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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禄丰市林权流转操作指南》的解读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1-1008008 公文目录:政策解读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1年10月08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关于《禄丰市林权流转操作指南》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08日


10月8日,市政府正式印发《禄丰市林权流转操作指南》(以下简称为《指南》),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指南》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根据《关于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市场运行的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指南。《指南》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林权流转程序,使林农更加明白林权流转的方式、范围、期限、所需提供的材料及咨询服务电话等相关政策及操作流程,有利于林农通过合法手段对林地、林木使用权进行流转,从而获取可观的收益,进而调动林农业的积极性。

二、《指南》的主要内容

(一)流转原则包括以下6条:一是遵循依法自愿、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守信原则;二是不得改变林地所有权的性质和林业用途;三是不得破坏林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林业生态环境;四是不得损害国家、集体、个人和社会公共利益;五是有利于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六是林地、林木权属无争议。

(二)流转方式主要有2种,一是可以采取转包、租赁、转让、互换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二是可以依法继承、担保、入股或作为合资、合作的条件。

(三)明确流转范围,即用材林、经济林、能源林的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及使用权;区划界定为公益林的林地、林木,在不改变公益林性质和保护等级的前提下,允许以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用于发展林下种养业或森林旅游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可以流转的林地、林木。上述森林、林地内的野生动物、矿藏物、埋藏物、水域及森林碳汇不得流转。

(四)以下5类林地和林木不得流转,一是林地、林木权属不清或者有争议;二是无林权证的林地和林木;三是已依法抵押的林地、林木,抵押权人未书面明确表示同意流转的;四是国家、省重点项目建设需使用的林地;五是法律、法规禁止流转的林地、林木。

(五)明确了集体统一经营管理林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70年。

(六)详细阐明各类操作流程,一是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属于个人(单位)的林权转让操作流程;二是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属于村民小组集体的林权转让操作流程;三是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属于村(社区居)委会集体的林权转让操作流程。

(七)是明确各类林权转让时所需提供的材料,减少林农为同一件事多次往返,有效降低办理成本,节约时间。

(八)明确办理地址,办理时限及服务咨询电话。

 

原件:《禄丰市林权流转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