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务专题 >>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栏

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二十二“楚雄州在饮用水水源地建设方面系统长远考虑不够”问题整改工作情况

日期:2024年08月12日   作者:   来源:市水务局    点击:[]

禄丰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按照既定措施和目标,抓实各个环节整改工作,从严从实做好针对“楚雄州在饮用水水源地建设方面系统长远考虑不够,在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分类使用、强化监管上下功夫不够”问题整改工作,按时限完成整改任务。整改落实情况:(一)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治理。2023年7月11日-19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联合禄丰市水务局对全市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问题73个列出问题清单73个,并对饮用水源地存在的主要问题跟进整改落实,整改完成71个,剩余2个问题持续推进。(二)加强水源保护区监管。禄丰市饮用水水源地19个均编制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19个,分别于2020年11月5日、2020年11月30日获得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的批复。禄丰市严格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规范设置水源地保护标志标牌、界标、道路警示牌。对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进行围栏封闭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保证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三)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一是2023年12月禄丰市制定印发《禄丰市饮用水水源管理保护办法(试行)》(禄政规〔2023〕3号),2024年4月禄丰市水务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禄丰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理保障工作的通知》,督促各乡镇加强对饮用水水源管理、巡查。二是2023年度采取定期巡查和突击巡查相结合、重点巡查和全覆盖巡查相结合、日常巡查和卫片执法检查多种执法方式相结合,不断提高巡查的深度、广度和力度,确保巡查工作不断档、无死角,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置,坚决杜绝毁林种地等破坏水源地生态功能的行为,全面压实水源地库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四)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每年对城区饮用水源监测4次,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监测4次,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监测2次强化水源地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发现数据异常,及时反馈乡镇并提出整改措施。

禄丰市水务局

2024年8月12日

上一条: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D3YN202405270071、X3YN202405290063整改完成情况
下一条: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第六“部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下降”问题整改工作情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