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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镇关于云南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四批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日期:2023年12月05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云南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四批交办D53230020230626004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和平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从严从实做好和平镇姚陵村委会罗哆村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克期完成整改任务,整改落实情况:(一)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改方案。(二)压实整改责任。和平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1次,在周一干部职工例会和政府办公会安排部署整改工作4次,省州市相关部门到现场督察整改工作2次。(三)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村民增强依法保护村内大树、名木古树的意识。一是姚陵村委会通过“小广场大广播”播放森林防火相关知识,营造森林防火强大声势,提高了农户的防火意识。二是向群众发放张贴森林防火等宣传材料,加强对群众的房屋防火安全宣传教育。三是通过户长会、支部会、党员大会上宣传《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教育引导村民增强依法保护村内大树、名木古树的意识。(四)严格执行村集体“四议两公开”制度,坚持村务公开及时透明原则,凡事依法依规办理。一是2023年6月28日和平镇人民政府、姚陵村委会“两委”成员到姚陵村委会罗哆村小组召开村民会议对事件进行通报,对群众做了详细说明解释工作,消除群众疑惑。二是2023年6月29日在姚陵村委会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集体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严格执行村集体“四议两公开”制度,坚持党建引领,村内事务一律通过民主决策讨论决定,让大家的事情大家议、大家办、大家评,增强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坚持村务公开及时透明原则,凡事依法依规办理。该问题于2023年11月28日完成整改工作并通过市级自查自验。

和平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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