
(七)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100%;有条件的单位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30%。
(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操健身活动单位覆盖率≥80%,并且每年至少开展1次健身竞赛活动。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40%以上。
(九)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每学期不少于6学时。中、小学生每天校园锻炼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健康体检率达90%以上。实施儿童窝沟封闭学校比例≥60%,12岁儿童患龋率低于25%。
(十)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覆盖率均达100%,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的医疗机构覆盖率≥80%,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的医疗机构覆盖率100%。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低于25%,且吸烟率逐年下降,5年降低10%。
(十一)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达60%以上,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以上。18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知晓率≥60%,糖尿病知晓率≥50%;18岁以上人群高血压、35岁以上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及控制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
(十二)医疗机构首诊测血压率达90%以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达90%以上。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监测等4种技术并提供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覆盖率≥50%。发现高危人群登记率100%,高危人群纳入健康管理率≥30%。
(十三)设有中医综合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比例达100%。
(十四)每2年1次体检并开展健康指导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数超过50人的企业的覆盖率≥50%。
(十五)医疗机构向居家养老、社区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覆盖比例≥80%。具有医养结合机构的街道/乡镇覆盖率≥10%。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5月)
1.成立禄丰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启动会议,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分解任务目标。
2.根据任务目标,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6月30日前将本单位领导小组名单、联络员名单及实施方案报禄丰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卫生健康局)。
(二)创建实施阶段(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
1.禄丰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
2.禄丰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对各部门、各乡镇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技术指导、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3.各单位对照部门职责及《禄丰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评分标准及任务分解表》要求开展工作,及时整理并保存创建工作档案和影像资料。
(三)组织验收阶段(2021年12月)
各单位整理好创建示范区相关资料,随时准备迎接省验收组检查验收。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以后)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巩固现有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开展评估,不断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
六、工作职责
(一)共性职责
1.各级各部门、各乡镇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本乡镇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确定分管领导、联络人和联系方式,建立本部门内相关科室协调工作机制。
2.各级各部门要做好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宣传教育工作,将慢性病与健康相关知识培训纳入本单位和本系统培训内容,培训率达90%以上;及时整理和上报培训的相关资料,包括计划、签到表、培训材料、小结、图片等。职工自知身高、体重、腰围、血压、血糖及高危人群标准知识的人数达100%。
3.在本部门本单位创建促进身体健康活动的支持性环境,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每人每天不少于20分钟。积极宣传健康步道,越野行走,倡导步行、骑自行车等健康低碳的出行方式。每年组织单位职工开展一次健身和竞赛活动。在本单位创建健康单位,有食堂的单位创建健康食堂。
4.组织本单位及本系统职工每年一次参加健康体检活动(职工健康体检的单位覆盖率应达到80%以上)。动员职工自愿参加当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开展的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等各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活动。
5.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机关单位全面禁烟,创建无烟机关、无烟单位、无烟学校、无烟医院。组织开展“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
6.将示范区建设和慢性病防控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和单位规章制度(有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
7.按时参加市级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多部门协调会,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8.负责向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时提供本部门或本乡镇开展慢性病防控工作的有关文件和上述工作各项材料。
(二)个性职责
1.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制定禄丰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并将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并进行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制。每年组织召开各部门协调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召开联络员会议。每年组织2次由5个及以上部门参与的联合督导,每5年发布含慢性病防控内容的综合健康报告,并将主要结果用于政府工作报告。
2.市财政局。负责将慢性病综合防控经费纳入全市财政年度预算、决算管理,安排专项经费,保障慢性病防控工作长久可持续开展;按规划、计划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保障疾控机构的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
3.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4.市卫生健康局
(1)建立防治结合、分工明确、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制定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的方案,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市直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2)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等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负责督导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行。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疾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的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
(3)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构建全方位立体健康支持性环境,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
(5)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慢性病防控科室,并有专职的公共卫生人员承担慢性病防控工作。
(6)提高慢性病签约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
(7)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通过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力量参与,引入社会资本、商业健康保险、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
(8)负责制定禄丰市医养结合实施方案及统筹推进工作相关痕迹资料的收集整理;提供禄丰市医养结合机构覆盖情况统计表。
(9)慢性病防控工作做到有特色、有亮点。倡导慢性病防控工作与我市社会、文化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文明城市建设、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整合。积极推广慢性病防控工作模式和经验做法,适时总结有创新、特色案例。
5.市教育体育局
(1)组织开展多部门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或体育赛事。
(2)促进健身活动的支持性环境建设,建设与完善社区10分钟步行可达的健身活动场所,设置步行道、自行车道等;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居民开放公共体育场地(馆);在健身场地设立合理的身体活动指导标识。
(3)在全市积极开展广播体操、办公室健康操等身体活动方法宣传与培训,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制订职工工间操制度并督促执行。
(4)鼓励群众广泛开展健身活动,负责收集整理全市健身活动、健身场所、文化站、健身团体等慢性病防控活动资料。
(5)动员和组织全市小学和幼儿园开展儿童龋齿充填和口腔窝沟封闭工作,保障儿童口腔卫生。考评指标要求:全市小学和幼儿园开展儿童龋齿充填工作的单位覆盖率应达到60%及以上。
(6)将慢性病防控知识内容纳入中小学、托幼机构健康教育课程,每学期不少于6学时。
(7)会同各乡镇、各村(居)委会,建设村(社区)15分钟健身圈,覆盖率大于90%,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平方米以上。
(8)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达100%;协调有条件的单位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居民开放,比例不低于30%。
(9)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不低于30%。
(10)会同总工会每年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的集体性健身活动至少1次。
(11)鼓励居民组建5个及以上群众性健身团体,并配有健康指导员和志愿者,并积极组织活动。
(12)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加强健身指导员的管理工作,发挥运动健康在慢性病防控中的作用。
(13)在有条件的中小学推广学生营养午餐制度。
(14)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创建无烟单位学校(覆盖率100%),组织开展“世界无烟日”进校园宣传活动。
(15)双休日、节假日,组织和动员各中小学校向广大居民积极开放校内体育锻炼场所。
(16)实施青少年体育运动活动促进计划,全面落实相关措施,保证中小学学生每天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
(17)组织开展本部门集体性健身活动每年至少1次,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开展健身活动,收集整理健身场所、健身团体、健身活动开展情况等活动资料。
(18)按照创建工作与考评要求,负责在本系统内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健康学校7家以上。
6.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提供我市企业名单信息,推动好企业职工定期体检工作并收集上报企业职工健康体检以及健身竞赛活动相关资料,广泛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负责在市区创建健康超市1家以上并逐年增加。
7.市文化和旅游局
(1)负责图书馆、图书室、书店、博物馆、网吧、KTV等公共场所设置固定宣传栏,张贴禁烟标识等健康教育工作。
(2)负责旅游景点等的健康教育宣传,张贴禁烟标识等健康教育工作。结合旅游推介宣传健康养生、慢病预防知识。
8.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
(1)负责慢性病示范区创建的宣传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活动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全面、深入开展健康生活方式公益性传播活动,对创建慢性病示范区的各种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参与氛围。
(2)积极支持和开展慢性病防治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等慢性病防控内容的宣传工作,免费播放慢性病防控相关专题知识、公益广告,报道宣传大型健康日、健身活动新闻信息等。
9.市市场监管局
(1)负责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开发和生产低糖、低脂、低盐等有利于健康的食品。做好健康餐厅(酒店)、健康食堂和健康饮食一条街等的创建,并且每年对已经创建的健康餐厅(酒店)、健康食堂进行督导,收集资料。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大众自我防范和保健能力。大力开展减盐、减油、减糖宣传动员工作。
(2)监督各药店、食品加工场所、宾馆、饭店、旅店、餐饮店等在适当位置设置健康宣传栏,在醒目位置张贴禁烟标识。
(3)制定辖区禁止烟草广告文件。
10.市公安局。提供全市人口及死亡信息资料,协助市卫健系统做好居民死亡登记及肿瘤登记工作。
11.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负责对有“三废”排放的排污单位排污行为的监测管理;负责空气、水、土壤、气候监测报告,加强对排污单位污染治理的技术指导。
12.市民政局。负责对患有严重慢性病的贫困家庭实行救助,提高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生活保障水平;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相融合;协助疾控等部门做好居民死亡登记工作。
1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提供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名单信息,用于计算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健康体检覆盖率。
(2)负责将健康教育纳入全市各级各类继续教育培训,扩大健康教育知识培训覆盖面。结合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活动,对外出或外来务工农民组织开展健康相关知识的培训与指导。
14.市医保局
(1)负责完善所有慢性病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机制,依据相关政策将相关防治费用纳入医保范畴。
(2)进一步完善贫困慢性病患者及家庭的医疗救助政策,逐步加大救助力度,对符合当地医疗救助条件的,积极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15.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车站等大型公共场所健康教育宣传工作,辖区内所有客运车辆(包括公交车、出租车、长途运输车)全面禁烟,在内部明显位置张贴禁烟标识、无烟草广告。
16.市城管局。负责健康主题公园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健康步道、健康街道等支持性环境建设,协助落实建设健康一条街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17.市应急管理局。配合市卫健局开展好社会因素调查工作。
18.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市卫生健康局开展社会因素调查,适时提供禄丰市农业农村的经济发展状况。
19.市统计局。负责落实社会经济与人口信息。
20.市气象局。负责提供禄丰市的自然环境气候特点。
21.市残联。负责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残疾人慢性病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负责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服务管理和救助救治工作;落实残疾人救助和保障政策。
22.市总工会
(1)协助组织多部门开展集体性健身活动,大力倡导职工工间操活动,提高全民健康素质。督促各单位为职工提供健康、安全的生产工作环境;落实企事业单位每两年为职工提供一次健康体检。每年组织一次“健身活动”比赛。
(2)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
(3)负责健康单位的创建工作,并且每年对已经创建的健康单位进行督导,收集资料。
23.团市委、市妇联。负责配合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充分发挥妇联、共青团宣传阵地作用,组织群众参与健康知识讲座,大力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协助开展健康家庭建设。
24.市爱卫办。将文明和谐单位和文明和谐村(镇)的创建与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的创建相结合。负责将慢性病示范区建设融入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传播健康生活理念。协助开展健康餐厅(食堂)、健康步道等健康支持性环境的创建;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治知识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健康素养水平。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辖区居民吸烟率逐年减低,全市所有党政机关、学校、医疗机构全面禁烟,在醒目位置设置禁止吸烟标识。
25.各乡镇人民政府
(1)负责本乡镇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督导落实。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示范区建设工作,将慢性病防控纳入乡镇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居民健康的系列政策和相关措施。建立镇村两级健康促进领导小组并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两级工作网络。广泛普及健康知识,大力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积极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2)负责做好健康村(社区)、健康家庭及健康饮食一条街创建工作,协助开展其他健康支持性环境的创建。协助开展慢性病防控工作,落实慢性病综合防控措施。
(3)积极支持和配合教育、卫健部门做好当地儿童口腔龋齿充填及窝沟封闭工作;支持当地卫生院,扎实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的引导,提升患者自我管理小组覆盖率。协助卫生部门做好肿瘤登记、死亡病例监测与报告工作;协助公安、民政、卫健等部门收集死亡信息。
(4)向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与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履行职责,结合本部门、本行业以及本单位特点,积极探索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全面落实创建任务。要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单位重点工作,加强沟通交流,提高工作效率,把示范区建设与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紧密联系起来,打造示范区建设支持性环境,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督导检查,落实各项措施。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范畴,落实目标责任制,确保我市慢性病防控工作达到国家示范区标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检查落实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协助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工作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是重大的民心工程,是健康禄丰建设的重点工作,要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创建工作经费的投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四)加大工作深度融合,提升公众健康素质。各乡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承担起维护全市人民健康的责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服务的需求。
八、资料收集整理
(一)为方便创建工作信息的沟通交流,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明确1名领导和1名具体工作人员作为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确保信息互通,责任落实,各乡镇、各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附件3)请于10月15日前上报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宋琼芳,联系电话:4132113,邮箱:lfxwjjjkg@163.com)。
(二)各乡镇、各部门要成立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并制定专兼职人员开展慢性病防控工作,负责收集本部门、本单位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建设相关资料。市疾控中心作为慢性病防控技术指导机构,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各部门、各单位的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建设资料的收集报送,请各乡镇、各成员单位按照要求将相关资料(纸质和电子版)于每年的11月底前报送市疾控中心(联系人:杞发洪,联系电话:13887894237,邮箱:gfqfh@126.com)。
附件:1.禄丰市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及任务分解表
2.禄丰市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台账资料收集清单
3.禄丰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