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条例》颁布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强化对权力监督制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性措施并纳入了政府重要议程。我镇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准确、讲求时效、利于监督”的基本原则,继续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及时、全面的予以公开,扩大了公开的范围。提高了政务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9年,我镇在禄丰县政务信息公开网站上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0余条,其种包括乡镇工作动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应急管理、财政“三公开”、环境保护、脱贫攻坚、安全生产、碧城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等,内容涉及全镇各项工作办事指南及工作进展动态信息。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过程中,我镇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及其他途径,将一批涉及民生、文化、重点项目等社会普遍关注的内容和事关民情民生、社会热点等方面的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构。调整充实了碧城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碧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以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以来,碧城镇通过禄丰县电子政务网站累计公开信息270余条。重点围绕易地搬迁、农危改、环境保护、产业发展、护林防火、项目建设、文化旅游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县级相关信息发布要求进行公开。通过重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对碧城镇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及所取得的成绩起到了积极的宣传作用,营造了良好的科学和谐发展舆论氛围,对方便人民群众办事,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严格明确要在经济发展、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方面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按照服务公共性、便利性、公平性、规范性、阳光性的要求,梳理本部门行政职权,明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每项服务事项均列明办理依据、承办机构、服务对象、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服务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咨询方式等内容。做到了“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明晰政府权力的边界,让群众明白政府的边界在哪里,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让社会公众都能“看得见、管得着、监督得准”。
(四)碧城镇切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为例外,政府办公会议和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以外应及时公开,以促进依法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监督权。二是确保“12345”政府热线平台管理员及时回应办理。
(五)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一是落实法治政府工作责任,以依法行政为核心,碧城镇成立了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碧城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碧城镇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依据申请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安排落实。同时,认真落实干部职工在线学法制度,并充分利用干部职工大会、周一例会、党委会等契机,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学法,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政府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招投标、民生政策等重点问题上,继续实行领导班子集体会议讨论决定;其他大小事项,均实行政府工作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可行性、规范性和执行性;在重大事项上,由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邀请镇人大代表参与决策,做到按规章、按制度办事,以法服人。对镇人民代表大会上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将议案、建议分解到各部门、各责任人,确保每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二是碧城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信息更新及时。为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按照简便易行、实际有效的原则,除网络外,还利用广场、街天、集会等场所和时机,采用出宣传栏、展板,播广播,发放小册子、宣传单等方式,采取灵活多样、群众乐见的形式在镇机关、各站(所)相关单位和15个村委会公开政务信息,保证公开的内容最大限度地及时与群众见面,切实解决偏远通讯网络欠发达地区公众获取信息困难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了政务信息资源的时效性和覆盖面。三是加强教育培训管理,提高公务人员素质水平。各党总支(支部)还以主题党员活动日活动、党课、思想政治理论课、观看影片等方式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等精神,通过丰富多样的学习形式,让全镇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一是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将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纳入文件运行的流程中,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起草规范性文件,各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经政府办公会或党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后,党政办专人负责登记、编号、校对,党政主要领导签发,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发布审查备案程序。同时,各类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均应由相关部门把关,并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研究。未经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发布施行,对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由党政办进行统一分类存档。二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管,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校对、印发由党政办明确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严格按照县级部门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七)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镇人民政府建立完善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通过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渠道,及时接收投诉举报和情况反映,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充分发挥广播、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加强网络舆情信息监测、分析、研判,完善部门间的舆情联动处置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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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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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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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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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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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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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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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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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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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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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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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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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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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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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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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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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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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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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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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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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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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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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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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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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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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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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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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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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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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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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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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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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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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19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业务知识有待提高;二是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有待加强学习。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
(二)改进情况。
2020年,我镇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2.继续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进一步规范信息制作、发布流程。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4.加强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业队伍素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交流,并就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策措施。
5.抓重点促深化。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我镇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