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保信息
(一)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患者居民医保不予报销;职工医保实行门诊共济制度,门诊处方属医保范围内的扣除起付线60元,乙类药品先行自负5%后在职职工报销55%,退休职工报销60%。
住院患者居民医保起付线一次住院500元,报销80%;职工医保在职职工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线400元,再次住院起付线300元,乙类药品先行自负5%后报销85%,退休职工起付线减半,报销90%。
慢性病及其他报销比例按国家医保政策执行报销比例。
(二)报销流程
门诊诊疗:患者带医保卡到医院正常就诊→挂号室挂号→门诊诊室就诊开具处方→收费室结算缴费(出示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报销)→药房取药。
住院诊疗:患者带医保卡到医院正常就诊→挂号室挂号→门诊诊室就诊开具住院证→到住院部相应科室住院治疗→出院到收费室结算缴费(直接报销)→药房取出院药→离院。
咨询电话:0878-4121583
二、价格及收费信息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医保及医疗收费政策,加强价格和收费行为的透明度,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使医疗收费合法化、规范化、透明化、公开化。在门诊大厅收费室上方设置电子显示屏,滚动公示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收费项目的名称、价格等信息,同时滚动公示医保政策等相关内容。在显眼位置张贴公示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收费项目的名称、价格等信息,同时滚动公示医保政策等相关内容。
价格、收费等服务咨询电话:0878-4121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