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压实责任,狠抓收入计划的落实,确保2020年全县财政收支目标的圆满实现,现就2020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
县人民代表大会目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680万元,增长3%。按征收部门划分:税务部门70,680万元;财政部门30,000万元。
县政府工作目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1,580万元,增长14.1%。按征收部门划分:税务部门77,580万元;财政部门34,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目标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5,000万元(县自然资源局征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县级部分)。
三、分解压实责任
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局要将上述收入目标计划及时分解到各乡镇及各征收机关,层层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全年收入目标计划的圆满完成。
四、督查落实,考核奖惩
实行收入目标计划完成情况按月通报制和连续3个月收入倒数后3名约谈制,由县政府督查室每月对14个乡镇的收入进度进行督查通报,由县政府领导对连续3个月收入目标计划完成倒数后3名的乡镇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收入目标计划完成情况列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并严格落实绩效考评结果的奖惩应用。
附件:禄丰县2020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分解表
禄丰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