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十五“禄丰市贯彻落实加强和规范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要求不到位”问题整改工作情况
禄丰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按照既定措施和目标,抓实各个环节整改工作,从严从实做好加强和规范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整改工作,按时限完成整改任务,整改落实情况:一、压实工作责任,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了分管住建工作的副市长为牵头领导,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作为配合单位,细化了4条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为2024年12月底前开展问题整改。二、严格按照《禄丰市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工作。一是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根据二届市人民政府71次常务会议确定的《禄丰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农村生活垃圾转运项目运营方案》,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农村生活垃圾转运项目,各乡镇垃圾转运点自6月底起已开始转运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镇归集、市转运处理的垃圾转运体系已建立。二是根据全州统一规划,实施了禄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4年5月30日建成并接收全市城乡收集转运的生活垃圾,7月1日起开始并网发电。三、完成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点排查整治工作。按照省州市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点排查整治工作要求,截至2024年10月底,市域内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点排查整治全部完成,排查整治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点7个,投资300万元清理生活垃圾8200吨。四、持续开展小型垃圾焚烧炉治理工作。由各乡镇负责,进一步压实农村生活垃圾前端收集压缩责任,切实扩大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范围,持续推进小型垃圾焚烧炉治理,截至2024年10月底,基本完成辖区内重点区域的垃圾焚烧炉治理,排查整治小型垃圾焚烧炉142座。五、规范生活垃圾热解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一是依托城乡环卫一体化农村生活垃圾转运项目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将勤丰镇原有的两座生活垃圾热解站拆除改建为垃圾收集转运点,原渠道处理的生活垃圾转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二是为降低生态环境危害风险,将原计划建设的中村乡生活垃圾热解站改建为垃圾收集转运点,中村乡的生活垃圾转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共投入整改资金26520万元。
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