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禄丰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禄丰县委禄干字〔2020〕51号通知,县人民政府决定:
刘克武 免去禄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魏 强 任禄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 辉 任禄丰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禄丰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元通水务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孙晓峰 任禄丰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免去云南元通水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杨朝生 任禄丰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2020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