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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水复〔2020〕13号 签发人:周加明
禄丰县水务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09号建议的答复
吴玉琼代表:
您提出的《金山镇科甲村委会龙潭箐村小组解决人畜饮水困难的建议》(第109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金山镇科甲村委会龙潭箐村小组是金山镇仅有的一个傈僳族村小组,距禄丰县城8公里,距科甲村委会3公里,全村有26户103人。该村人畜饮水工程于1998年建成,2014年对管道进行了修复和更换,因2019年降雨偏少,水源枯竭,出现季节性饮水困难。经村小组会议讨论,计划从县城供水主管道开口取水,架设管道2650米引水到村后高位水池,工程需资金9.8万元,群众集资1万元,请求上级部门给予解决缺口资金8.8万元。我局正在编制禄丰县“十四五”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规划,已将全县饮水困难的人口列入禄丰县 “十四五”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规划,争取上级立项和资金支持。目前由于县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暂无法补助建设资金,请给予理解。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
2020年9月10日
禄丰县水务局办公室 2020年9月1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