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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禄丰市市级部门和乡镇政务服务实施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1-0819028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1年08月19日 发文字号:禄政办通〔2021〕13号 主  题  词: 标      题: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禄丰市市级部门和乡镇政务服务实施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9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云南省州级及以下政务服务事项(2020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46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楚雄州州级及以下政务服务事项(2020年版)》(楚政办通〔2020〕32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做好权责清单动态清理调整工作的通知》(楚审改办发〔2021〕2号)要求,为切实做到权力清单事项与政务服务事项的编码、名称、依据、类型保持一致,实现数据同源、更新同步、管理同责,结合我市实际,已组织36个市级部门、14个乡镇完成了权责清单动态清理调整工作。《禄丰市市级政务服务实施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和《禄丰市乡镇政务服务实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已经第一届市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请涉及各部门、各乡镇按照职能职责和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一、总体权责事项调整情况

禄丰市市级和乡镇部门权责事项动态调整后,市级部门共有权责事项6397项(行政许可563项、行政处罚4928项、行政强制206项、行政征收117项、行政给付37项、行政检查248项、行政确认161项、行政奖励20项、行政裁决9项、其它行政权力108项、内部审批12项,详见附件1);乡镇共有权责事项41项(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7项、行政强制9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6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裁决3项、其它行政权力1项,详见附件2)。

二、划入划出权责事项情况

禄丰市市级部门之间共调整19个权责事项的实施主体:

(一)市行政审批局划出6项行政许可事项到市教育体育局办理,划出2项行政许可事项到市自然资源局办理,划出1项行政许可事项到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办理,划出6项行政许可事项到市文化和旅游局办理,划出2项行政许可事项到市应急管理局办理(详见附件3)。

(二)市卫生健康局划出2项行政许可事项到市行政审批局办理(详见附件3)。

三、合并权责事项情况

根据《中共禄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禄丰县森林公安机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禄编发〔2020〕45号)规定,原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实施的77项行政职权(69项行政处罚、8项行政强制)并入市林业和草原局,由市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实施(详见附件4)。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市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要加强对本部门、本乡镇权责清单事项的动态管理。市级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实施的权责清单事项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落实。下步,市人民政府将根据省、州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情况,适时对我市政务服务实施部门的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

(二)认真履职、严肃纪律。涉及到事项调整和并入的部门,自发文之日起按文件要求办理好权责事项、履行好职责,因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等造成工作失误的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1.禄丰市市级政务服务实施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统计表

2.禄丰市市级政务服务实施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

3.禄丰市乡镇政务服务实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

4.禄丰市市级部门调整实施主体的19项权责清单事项汇总表

5.禄丰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并入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权责事项

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禄丰市市级政务服务实施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统计表.xlsx
附件2.禄丰市市级政务服务实施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xls
附件3.禄丰市乡镇政务服务实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xls
附件4.禄丰市市级部门调整实施主体的19项权责清单事项汇总表.xlsx
附件5.禄丰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并入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权责事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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