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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革命老区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18-0911002 公文目录: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禄丰县革命老区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1日


禄丰县革命老区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禄丰县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建设主要项目是革命老区宣传、实施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禄丰县有5个革命老区镇,分别是碧城镇、仁兴镇、勤丰镇、和平镇、金山镇;是于 2014 4 21 被云南省委、省政府确定批准为革命老区镇

禄丰县革命老区项目建设管理制度:1)实行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2)严格执行项目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3)严格监督检查验收制度;(4)实行县级报账管理制度;(5)严格执行扶贫项目三项制度,即廉政承诺制、廉政评议制、廉政评议员制。廉政承诺即项目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扶贫办、财政局做出廉政承诺,项目村委会向乡(镇)人民政府做出廉政承诺,项目村小组向村委会做出廉政承诺;廉政评议制即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廉政评议员对项目建设进行满意度测评,对年度实施项目情况和数量及质量进行全方位的民意监督测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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