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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学生户口迁移登记指南

日期:2023年06月12日   作者:治安大队   来源:治安大队    点击:[]

大中专学生户口迁移登记指南

序号

事项

所需材料

1

大中专学生户口迁移登记(被云南省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正式录取的学生,将户口迁移至就读学校所在地)

1.书面申请;2.录取通知书或学校学籍证明;3.户口迁移证(入学(转学)前常住户口登记在云南省内的学生不需提供);4.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5.学校意见或者社区民警调查意见;

2

大中专学生户口迁移登记(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户口在学校的大中专院校肄业生、将户口迁移至省内的入学前原籍地(原籍地为乡村)、父母现常住户口登记地)

 1.书面申请;2.毕业证(肄业证、结业证);3.就业报到(登记)证(注:户口托管在学校、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等集体户的往届毕业生、肄业学生可不提供);4.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5.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6.居民身份证;7.入学前居民户口簿或父母居民户口簿。

3

大中专学生户口迁移登记(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户口在学校的大中专院校肄业生,将户口迁移至省内的入学前原籍地(原籍地为城镇)、父母现常住户口登记地)

 1.书面申请;2.毕业证(肄业证、结业证);3.就业报到(登记)证(注:户口托管在学校、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等集体户的往届毕业生、肄业学生可不提供);4.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5.居民身份证;6.入学前居民户口簿或父母居民户口簿。

4

大中专学生户口迁移登记(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及毕业后户口托管在学校、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等集体户的往届毕业生,申请将户口迁移至就业单位集体户、就业地社区集体户)

1.书面申请;2.毕业证;3.就业报到证(注:户口托管在学校、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等集体户的往届毕业生可不提供);4.居民身份证;5.社区民警调查意见(注:迁入就业单位集体户不需提供由单位集体户管理部门代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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