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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D3YN202405120030整改工作市级自查自验报告

日期:2024年09月05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2024年5月13日,我市收到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的第四批编号D3YN202405120030的群众举报件,禄丰市委、市政府压实责任,从严从实做好金山镇天泰锦园小区西侧2户自建商住楼问题整改工作,如期完成整改任务,现将市级自查自验报告如下。

一、信访举报问题

受理编号:D3YN202405120030。举报内容:“楚雄州禄丰市侏罗纪大街天泰景苑工地施工近2个月,未公示施工许可证并悬挂安全网,施工扬尘和噪音扰民”。

二、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核查情况:基本属实。经查,举报内容中的天泰景苑(正确名称“天泰锦园”)工地,实际为天泰锦园小区,该小区于2019年7月完工,目前没有施工项目,举报问题涉及的工地属于自建商住楼工地,该工地靠近禄丰市金山镇侏罗纪大街,位于金山镇金源街南侧、天泰锦园小区西侧,于2024年2月25日开工建设。施工场地周围未公示施工许可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个人自建房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自建商住楼已分别于2023年11月29日、2024年1月25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需进行公示,但上述自建商住楼未公示施工工程概况,该建设项目已建至主体结构地上二层,但施工现场未悬挂安全网。2024年5月13日现场核查,该工地正在施工,进施工场地有长30米、宽5米的土质道路未进行硬化,道路南侧为堆放材料的裸土空地,场地内有少量砂石料未覆盖,施工场地已建有围挡,但未发现洒水降尘等措施,存在扬尘污染风险。自建商住楼施工场地南邻禄丰市消防救援大队,北邻金源街,西邻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邻天泰锦园小区,该小区已有居民入住。经走访调查了解,该工地无夜间施工情况。2024年5月14日、5月15日对施工场地开展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监测,其中,5月14日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64.5dB(A),5月15日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69.5dB(A),昼间施工噪声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70dB(A))以下,但已经接近噪声排放限值,施工期间存在噪声扰民情况。已于2024年5月18日完成办结。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在建筑围挡显著位置公示施工工程概况牌。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要求,于2024年5月15日在建筑围挡显著位置公示施工工程概况牌。

(二)悬挂安全网。2024年5月17日搭设钢管式外架25米至第二层,并悬挂安全立网345平方米。

(三)采取抑尘措施。一是2024年5月16至17日,对易起扬尘的砂石料进行清除,拉运12吨碎石,建筑材料密闭搬运,堆放时用防尘布覆盖。二是对进施工场地长30米宽5米的土质道路进行铺设硬化,对建筑外侧长32米的围挡安装了喷淋设施,后续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施工“六个百分百”要求。

(四)强化监管,防止施工场地环境噪声扰民。一是禁止夜间施工,督促施工方在6:00-12:00,14:00-22:00施工作业,其中上午6:00-9:00,18:00-22:00停止易产噪声施工工序。二是在建筑围挡显著位置设置监管公示牌一个,公示有关监管单位和3个举报电话,强化监管,防止施工场地环境噪声扰民。

四、群众满意度情况

2024年5月经广泛征求周边群众、企业对整改工作的满意度,发放群众满意度测评表25份、回收25份,满意率为100%。

五、市级自查自验情况

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逐项对照整改措施现场验收,制定的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现场整改与整改台账资料一致,经验收组成员现场检查核实和查阅相关资料,市级自查自验组一致认为: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验收。

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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