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禄丰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巩固县级机构改革工作成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加强、优化、统筹全县自然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形成各方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自然灾害防治格局,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成立禄丰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及职责
主 任:杨继周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主任:鲁 潜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主 任:周增先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罗文学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段元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邝华然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 颖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普春燕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立欧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副总队长
周 亚 县人武部部长
夏 方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倪金国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国华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王玉波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贾进辉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晓坤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金蕴秋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普贵宏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李浩坤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刘春麟 县审计局局长
杨学彬 县财政局局长
李振铭 县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局长
王 瑞 县民政局局长
罗建渊 县司法局局长
王 焘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何于胜 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局长
张留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 杰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朝生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发云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周加明 县水务局局长
杨家仙 县商务局局长
梁 滔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李碧明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玉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周智荣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包 伟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白自贵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滕永峰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植楠 县地震局局长
杞学东 县气象局局长
金红文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杨春侠 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普金晶 团县委书记
张 鹏 禄丰供电局副局长
胡尔康 武警禄丰县中队长
生德华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作为我县自然灾害应急管
理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机构,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县自然灾害综合减灾救灾工作,分析全县自然灾害形势,研究解决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履行县重特大自然灾害指挥部职责;按规定协调衔接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参与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统称各专项指挥部)。各专项指挥部在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的防治和较大及以下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张国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吴红兵、何泽、刘光会兼任。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工作部署,承办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县重特大自然灾害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衔接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州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工作,统筹向各专项指挥部传达部署并督促落实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州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自然灾害综合减灾救灾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应
急救援,负责灾情收集汇总和信息发布工作;协调组织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减灾委办公室职责。
二、各专项指挥部组成人员及职责
各专项指挥部作为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应对自然灾害的专门指挥机构,承担相应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工作原则,各专项指挥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开展自然灾害先期处置工作;负责落实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州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执行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县重特大自然灾害指挥部指令。
(一)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指 挥 长:罗文学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李植楠 县地震局局长
副 指 挥 长:普贵宏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滕永峰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云峰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李 斌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 文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 平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静文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何 泽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赵翠仙 县地震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统计局、县滇中引水办、团县委、县红十字会、县供销社、县气象局、禄丰供电局、武警禄丰县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
主要职责: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县防震减灾、恢复重建有关工作;配合做好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较大及以下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震情监测、地震趋势研判会商工作;组织灾害调查评估;提出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和解放军、武警部队需求计划;向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县重特大自然灾害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情况;完成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及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县防震应急办公室在县地震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地震局副局长赵翠仙兼任;下设县抗震救灾办公室在县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副局长何泽兼任;下设县抗震防震(恢复重建)办公室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王平担任。
(二)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指 挥 长:邝华然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李发云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副 指 挥 长:贾进辉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毛云龙 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何 泽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自然资源公安局。
主要职责: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在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工作,配合做好特别重大、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较大及以下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研判火情趋势;提出森林消防队伍、消防救援队伍和解放军、武警部队需求计划;向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县重特大自然灾害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情况;完成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及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毛云龙兼任。
(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指 挥 长:邝华然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周加明 县水务局局长
副 指 挥 长:周 亚 县人武部部长
贾进辉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樊志成 县水务局副局长
何 泽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审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滇中引水办、县地震局、县气象局、县司法局、县城管局、县供销社、武警禄丰县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供电局、中国电信禄丰分公司。
主要职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县防汛抗旱有关工作;配合做好特别重大、重大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较大及以下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强降水防范工作,督促指导城市防洪工作;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提出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和解放军、武警部队需求计划;向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县重特大自然灾害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情况;完成州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及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务局副局长樊志成兼任。
(四)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罗文学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王 焘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副 指 挥 长:普贵宏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李 文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何 泽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地震局、县气象局、武警禄丰县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禄丰县供电局。
主要职责: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在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工作;配合做好特别重大、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较大及以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提出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和解放军、武警部队需求计划;向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县重特大自然灾害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情况;完成州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及县自然灾害应
急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李文兼任。
各专项指挥部组成人员由各专项指挥部明确,报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及各专项指挥部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人员自行替补,并报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有关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禄丰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