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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二届三次会议第02030115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4-0808003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著录日期:2024-08-08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关于市政协二届三次会议第0203011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8-08


李发强委员:

您在政协禄丰市第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闭会)期间提出的《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中做好园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保障的提案》,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规划或预留设施农用地的问题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在规划统筹方面,应充分依据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产业发展,统筹布局,集中兴建农业辅助设施,节约集约用地。规划集中兴建的经营性农业辅助设施应当使用建设用地。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为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不再减少,有必要根据本级政府承担的耕地保有量目标,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即除国家安排的生态退耕、自然灾害损毁难以复耕、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外,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应当通过统筹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等方式,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

在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中,按照划定规则确定的比例要求,全市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稳定耕地不得低于下发稳定耕地的90%,因划定比例要求高且设施农用地不符合重点项目预留用地的要求,未规划或预留用地。按照现行政策,在满足环评、不压占生态保护红线、不压占永久基本农田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办理设施农用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中并未明确设施农用地的具体地块范围。其中:占用耕地转为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应当通过统筹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等方式,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

二、第三方规划测绘机构深入基层不够,造成地类与现状不实的问题

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是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重要基础、底图,数据的精准性直接影响到了规划成果的质量。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对上年度和调查季度的影像进行对比,对地类发生变化的地块开展地类认定工作。因工作量大、时间紧、人员力量有限、科技手段有限、乡镇人员参与不够等的原因,确实存在一些不适应种植粮食的陡坡地、岩石地块、从未种植过粮食荒山荒坡种植了20多年核桃树的坡地调成了耕地,从而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情况。考虑到这些原因,2024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经研究,由乡镇组织开展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举证完成后,数据通过系统平台上报,经县(市)、州、省三级认定后,形成县级数据包报部核查,待自然资源部进行核查后,才能形成当年度的地类成果。我局将严格执行国土变更调查的技术规程,加强提交数据的审查。

三、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各项指标的问题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禄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楚政复〔2024〕10号),明确禄丰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5.550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1.5401万亩,坝区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比例不低于90%;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16.3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463倍以内。禄丰市已将各项指标分解至各乡镇,在控制总量、满足各项约束性指标的前提下,根据发展需求统筹各类用地。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充分征询意见

目前,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已完成,正在开展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乡镇级总体规划是对上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细化落实,是对乡镇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作出的具体安排,兼顾刚性管控与弹性引导,侧重实施性,是编制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充分征询村委会(社区)、村民小组和广大农民意见建议,做到基层深度参与规划。

(二)积极向上争取有关国土空间规划有关指标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中禄丰市耕地数量全州最多,因此下达禄丰市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全州最大。在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时,因禄丰产业园区属于省级产业园区、禄丰重点项目多,在领导的争取协调下,指标向禄丰倾斜,禄丰市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倍数全州最高。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相关要求,国土空间规划“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预计明年开展国土空间规划评估调整,我局将积极向州级请示汇报,争取相关政策向禄丰倾斜。

(三)统一底图,促进各类自然资源之间的平衡

《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坚持国土空间唯一性和地类唯一性,以“三调”成果为统一底版,以国土空间规划及“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依据,遵循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综合考虑地类来源的合理性、合法性,科学合理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区分耕地上造林情形,实行差别化管理。引导林果业、花卉、畜禽养殖、食用菌等农业产业所需的园地、种植设施建设用地、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地上山上坡,充分利用林地、草地、园地发展农业设施用地,做到设施农用地、园地发展不与粮争地。同时,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合理推进补充耕地项目。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帮助,希望你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