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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0-0929002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禄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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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禄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禄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结合全县实际,拟定相应措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2.拟定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执行国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职业介绍和人才中介机构的指导监督,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的综合管理及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的贯彻实施。

4.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县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执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贯彻执行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全县实际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5.统筹实施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国家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就业和各项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管理及网络安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资金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及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6.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结合全县实际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7.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8.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稳定政策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10贯彻执行国家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规划,结合全县实际,拟定落实农民工有关政策的办法、措施,协调解决劳动纠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组织和监督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规定,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执行国家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12.承办禄丰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重点、强弱项、补短板、破难题、增优势,各项工作蹄疾步稳,发展亮点频现,实现新征程上的良好开局

一是20194月下旬,禄丰县大社保中心整合成立实现平稳运行。二是在大比拼中以学促干显担当比拼干劲成效优。县人社局确定为质量提高主责单位,共确定3项标兵,其中,州级2项,2项标杆,全部为州级。截至目前,局党组向县委申报的3项标兵,2项标杆已经全部创建完毕。2个州级标兵、2个州级标杆已经得到州人社局认可并签字盖章。三是连续三届成功举办职工技能大赛。我县从2015年开始,每2年举办一次技能大赛,成为全州唯一成功举办过三届职工技能大赛的县份, 2019年,州总工会,州人社局在举办的全州职业技能大赛,将禄丰技能大赛的经验进行推广。四是争做全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标准化建设及案件提升的标杆。2019年实现案件结案率达100%,案件调解成功率达88.52%,比去年同期相比提高2.63%,得到州人社局的认可。五是禄丰县县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走在全州前列。20195月,县人民政府制定出台《禄丰县县级公立医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为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体现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明确了政策导向、奠定了制度保障。六是楚雄州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率先在禄丰先行先试。916日,楚雄州人社局在禄丰县举行楚雄州企业新型学徒制协签字暨启动仪式,率先在全州进行的试点,首期组织德胜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楚雄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云南锦润数控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禄丰天宝磷化工有限公司等四家规模以上企业共540名学员参与,并选择集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公共实训于一体的职业教育机构——楚雄技师学院作为培养合作院校。七是严格执行社会保险费率调整政策实现企业“减负”、职工“受益”。从今年51日起,不折不扣执行社保降费减负政策。实施社会保险降费政策后,今年5-12月,全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负担减轻2352.70万元(降费率1117.60万元,降基数1235.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负担减轻1960万元,企业工伤保险缴费负担减轻14.40万元,共计减轻社会保险缴费负担4327.10万元。圆满完成“三个全面取消”任务。目前,我县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现金业务”、“手工办理业务”、“社银人工报盘”已全面取消。

2.坚持就业优先,稳步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

一是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全面落实各项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促进充分就业,稳定就业形势,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025人,完成任务数5400人的111.6%;失业人员再就业3457人,完成任务数3100人的111.5%;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686人,完成任务数1500人的112.4%,城镇登记失业率2.81%,控制在州下达的4.2%以内;开发公益性岗位482人,完成任务数430人的112.1%;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285万元,完成任务数5700万元的127.8%,其中:“贷免扶补”3164725万元,完成任务数286户的110.4%,创业担保贷款1732560万元,完成任务数169户的102.3%;创业培训539人,完成任务数200人的269.5%,职业技能培训2289人,完成任务数1000人的228.9%;失业保险参保14610人,完成任务数14600人的100%。培训农村劳动力8.4041万人,完成任务数4.67万人的179.96%,其中:贫困劳动力培训1.5307万人,完成任务数0.27万人的566.93%,贫困劳动技能培训0.3234万人,完成任务数0.07万人的454.86%;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3.1274万人,完成任务数1.1万人的284.31%,其中: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0.8227万人,完成任务数0.1万人的822.7%;青年见习148人,完成任务数113人的130.97%

二是强化措施抓就业,劳动者就业更充分。共收集、发布、传递就业信息97期,向劳动者推送就业岗位2.5万余个;全县共组织现场就业推荐会36场。全县累计12.81万名城乡劳动者实现了转移就业,占全县劳动者人数的59.86%。助推创业,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285万元,支持488名劳动者创业,并带动1304名劳动者就业。

三是聚焦就业助扶贫,群众脱贫步伐更坚实。2019年对与企业签订合同并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贫困劳动力给予500/人的一次性奖励,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筹建扶贫车间24个吸纳569名贫困劳动力就业,开发乡村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401名贫困劳动力就业,并积极落实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及时兑付禄丰职业高级中学542020年度毕业贫困家庭毕业生创业补贴5.4万元。到201912月,全县已累计培训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1279519852次,其中职业技能培训7545人次,引导性培训12307人次;向贫困劳动力推荐就业岗位36078个;贫困户劳动力累计实现转移就业8810人,占贫困户劳动力总数的59.53%,其中:有序转移就业5112人,占转移就业人数的58.02%

四是创业驱动带就业,引领效果更明显。抓好“禄丰电子商务省级众创空间”和“土官省级返乡农民工省级创业园”运营工作,目前,禄丰电子商务省级众创空间入驻创业群体56个,累计孵化成功迁出园区企业21家,入孵创业实体到期迁出率达75%,园区电子商务营业额突破3500万元;土官返乡农民工省级创业园入驻经营户345户,其中,企业62家,个体经营户283户,园区产值15.3亿元,入驻创业实体中,返乡农民工创业141户,大学生创业21户,产值2219万元,带动就业1511人。

五是支持企业稳就业,企业职工就业更稳定。各项政策的落实,县域企业得到了近4000万元的扶持,其中,通过执行社会保险费率下调和支持重点群众创业就业税收减免政策,减轻企业负担2400万元;失业保险稳定就业岗位政策的落实,45家企业得到了300万元的失业保险稳定就业岗位补贴,促进0.7万名企业职工稳定就业;通过新型学徒制培训,楚雄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得到了300万元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通过失业保险支持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政策的落实,200余名企业职工得到了30余万元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3.坚持民生为本,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2019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8.12万人,完成任务数26.87万人的104.65%,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28万人,完成任务数4.17万人的102.64%(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数1.19万人,完成任务数1.19万人的100%,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人数0.849万人,完成任务数0.844万人的100.59%;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09万人,完成任务数2.98万人的103.69%,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职职工人数2.06万人,完成任务数1.94万人的106.19%);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3.84万人,完成任务数的22.70万人的105%。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认证率100%。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25万人,完成任务数3.09万人的105.18%。社会保险卡持卡人数42.38万人,完成任务数40.45万人的104.77%;社会保险执行率104.42%

一是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得到全面落实。二是认真做好托管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让老同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三是认真做好领取保险资格认证工作。完成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资格确认10157人,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135人;对未能及时确认信息的66名退休人员及2名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人员作了暂时停发基本养老金及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四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养老保险政策,切实严把退休审批制度关。今年,全县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经过连续15年调整,提高至人均每月2467.18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达6092元;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享受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45557人,每月加发了5元的基础养老金,发放金额22.78万元。2019年共办理退休360人,其中:正常参保人员退休270人,提前退休90人,工伤认定申请173人(其中:不予认定1件,不予受理4件),上报州级部门病退劳动能力鉴定9人。五是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各项工资制度。

4.坚持人才优先,推动人事人才工作稳步提升

一是520日,安全顺利完成全州事业单位公开找聘考试全州C类考生64个考场共1913人的笔试考务工作。2019年度内共完成事业单位各类招聘、安置、转聘等77人。

二是顺利开展职称评审、岗位设置及其他人事管理工作。年度内完成全县系列系列的职称申报人员资格审核推荐583人。完成县级涉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涉改行政单位机关工勤人员131人、乡镇涉改事业单位人员554人次转隶手续,涉改人员全部到岗。完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7人调动手续办理。认真落实省州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各项政策,全县共有在职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355人。完成全县2018年末事业单位6372名工作人员2018年度考核备案工作。完成学术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年度考核上报工作。完成新聘人员43人转正手续办理、48人考核定职手续办理、8人辞职手续的办理。

三是优秀人才培养管理服务工作不断加强。截至目前,全县共有省有突出贡献在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人选2人、其他2人,省科技兴乡贡献奖在职专技人员8人、其他3人;在职州中青年学术学科培养人带头人10人,2019年申报通过评审正在公示1人;有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2家,2019年推荐申报1家单位,现已通过省级评审并公示结束,待省厅发文明确。对全县获得州级以上荣誉表彰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进行了春节走访慰问。新增高技能人才191名,完成州局下达的145名任务数的131.7%。新增企业技师26人,机关事业单位技师15人共计69人,高级工163人。

5.坚持依法维权维稳,劳动关系更趋和谐稳定

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全县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78件,结案78件,结案率100%,调解成功率86.67%,完成州下达任务数60%144.45%,涉案金额为412.5万元。办理各级转来信访件2541人次,接待来访群众60批次共112人次,回复率达100%

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监管,深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标准化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一是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286户,其中劳务派遣4户、职业中介机构1户,其他用人单位281户,同时,共深入企业、建筑工地、街道(社区)、乡村开展法制宣传工作41次;二是开展用人单位用工和社会保险专项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45户,涉及劳动者2120人;三是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截至目前,我县劳动保障监部门共检查用人单位164户,督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27人,促缴社会保险9.96万余元,共接待举报投诉案件64件,结案64件,结案率达100%,帮助512名劳动者讨回劳动报酬276.71万元。2018年移交1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提起诉讼,拖欠的100多万元工资在20197月已全部支付完毕,公司法定代表人已因欠薪入刑。四是落实农民工工资实名制和工资专用账户情况。2019年,禄丰县人社部门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工资实名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直接限制其招投标。目前我县已落实47个项目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用工管理并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由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实名制工作和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工作稳步推进。

6.推进人社扶贫,政策措施更加精准

全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6602人,符合参保条件的20354人,已经参保20354人,参保率达100%;对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234人,自201911日起,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月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全年共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31119元;对未标注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县人民政府代其缴纳最低标准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全县共代缴7246人,代缴金额724600元。

全县就业扶贫工作深入扎实推进。2019年,全县已累计培训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1279522290次,其中职业技能培训8370人次,引导性培训13920人次;向贫困劳动力推荐就业岗位26078个;贫困户劳动力累计实现转移就业9018人,占贫困户劳动力总数的60.9%

7.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提升文明创建水平

认真开展理论宣讲和社会宣传、新闻宣传、媒体宣传和舆论引导,重视网络安全工作。积极参与文明县城创建,加强文明单位建设,通过组织开展“人社讲坛、一线练兵、窗口示范、比学赶超、知识竞赛、先锋行动、团队精神、志愿服务、扶贫挂包、两学一做”等活动,引导干部职工“炼一流素质、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

8.人社能力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反腐倡廉 教育贯穿到人社工作全过程。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股室(单位)“一岗双责”制度,层层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全局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5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974.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74.8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2019年当年收入49,748,051.57元,与上年45883340.15元相比较上升8.42%,上升的原因主要是项目资金支出增加,2019年当年支出51,048,421.46元,与上年46,275,751.75元相比较上升10%,上升的原因主要是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5,104.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2.19元,占总支出的31.58%;项目支出3,492.65元,占总支出的68.4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上年46,275,751.75元相比较上升10%,上升的原因主要是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12.19万元。与上年1966.07万元对比,减少353.88万元,减少胡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划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92.65万元。与上年2661.51万元对比,增加831.34万元,主要原因中央投入就业再就业资金增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69.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与上年4427.65万元对比,增加641.5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再就业资金投入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8.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1%。主要用于“三支一扶”及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助;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16.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12%。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事业单位招考、高校毕业生见习补助等工作的开展;

  9.卫生健康(类)支出88.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6%。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75.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3%。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生活补助;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0.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4.52万元,完成预算的64.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8万元,完成预算的72.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4万元,完成预算的58.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进一步落实了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三公”经费明显下降。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67万元,下降26.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7万元,下降7.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万元,下降38.9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进一步落实了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三公”经费明显下降。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8万元,占48.18%;公务接待费支出2.34万元,占51.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事业单位招考、高校毕业生见习补助等工作的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2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12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公用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禄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1199.67元,其中,流动资产535.9元,固定资产169.3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54.4元,无形资产25.6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5.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53.38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06.6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554.4万元,无形资产增加25.6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59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99.67

535.9

169.33

39.36

62.16

 

67.81

 

554.4

25.62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9.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8.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情况说明中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33100331601111



禄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LS2020092905072046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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