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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市政协二届三次会议第02030081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4-0914004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禄文旅复〔2024〕9号 主  题  词: 标      题: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市政协二届三次会议第0203008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9-14


丁家慧委员:

您在市政协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乡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第02030081号),已交文化和旅游局进行答复。首先感谢您对文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意见答复如下:

乡土历史文化遗产作为乡村文化的重要载体,在传承优秀文化、推动乡村文明、建设美丽家园和特色村镇、发展农村文化旅游产业、推广农村特产、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和农民致富等方面有不可取代的作用。因此在乡村振兴中,如何加强乡土历史文化遗产历史风貌保护,加大农村地区乡土历史文化遗产遗迹保护力度,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等成为重点(《禄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第四部分(四)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加强引导,在乡级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中注重城乡风貌的管控)。

我局作为乡村振兴成员单位积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扎实做好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适时公布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加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管理。二是加强文物“四有”工作,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以及地下文物埋藏区,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三是建立禄丰文物资源数据库和名录,加强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健全珍贵文物藏品档案,完善征集、登记、定级和退出机制。四是完善历史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等保护工作机制。五是严格落实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加强文物安全设施建设,扎实做好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整治。充分发挥各级文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市级文物部门督察职责,开展多形式文物保护法治宣传,强化文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肃查处文物违法案件,严厉打击文物犯罪,做到文物违法案件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加大对文物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统筹好抢救性保护和预防性保护、本体保护和周边保护、单点保护和集群保护,重点监测好石刻、壁画和桥梁文物,扎实开展濒危文物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修缮。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在实施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乡村建设中,禁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以假乱真、砍伐老树、搬空原住民。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严格审批涉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以及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基本建设项目,严格文物保护工程在勘察设计等各环节的监管。

加强对文物和文化遗产资源的旅游价值梳理、挖掘和利用,培育以历史文化名镇、文物保护单位为主线的系列研学旅游路线,推出乡村博物馆等参观线路,积极推进文物资源与文化旅游、科研科考、研学旅行等深度融合。建立促进文博创意产品开发激励机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文创产品研发、生产、经营,加大文创产品开发力度,打造以“恐龙”“黑井古镇”等为代表的文物IP。

目前,我局已安排下属文物单位作出可行性方案,建立禄丰市乡村振兴乡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项清单,统筹乡村振兴与乡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互相促进,相得益彰。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您一如既往继续关心支持文化旅游工作的发展。

                                                                              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