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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窦小军对《禄丰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解读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1-0730004 公文目录:政策解读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1年07月30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市长窦小军对《禄丰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30日


一、修订背景

截至2021年6月份,禄丰市人民政府一直执行2017年7月10日印发的《禄丰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工作的推进,目前执行工作规则中部分条款和阐述已经无法满足政府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结合禄丰实际修订完善了《禄丰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以便进一步规范市人民政府工作。

二、修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修订)》。

三、整体内容

《禄丰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共有十四章74条,分别为:总则(3条)、组成人员职责(6条)、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7条)、坚持依法行政(5条)、实行科学民主决策(5条)、推进政务公开(4条)、健全监督制度(6条)、会议制度(10条)、公文审批(6条)、督促落实(6条)、工作纪律(7条)、廉政和作风建设(9条)、附则(2条),对相应的政府工作进行了规范和明确。

四、修订事项

《工作规则》参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及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修订)》,并结合禄丰实际制定,相对于已废止的政府工作规则有两个较大变动。一是将“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纳入了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应当遵守的职责范围;二是增加了生态环境保护条款,将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等进行了明确;三是进一步明确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不懈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四是明确了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及解释主体责任;五是增加了做好“依申请公开”内容;六是明确了“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限时办结,主动公开办理结果”工作要求;七是删除了“坚持学习制度”章节,将其内容融入其他章节;八明确了“征求意见或会签文"的时限,一般应在7个工作日内回复;九是通过明确“市人民政府领导要亲力亲为抓落实,主动谋划政策举措,解决矛盾问题,加强工作推进,确保政令畅通”来加大督促落实力度;十是删除了“规范公务活动”章节。

五、修订作用

(一)进一步增强《规则》的时代特性。全面吸收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规则的政治性。同时,根据全市机构改革工作精神,全面充实规则的指导思想以及工作内容,系统更新涉及机构改革部门名称职责的表述,更加适应新时代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规则的先进性。

(二)进一步提升《规则》的决策效率。立足市政府属性,聚焦“抓落实、见成效”,以问题为导向,根据近年来市政府及其常务会议情况,系统梳理和研究总结市政府有关工作办理上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以此次修订为契机,进行全面修改和规范完善,进一步推进市政府工作提质提效。

《工作规则》制定后,于2021年6月24日征求了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意见,经2021年7月16日召开的禄丰市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21年7月30日以市政府文件印发。

原件:《禄丰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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