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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政协第九届三次会议第113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1-0304013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禄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政协第九届三次会议第11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04日


张海鸥等七位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解决乡村和村庄生活区域照明工程的提案》(第113号)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禄丰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扎实开展村容村貌提升和村庄规划等工作,目前基本解决了村庄私搭乱建和环境脏乱差等问题,村民环境卫生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通过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得到极大提高;将村庄规划、黑臭水体治理、公共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维护、农民建房、房前屋后三包、保洁费缴纳、奖惩措施等纳入村规民约,强化了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了良好的生活习惯。截至目前,全县共发动宣传人员278人次,开展进村入户宣传1546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524份,拉运石块(砖头)103车次,张贴宣传标语6288条,清除户外落地广告牌105块,拆除树上违规乱钉乱挂标牌833起,清理物件柴草码放乱堆乱放579件,清除残垣断壁50。通过努力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形成共建共创宜居的美丽家园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将融合乡村振兴计划,把村庄照明、亮化工程立纳入规划,逐步解决农村照明问题,请各位委员耐心等待。

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多提宝贵意见。

 

 

 

禄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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