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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窗口惠民利企政策

日期:2024年04月0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就业见习。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按每人1500元给予见习补贴。

二、吸纳就业补贴。对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三、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我省县级以下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四、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对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乡镇、村企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从2022年1月1日起算基层服务期满6个月的,给予个人5000元的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

五、职业(创业)培训补贴。对毕业3年内有意愿到我省行政区域内乡镇、村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各类职业(创业)培训的,参照脱贫劳动力补贴标准给予职业(创业)培训补贴。

六、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全面落实失业保险稳定企业职工就业岗位政策,及时拨付失业保险稳定就业岗补贴,共对259户企业返还3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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