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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禄丰县金山镇等7个乡镇杨家庄等29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0-0921003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0年09月21日 发文字号:禄政通〔2020〕40号 主  题  词: 标      题:禄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禄丰县金山镇等7个乡镇杨家庄等29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1日


恐龙山镇、和平镇、仁兴镇、金山镇、广通镇、一平浪镇、黑井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禄丰县金山等7个乡镇杨家庄等29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禄丰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禄丰县金山镇等7个乡镇杨家庄等29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运用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41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云国土资〔2017〕128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楚政通〔2015〕16号),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禄丰县金山镇等7个乡镇杨家庄等29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安置方案》。为使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完成拆旧区复垦,如期归还挂钩指标,突破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和年度指标“瓶颈”, 加强农村土地整治,缓解用地矛盾,特别是用结余指标流转收益鼎力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 基本情况

省自然资源厅于2019年1月24日批准的《禄丰县金山等7个乡镇杨家庄等29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安置方案》,下达增减挂钩指标490.14亩,其中耕地293.37亩。安置区5个地块,分别位于和平镇、恐龙山镇、金山镇、广通镇、黑井镇5个乡镇5个村委会内,土地总面积128.09亩,拆旧区共由64个地块组成,分别位于仁兴镇马鞍、革里、大猪街、清水河、银沙、果园、古城、左所、白沙共9个村委会;和平镇大厂、和平、邓家湾、前所共4个村委会;金山镇大洼、宋家坡、河口、南雄、拖罗甸、炼象关、杨家庄共7个村委会;一平浪镇一平浪、舍资、秋木园共3个村委会;广通镇蒙七、旧庄、八屯共3个村委会;恐龙山镇长田、舍大村共2个村委会;黑井镇大树共1个村委会。按照相关规定,要在项目批准之日起两年内完成拆旧区复垦、通过验收、归还指标。现距批准之日已超过一年半,必须要抓紧推进项目实施。

二、 总体目标

在县人民政府的统筹安排部署下,县属相关部门和涉及乡镇,各尽其责,通力配合,如期完成拆旧区村庄拆除、新建住房、复垦工程、申请验收、归还指标等工作。项目实施完成后,除流转和解决易地扶贫集中安置点用地的指标外,剩余的指标,可以在省内流转,获得收益,也可以挂钩县内新增建设项目用地(建新区),解决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建新区土地有偿出让或划拨后,从土地出让金或成本中,清算出免缴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流转费(或耕地开垦费),专项用于拆旧区复垦费用。

三、工作目标

禄丰县金山等7个乡镇杨家庄等29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区总规模490.14亩,由64个地块构成。其中,2个地块为仁兴镇白沙村委会白沙村和古城村委会古城村,52户195人,面积19.73亩;5个地块为和平镇和平村委会小德庄村、大厂村委会盐仓村、前所村委会大村、右所、邓家湾村委会甸索箐村,109户391人,面积66.45亩;3个地块为恐龙山镇长田村委会沙矣旧村和大村村委会下龙潭箐村,16户62人,面积5.84亩;其余54个地块为废弃采矿用地和村内空地,其中,仁兴镇18个,金山镇21个,一平浪镇7个,广通镇4个,黑井镇4个,面积398.12亩。

项目涉及的旧房已无人居住,签订协议后拆除。工作目标是:拆除拆旧区内的房屋等建、构筑物,实施土地复垦,通过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归还省自然资源厅挂钩指标。

四、 实施办法

(一)拆除旧房及建盖新房补助

按照仁兴镇、和平镇、恐龙山镇、金山镇、广通镇、一平浪镇、黑井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方案,经研究,7个镇下达的补助资金分别为:

仁兴镇165万元,包括:拆旧房建新房补助费130万元,工作经费35万元。

和平镇315.85万元,包括:拆旧房建新房补助费272.5万元,工作经费43.35万元。

恐龙山镇14万元,包括:拆旧房建新房补助费10万元,工作经费4万元。

金山镇5万元,为工作经费。

广通镇3万元,为工作经费。

黑井镇3万元,为工作经费。

一平浪镇4万元,为工作经费。

(二)拆除旧房

拆除旧房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农户实施,也可以由复垦工程施工方拆除。

(三)实施复垦工程

按照《禄丰县金山等7个乡镇杨家庄等29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安置方案》中的规划设计,参照土地整治项目,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组建有力机构

为保障项目迅速、高效、有序地推进,如期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禄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复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鲁 潜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罗文学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胡 海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玉波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智荣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发云 县林草局局长

张留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朝生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宏荣 县扶贫办主任

周加明 县水务局局长

陈正兰 县财政局局长

龚青云 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副局长

段丽芳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魏 强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段志刚 金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发增 广通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学正 黑井镇人民政府镇长

徐 亮 仁兴镇人民政府镇长

倪金国 和平镇人民政府镇长

赵 斌 一平浪镇人民政府镇长

尹 鹏 恐龙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荀志祥 禄丰云储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周智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段丽芳同志和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魏强同志担任,人员从成员单位临时抽调,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非自然资源一个部门能够完成。各涉及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林草、住建、农业农村、水务、扶贫等部门,从拆除拆旧区房屋等建、构筑物,提供复垦土地,实施土地复垦工程,验收复垦工程,调整分配复垦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各时段的工作,都需要各尽其责,通力合作,形成合力,确保项目得以顺利完成。

(三)明确工作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成立机构,做好拆迁户和新建住房户的政策宣传和组织动员工作,具体做好调查统计、旧房拆除、腾退旧宅基地、落实新宅基地、兑付补助费、复垦工程实施过程中群众的思想工作,指导和帮助村集体确定复垦后的耕地或林地的管理、经营、分配方式。

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的编制、审查、报批;做好土地权属调查,土地确权登记,涉及农用地的新宅基地报批;筹措资金,组织实施拆旧区土地复垦工程;组织拆旧区土地复垦工程验收并归还挂钩指标;做好挂钩结余指标流转,取得结余指标预售证,获得流转收益;组织编制建新方案,以增减挂钩方式报批建新区内项目建设用地,依法供地并收取土地出让金,配合县财政局清算以增减挂钩项目报批用地减免的规费。

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搬迁安置新村修建性详细规划、户型及建筑设计;负责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施工、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县林草局:指导项目区绿化、美化工作;做好拆旧区林地类别的审核;对拆旧区确需砍伐林木的,办理砍伐审批手续;办理林权流转登记、林地转用工作;参与复垦工程项目验收。

县水务局:指导拆旧区复垦规划设计中的给、排水工程;参与复垦工程项目验收。

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指导项目区生态保护和环境影响工作;参与复垦工程项目验收。

县农业农村局:参与对复垦耕地等别认定和复垦工程验收;负责拆旧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发证工作。

县扶贫办:负责统筹使用支持脱贫攻坚的指标流转收益金。

县财政局:负责以增减挂钩项目供地的土地出让金清算,即提取免缴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流转费、耕地开垦费,专款用地拆旧区土地复垦;拨付拆旧区复垦等资金,并指导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管。

禄丰云储公司:负责项目资金融资及组织项目复垦工程实施;参与复垦工程项目验收。

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乡镇、各部门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查督办。

(三) 保障项目资金

项目资金包括:

1.拆旧区复垦工程费253.54万元。

2.旧村拆除和建盖新房工作经费97.35万元,其中,仁兴镇35万元,和平镇43.35万元,金山镇5万元,恐龙山镇4万元,一平浪镇4万元,广通镇3万元,黑井镇3万元。

3.拆旧区仁兴镇白沙村委会白沙村和古城村委会古城村,和平镇和平村委会小德庄村、大厂村委会盐仓村、前所村委会大村、右所、邓家湾村委会甸索箐村,恐龙山镇长田村委会沙矣旧村和大村村委会下龙潭箐村拆除旧房、新建住房补助费412.5万元。

4.其他费用225.44万元,包括竣工验收费、业主管理费、施工不可预见费、全县拆旧区调查报告编制费等。

以上4项合计988.83万元,由县自然资源局向禄丰云储公司融资解决,资金从建新区土地出让金清算出的减免规费中赔付,不足部分从结余指标流转费中或县财政支付。

六、实施步骤

2020年9月底前:拨付7个镇相关经费;完成招标代理机构、拆旧区复垦工程招标,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和施工单位。

2020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仁兴镇、和平镇、恐龙山镇整村农户旧房拆迁工作。

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拆旧区64个地块、490.14亩土地复垦工程并通过验收,归还挂钩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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