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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0-0210013 公文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0年02月10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禄丰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10日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禄丰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更新。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禄丰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禄丰县金山镇南路54号,邮编:651299,电话:4122677,传真:4122677)。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政管局的指导支持帮助下,禄丰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放管服”改革精神,以“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提升行政效能,打造了精简高效智慧的政务服务新常态,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全县人民和外来投资者创建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为认真抓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工作任务落实,成立了以李朝鸿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马如锋为副组长、副局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各股室长、中心主任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鲁正香、电子政务管理股负责人易加坤相互配合具体落实相关工作。二是局务会议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1次,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安排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措施,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领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三是将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和执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列入干部职工年终考核内容。四是加强督促检查,认真对照县工作要点开展自查,完善公开事项。

(二)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按照《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丰县贯彻落实州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禄政办通〔2019〕32号)将涉及我局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具体落实情况是:

1.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一是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公开情况

2019年,禄丰县交易中心共组织工程建设招投标36项,拦标价27.62亿元,中标价27.37亿元,节约资金2494.48万元,节约率为0.90%。其中房屋市政建设工程招标项目16项,中标价11.90亿元;交通工程5项,中标价13.10亿元;水利工程13项,中标价3962.55万元;其他工程2项,中标价1.98亿元。以上所有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告、流标公告均通过禄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

二是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公开情况

1.2019年,共组织政府采购项目80个,预算价7109.78万元,中标价5999.66万元,节约资金1110.12万元,节约率为15.61%。2. 2019年共组织土地挂牌、产权出让交易90宗,底价4.97亿元,成交价5.26亿元,增收2882万元,增收率5.8%。3. 2019年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中介服务项目63个,预算价为344.51万元,中选价为249.90万元,为项目业主节约资金94.61万元,节约率为27.5%。所有政府采购和土地交易、中介服务项目均通过禄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

三是行政许可结果公开情况

对涉及社会事务审批需公示的3件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在禄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

2.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服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依托国家、省、州深入开展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协同应用,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对全县34个部门权责清单进行调整清理。经调整清理,全县34个部门共有权责清单事项6013项,已上报县人民政府,待审定后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组织开展了补充完善全省政务服务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要素工作,组织32家县级部门和14个乡镇完成补充完善全县政务服务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要素信息录入,确保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达90%以上,实现与国家、省、州政务服务事项同步对接。在做好“六级十二同”的同时,做到本地化要素的格式、内容标准统一、准确无误。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完善政务服务标准,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做到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运行和管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通过网上大厅、办事窗口、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渠道,结合第三方平台,为自然人和法人提供一站式服务。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要求,坚持政务服务“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进一步明确事项上网的办理流程、办理要件及办理时限等要求,全面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将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部通过政务服务平台“一窗受理、一网运行”。2019年全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共受理事项1.97万件,办结1.97万件,提速率达98.62%。其中窗口接件受理8760件,办结8760件;网上申报受理1.10万件,办结1.10万件。

二是做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在县、乡(镇)、村政务服务中心、站点分类设置综合窗口,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一窗受理”服务模式,健全完善“一窗受理”运行机制和标准,保障“一窗受理”规范运行。整合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状态等相关信息在政务服务平台、实体大厅、政府网站和第三方互联网入口等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时推动实体大厅向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延伸,实现线上线下无缝衔接、融合通办。

三是推广一部手机办事通,实现“掌上办”“指尖办”。为将覆盖范围广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全力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安装,禄丰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把“一部手机办事通”作为2019标兵工作来抓,通过党员带头示范、广泛宣传动员、包乡挂点、分组深入各单位上门开展服务指导,高位推动“一部手机办事通”平台应用。截至2019年11月20日,禄丰县“一部手机办事通”注册认证使用人数27650人,注册认证人数占总人口数6.54%,已超过设定目标。推动了企业和群众办事从“大厅办、网上办”向“掌上办、指尖办”的转变。

四是服务流程持续优化,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深化网上办理深度,重点推动业务量大、群众办事频密、来回跑次数多的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共享化,让企业和群众在最短时间内办成事、办好事。目前,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入驻事项网上可办率三、四级深度达90%。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下发了《禄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的决定》,清理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各类证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有效证照予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取消各行业系统在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过程中向当事人索要的由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材料356项,保留基层开具的证明材料6项,保留各行业系统在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过程中向当事人索要的由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材料163项,将50项证照凭证作为全县通用的基本证照凭证,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加强证明材料管理,并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对审批过程中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各类材料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制作了行政审批规范文书32份、一次性告知清单126项。

五是强化内部管理提升行政效能。建立完善管理考核制度,强化政务中心内部管理,严格执行月考核、季通报制度,制发政务服务通报,将县、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办件情况、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件情况和发布政务动态情况进行通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纳入年终综合绩效考评。二是提升服务意识,窗口职工创先争优形成良好氛围。中心每季度评选优秀窗口工作人员2个,微笑服务明星2人、共产党员先锋岗2名并进行通报表扬。通过评选表扬,窗口职工遵章守纪、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2019年,县政务服务中心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10585件,10479件,办结率98.9%;受理公共服务事项34.78万件,办结34.78万件,办结率100%。

六是落实简政放权。做好审批事项取消、调整、承接、下放的衔接落实工作,2019年上报县人民政府共取消行政许可事项7项和1项子项,承接上级部门下放行政许可事项3项,变动行政许可事项名称2项和3项子项,并同步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确保简政放权落实到位。

七是行政审批进一步简化,“3550”工作有序推进。围绕“企业开办3天、不动产登记5天、社会投资一般性建设项目审批50天”目标,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深化多证合一改革,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提升为“多证合一”(40证合一),不断提高开办企业便利度,开办企业“一窗通”线上线下服务,实现了企业登记电子营业执照在线登记、在线监管,真正实现“不见面”、“少见面”即可办理注册登记,大幅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审批服务事项。优化流程,强化审批服务提速。实行“一窗受理、合并审查、限时审批、一窗办结”,县委编办下发全县直接受理、马上办、一次就办好清单共584项,其中一次就办好清单372项,占63.7%,实现了审批程序、材料精简1/3,审批时限减少50%。对于即办件,由窗口直接办结;对于承诺件,由科室限时办结;涉及到多个关联审批事项的,各职能股室进行同步联动审批,审批结果从综合窗口办结出单,最大限度减少审批环节,实现“一窗进出”、“一门受理”。通过流程再造、精简材料、压缩时限,不动产登记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办结,减少了25个工作日,提速率83.3%。抵押登记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办结,减少4个工作日,提速率达80%。不动产登记通过材料精简,抵押登记材料由原来的7个精简为4个,减少3个,精简率42.9%。商事制度改革实现“先照后证”,企业设立登记时间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压缩为2.5个工作日,减少27.5个工作日,提速率91.7%,将涉及设立登记的270多项前置审批减少为法律法规规定的31项,减少239项,精简率达88.5%。投资审批事项在原来的基础上缩减了32%,投资类、商事服务类和社会事务类审批事项审批平均提速率分别达68%、61%和50%以上,打通了便民利企服务“最后一公里”。

3.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公开情况

——完善更新并在禄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了《禄丰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2019版)》、《禄丰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全清单》、《禄丰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按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在禄丰县人民政府网站更新公开了机构职能信息,领导信息、人事信息、部门文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9年在禄丰县人民政府网站适时公开部门动态信息52条,全年共公开各类信息150条。

——在禄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了部门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行政强制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390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体制机制建设不到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工作监督管理、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渠道不多,宣传覆盖面还须进一步拓展放宽,培训力度有待加强,特别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覆盖面还有一定的局限性,部分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了解,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不够,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还需要更进一步步深入。

(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差距。一是重视不够,部分股室(中心)对施行《条例》的重要性、长期性认识不足,没有把工作纳入常规性工作来抓,甚至应付了事;二是主动公开和长期公开性意识不强;三是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工作督促检查力度不强,不能按要求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四是缺乏专业人员。单位管理人员为具办公室兼职人员,由于日常事务繁杂和对网络技术知识的缺乏,对如何有效地开展工作缺少认识和思路,无具体的实施措施。

(三)不能对政策进行有效解读。一是对政策解读的认识不高,存在想当然的思想。二是对政策解读不知如何进行,茫然无措,难以对政策进行解读。三是2019年本单位只是执行或转发上级单位政策措施,本单位不独立发布政策措施,没有政策可供解读。

(四)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有差距。部分职工对电子政务信息化工作认识不深,重视不够,工作应付了事,有的股室存在怕出错被通报处理的思想,网站信息得不到及时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