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37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发〔2013〕101号)、《云南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楚雄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楚政办通〔2016〕10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构建全市教育体育系统预防各类突发事件发生的长效机制,积极做好教育体育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平安禄丰”建设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我市教育体育系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市教育体育局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要遵循分级管理原则,一级对一级负责,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市教育体育局。
(三)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抓苗头,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好信息收集和深层次研究,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四)部门联动,协同应对。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有关股室负责人要按照禄丰市教育体育局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的分工,立即开展工作,深入一线,处置情况,组织抢险救灾,控制事态发展,尽快形成部门联动、协同应对的工作格局。
(五)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六)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领导、制度、组织、物质、经费保障和工作部署等方面,强化保障措施,提高工作效率。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禄丰市教育体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体育场馆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处置
(一)事件报告
发生各种突发事件后,事发单位(或学校)要立即核实情况,按照隶属关系在30分钟内先电话后书面向当地人民政府和教育体育主管部门报告(电话报告基本情况,书面报告详细情况。书面报告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1个小时)。
各相关单位及负责人要在整个事件处置过程中要随时保持通讯联系,做好全程跟踪续报工作,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
(二)报告内容
1.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的基本情况;
2.事件起因、背景、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事发学校、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
4.校(园)内外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三)处置程序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按照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同配合的原则,根据相应级别做出应急处置。
1.各级各类学校
(1)现场救助。学校主要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立即启动实施应急措施。要采取边抢救、边处理、边调查、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按照救人第一原则,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保护事故现场,保全相关证据,并及时通知受伤害者亲属或监护人。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体育局要求,认真落实紧急应对措施。
(2)情况报告。各学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求救110、119、120,同时向市教育体育局报告,请求支持和帮助。上报信息应当做到真实、客观、及时,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并按照要求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市教育体育局。
2.市教育体育局
接到学校报告的重大突发事件后,市教育体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学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类别性质、危害大小、影响范围和可控程度,采取如下对策:
(1)对事发地学校做出指示和要求,责成有关股室立即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派出工作组或有关股室负责同志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救助工作;
(3)调集抢险救援物资增援,必要时请求相关部门加大支援力度;
(4)市教育体育局领导及时赶赴事发地,靠前指挥;
(5)启动市教育体育局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立即开始运作;
(6)及时向上级汇报。必要时,请求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给予支持。
(四)处置要求
1.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发生突发事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市教育体育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按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开展工作,及时了解事件情况,并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事件信息。
(1)有较大财产损失或有较大影响,或事故死亡人数1人的,市教育体育局安全股及业务股室负责人应赶赴现场指导处置工作;
(2)事故死亡2人的,市教育体育局分管安全领导、安全股及业务股室负责人应赶赴现场指导处置工作;
(3)有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影响,或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的,市教育体育局主要领导、分管安全领导、安全股及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应赶赴现场指导处置工作。
2.发生敏感性强,可能造成国内外严重影响的突发事件,视事件等级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市教育体育局主要领导、分管安全领导、安全股及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应赶赴现场,会同相关部门,指挥、协调处置工作。
(五)处置责任
1.市教育体育局主要领导: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指导分管领导做好突发应急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2.市教育体育局分管安全领导: 负责协助主要领导做好决策、组织、指挥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协助局其他业务分管领导做好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向相应主管部门和单位通报事故发展情况,协调、配合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市教育体育局安全股:负责收集和分析突发事件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和具体措施,上报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领导;协调相关业务股室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原因调查、善后安抚等工作;关注事件发展,控制恶化态势,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物资筹集配备;负责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应对和处置,定期组织各类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急处置能力。
4.市教育体育局各股室:负责本股室分管领域内的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应对和处置;协助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原因调查、善后安抚等工作;指导分管领域内各学校安全教育,预防措施等,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
五、教育体育系统突发事件种类
教育体育系统突发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危及教育教学秩序的紧急事件。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主要分为以下七大类。
(一)校园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静坐、示威、请愿;学生罢课、教师罢教、集体罢餐、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拥挤踩踏等群体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因招生政策、新生入学划片区调整、学校撤并、不规范办学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事故,实习实训意外伤亡事故,课外集体活动事故,体育课、艺术展演、军训、运动会意外伤害以及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涉生涉校重大安全交通事故等。
(二)校园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建筑物倒塌、建筑部件脱落事故,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故,触电亡人事件、煤气中毒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食堂安全事故,实验室化危品泄漏、爆燃事故,影响学校安全和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
(三)校园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四)校园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包括:发生在学校的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学校人员急性中毒事件;学校所在区域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禽流感、手足口病等严重影响公众安全的公共卫生事件。
(五)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地质灾害、地震灾害以及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对学校安全、学生安全造成威胁的突发事件。
(六)考试类突发事件。包括由各级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国家、省、州、市(市)级教育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
(七)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包括:全市性、跨乡镇的大型体育赛事和群众体育活动中出现的观众骚乱、人员踩踏伤亡、爆炸、火灾、建筑物倒塌等公共安全事故(事件)。
(八)影响教育体育系统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六、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校园大规模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网络舆情类等突发事件的处置
分管业务领导:分管办公室局领导
业务股室:办公室
参与股室:计财股、人事股、安全股、教研室等相关股室
(二)校园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处置
普通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学前教育机构,民办学校等发生的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静坐、示威、请愿;学生罢课、教师罢教、集体罢餐、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拥挤踩踏、实习实训意外伤亡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课外集体活动事故;因招生政策、新生入学划片区调整、学校撤并、不规范办学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分管业务领导:分管教育股局领导
业务股室:教育股
参与股室:计财股、人事股、安全股等相关科室
校园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处置。
1.校园建筑物倒塌、建筑部件脱落事故,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故,触电亡人事件、煤气中毒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
分管业务领导:分管安全股局领导
业务科室:安全股
参与科室:财基股
2.食堂安全事故、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分管业务领导:分管安全股局领导
业务科室:安全股
3.实验室化学危险品泄露爆燃事故、校园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处置。
分管业务领导:分管教研室局领导
业务科室:教研室、安全股
参与科室:办公室、计财股、安全股
(四)校园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以及体育课、艺术展演、军训、运动会意外伤害以及大型群体活动等公共安全事故的处置
分管业务领导:分管教育股局领导
业务科室:教育股
参与科室:办公室、计财股、安全股
(五)自然灾害类、社会治安类、校园暴力类突发事件以及校车及交通安全事故、学校火灾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处置
分管业务领导:分管安全股局领导
业务科室:安全股
参与科室:办公室、计财股
(六)考试类突发事件的处置
分管业务领导:分管招生考试办公室局领导
业务科室: 招生考试办公室
参与科室:办公室、安全股、计财股
(七)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分管业务领导:分管体育场馆局领导
业务科室: 市体育馆
参与科室:办公室、安全股、计财股
(八)以上未涉及到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按局主要领导批示办理。
七、组织领导
(一)成立禄丰市教育体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 杰 市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 局长、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副组长:谢宝林 市教育工委副书记
杨汝芹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苗红武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揭有良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李 琼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成员:市教育体育局机关各股室(馆)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分工
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工作,协同各职能部门开展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州教育体育局上报各类突发事件情况及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地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机构:
1.组织指挥组
(1)人员组成
组 长:郑杰
副组长:谢宝林及分管业务股室副局长
成 员:办公室、安全股、相关业务股室工作人员
(2)工作职责: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工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统计和上报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督促开展针对各类突发事故的应急演练,落实各类突发事件的责任追究。根据上级指示和要求,指导各有关小组及时、迅速、有效开展救援工作;协调处理应急救援工作中涉及的有关重大问题,了解掌握事态发展信息,适时调整方案,抢救生命,保护财产减少损失;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宣传信息组
(1)人员组成
组 长:谢宝林
成 员:办公室、安全股相关工作人员
(2)工作职责:按照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要求,及时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和报道工作;正确引导教职工和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稳定伤者情绪,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防止校园混乱;负责突发公共事件有关材料、简报的起草、打印和发送工作,做好会议材料和会议纪要的整理、归档工作;建立宣传信息网络体系,收集、报告及发布各类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应急救援组
(1)人员组成
组 长:苗红武
成 员:安全股、办公室、计财股工作人员
(2)工作职责:负责突发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援工作,组织抢救遇险人员和财产,控制事态发展,维护事故现场秩序,确保伤者得到及时救治。负责事故现场救护人员,物资、器材的调配,为施救单位提供快捷的帮助。组织人员快速护送伤员入院就医,随时掌握伤患人员治疗情况,及时报告(通报)现场救援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4.事故调查组
(1)人员组成
组 长:谢宝林
成 员:安全股、办公室工作人员
(2)工作职责:负责对突发事故的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后果和危害,查清事故责任及责任人,写出事故报告,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听取事故受伤人员家属意见,安抚事故受伤人员和家属的情绪;依照有关规定,提出事故善后处理意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工委负责对事故调查情况进行监督的执纪问责。
5.后勤保障组
(1)人员组成
组 长:李 琼
成 员:计财股、安全股、办公室工作人员
(2)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教育体育系统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经费预算,统筹经费管理,做好教育体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和保障工作;检查指导各学校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落实情况,确保及时、安全、有效完成保障任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常规管理
(1)指导学校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督促学校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要求各学校安全保卫人员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方法;认真开展校园火灾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
(2)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常识教育和火灾事故警示教育,定期组织师生进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2.报警机制
报警程序:
(1)拨打119,及时报警;
(2)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救治伤员;
(3)上报市教育体育局——市委、市政府、州教育体育局。
报警内容:
火灾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财产损失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火灾的扑救及应急处置情况。
3.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组成
消防人员、市教育体育局领导、学校领导、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及教职工。
4.组织实施
(1)当火灾发生时,学校迅速打开全部消防安全通道,组织师生紧急撤离火灾现场。
(2)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疏通消防通道。迅速组织学校工作人员携带消防器材,配合消防人员,扑救火灾。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联系医院救治火灾中受伤人员。
(3)市教育体育局接到报告后,要及时安排各工作小组负责人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扑救工作。
(4)火灾扑救工作要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严禁组织未成年学生扑救。
(5)市教育体育局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州教育体育局报告火灾情况。
(6)市教育体育局和事发学校要积极协助当地消防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食品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1.常规管理
(1)市教育体育局要协同市市场监管等部门定期对各学校师生饮水、饮食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责令学校及时整改。
(2)学校要对食堂工作(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体检,清理不宜从事食堂工作的人员。
(3)学校要建立、完善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堂卫生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学校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4)从源头上把关,加大对学校食堂食品进货渠道的监管,严防不合格食品及食源性材料进入校园。
2.报警机制
报警程序:
(1)拨打120电话,联系医院,及时救治中毒人员;
(2)上报市教育体育局、市场监管部门——市委、市政府、州教育体育局。
报告内容:
食品中毒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人数、中毒情况、事故应急救治情况及事态发展情况。
3.事故处理
(1)发现师生出现食品中毒事件后,学校要及时拨打120电话和医院取得联系,立即救治中毒人员。
(2)上报市教育体育、市场监管、疾控等部门,市教育体育局领导和相关股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及时赶赴事故学校,组织抢救中毒人员,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州教育体育局报告中毒事件情况。
(3)学校要立即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以备相关部门检验。
(4)学校要迅速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并要做好家长的工作,严防事态扩大给学校教育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5)协同市场监督、疾控等部门对中毒事件展开调查,处理有关责任人,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
(三)交通安全事故预案
1.常规管理
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教育;强化内部管理,设置“禁鸣、限速”标志,划定固定停车位,严格外来车辆、教师私车管理;教育家长和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手续不健全、超员超载接送学生车辆的整治活动。
2.报告机制
报告程序:
(1)及时报警(122)处置事故;
(2)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抢救受伤人员;
(3)报市教育体育局和当地人民政府(先口头后书面)。
报告内容:
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原因、受伤人员救治及康复情况、事故调查及处理结果。
3.事故处理
(1)报警(122)处置事故;抢救受伤者,尽快送医院救治;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2)通知家长。
(3)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查和保险介入,并参与调解。
(4)及时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学校暴恐案件、群体突发性案件应急预案
1.常规管理
(1)市教育体育局督促学校建立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管理,切实落实责任。
(2)学校要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扎实开展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3)学校要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生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2.报告机制
报告程序:
(1)拨打110报警电话;
(2)拨打120急救电话;
(3)上报市教育体育局——市委、市政府、州教育体育局。
报告内容:
各类暴恐案件及群体突发性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案件简要情况、财产损失情况、人员伤亡情况、事态进展情况,案件平息、调查及处理结果。
3.案件处理
(1)发生针对校园的暴恐案件
a.发现校外人员暴力冲击校园或伤害师生时,学校保卫人员和其他值班工作人员要及时进行警告、驱离或将其控制,并及时拨打110报警。
b.如造成师生人身伤害,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救治受伤害师生。
c.学校要及时报告市教育体育局。市教育体育局领导和相关股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及时赶赴事故学校,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州教育体育局。
d.市教育体育局及相关学校要协助公安部门认真开展案件调查。
(2)校园内的学生群殴事件
a.学校发生学生群殴事件局面难以控制时,学校要及时拨打110报警。如有人员伤害要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救治受伤学生,并迅速通知学生家长。
b.学校要及时报告市教育体育局,市教育体育局接到报告后,局领导和相关股室负责人要及时赶赴事故学校,组织案件督查与处理,并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州教育体育局。
(3)校外人员在校园内的违法犯罪案件
a.发现校外人员在校园内斗殴、行凶、行窃时,学校保卫人员和其他值班工作人员要及时对其劝阻或将其控制,并及时拨打110报警。
b.如造成师生人身伤害,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救治受伤师生。
c.当造成师生人身严重伤害时,学校要及时报告市教育体育局。市教育体育局领导和相关股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及时赶赴事故学校,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州教育体育局。
d.市教育体育局及相关学校要协助公安部门认真开展案件调查,凡因学校管理不善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学生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罢课等群体性事件
a.学校要大力开展社会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经常研究影响学校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把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引导,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b.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群体性事件的信息,学校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教育体育局、公安机关进行通报,严防事态扩大。
c.若突发群体性事件,如:集会、游行、请愿、静坐、罢课等行为发生时,事发学校要及时向市教育体育局和公安机关报告。市教育体育局和公安机关在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的同时要深入事发学校,指导学校化解矛盾,采取适当措施,妥善处置,维持好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控制事态的扩大与蔓延。
d.学校党政领导、教师要深入班级和学生宿舍,切实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团结大多数学生,尽快平息事端。
e.学校要加强门卫管理,严防社会闲杂人员等进入校园,制造事端,引发混乱。
(五)突发传染性、流行性疾病应急预案
学校发生手足口、肺炭疽、霍乱、高致病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性疾病、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中毒或死亡、实验室有毒物品泄露,造成人员中毒或死亡等情况。
1.常规管理
(1)市教育体育局要协同卫生防疫部门指导学校做好传染性、流行性疾病预防和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宣传防治知识,防范突发性、流行性疾病的发生与传播。
(2)督促学校对校园环境和校内公共设施进行定期消毒。
(3)督促学校加强对有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的监管。
2.报告机制
报告程序:
(1)发现疫情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救治发病人员;
(2)及时报告市卫生健康局、市疾控中心;
(3)报告市教育体育局---市委、市政府和州教育体育局。
报告内容:
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及人数、原因、学校的防控措施。
3.疫情处理措施
(1)要求各学校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流行性疾病或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要及时报告市卫生防疫部门和市教育体育局。
(2)市教育体育局领导和相关股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及时指导学校开展疾病的预防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健康,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3)对传染性、流行性疾病要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对校园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防止师生交叉感染。
(4)组织疫情调查。市教育体育局和学校要密切配合当地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等措施。
(六)楼梯间踩踏事故应急预案
1.常规管理
中小学、幼儿园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和日常监管,定期排查楼梯间安全隐患,及时对楼梯间扶手、照明设施进行维护,学校要错时下课、放学时间,安排值班领导和教职工加强对楼梯口的疏导,杜绝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2.报告机制
报告程序:
(1)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救治受伤人员;
(2)及时上报市教育体育局——市委、市政府和州教育体育局。
报告内容:
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原因、受伤人员救治及康复情况、事故调查及处理结果。
3.事故处理
(1)踩踏事故发生学校要及时拨打120电话和医院取得联系,立即救治受伤人员,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简易包扎、止血等应急处理措施,尽快将重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2)立即上报市教育体育局,市教育体育局领导和分管安全的股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及时赶赴事故学校,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及时开展救治工作,并向市委、市政府和州教育体育局报告校园踩踏事故情况。
(3)学校要迅速与受伤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安抚慰问受伤学生及家长,确保师生和家人情绪稳定,严防事态扩大给学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4)市教育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发生原因认真展开调查,对因学校工作疏忽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
(七)学校校舍等建筑物倒塌事故应急预案
1.常规管理
学校要配合建筑工程主管部门定期对学校的各类建筑设施进行检测和鉴定,对确定为危房的校舍,要坚决进行封闭和加固维修,加强对各类建筑物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为广大师生创造安全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2.报告机制
报告程序:
(1)建筑物倒塌事故发生后,立即拨打110、119电话,尽快争取消防等职能部门的救援,及时解救被困人员;
(2)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抢救受伤人员;
(3)及时上报市教育体育局——市委、市政府和州教育体育局。
报告内容:
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原因、受伤人员救治及康复情况、事故调查及处理结果。
3.事故处理
(1)建筑物倒塌事故发生学校要及时拨打110、119、120救援电话,迅速切断电源,协助公安、消防、医护人员尽快解救被困人员,及时抢救受伤人员,组织人员对轻伤者进行简易救治、包扎止血等应急处理措施,尽快将重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2)及时上报市教育体育局。市教育体育局领导和分管安全的股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及时赶赴事故学校,组织抢救受困、受伤人员,并向市委、市政府和州教育体育局报告校园建筑物倒塌事故情况。
(3)学校要迅速与受伤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及时安抚慰问受伤学生家长,确保师生和家长情绪稳定,严防事态扩大给学校教育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4)教育体育主管部门会同建设等有关部门对事故发生原因,认真展开调查,凡因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力和安全管理疏忽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学校有关领导的责任。
(5)事故处理完毕后,事故学校应积极谋划、筹措资金,在市教育体育局、当地人民政府的支持指导下,尽快展开倒塌校舍的修复或重建工作,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常规管理
学校要加强师生防灾减灾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预警预防
市教育体育局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自然灾害预警预报,向辖区学校发出避灾预警通知,学校要及时组织师生避险疏散,并做好避险防护措施和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3.报告机制
报告程序:
(1)自然灾害发生后,立即拨打110、119电话,尽快争取应急、消防等职能部门的救援,及时解救被困人员;
(2)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抢救受伤人员;
(3)及时上报市教育体育局——市委、市政府和州教育体育局。
报告内容:
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原因、受伤人员救治及康复情况、事故调查及处理结果。
4.应急措施
(1)自然灾害发生后,学校要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先期组织抗灾自救,及时向当地自然灾害有关救灾应急指挥机构请求帮助,联系医疗机构开展伤亡师生的救治,组织师生安全避险转移和疏散;迅速将受灾和开展抗灾自救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和市市教育体育局;
(2)市教育体育局领导和安全股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及时赶赴灾区学校,指导灾区学校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协助学校做好伤亡师生的救治工作,并向市委、市政府和州教育体育局报告受灾和开展抗灾自救情况。
(3)受灾学校要疏导、安抚师生情绪,做好灾害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慰问受害者家属,帮助联系保险理赔,认真做好受灾师生的善后工作。
(4)市教育体育局要及时统计汇总和分析本辖区教育体育系统灾情信息和受灾损失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汇报,配合当地政府应急部门开展抢险救援行动;协调和帮助学校解决应对自然灾害中的有关问题和困难。
(5)市教育体育局要及时联系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学校受损危房的检查,落实安全制度,防止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积极协助和帮助受灾学校尽快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九)极端恶劣天气应急预案
1.常规管理
(1)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当即将出现或已经出现极端恶劣天气情况时,市教育体育局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研究是否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停止户外活动、更改上课、放学时间、停课、停考、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等应急措施,并拿出具体方案上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市教育体育局部署实施,同时必须报州教育体育局备案。
(2)各学校落实好各项应急措施。要组织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建筑物、公告栏、广告牌、体育设施、用电线路、疏散通道、走廊门厅、灯具牢固性、广播系统完好性、排水设施是否通畅等);要做好灭火器、防滑垫、防汛设施、防暑物品、车辆(运送伤者)等物资的储备;要开展预案及演练。着力建设学校与家长联系的信息网络平台。通过电话、短信、网络、微信平台等多种渠道将恶劣天气等有关信息第一时间发布给家长;要加强校门前执勤。极端恶劣天气上放学高峰期要增加门前执勤人员数量,佩戴醒目标志,维护秩序,疏导交通。
2.预警预防
市教育体育局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极端恶劣天气预警预报,向辖区学校发出避灾预警通知,学校要及时组织师生避险疏散,并做好避险防护措施和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3.应急措施
(1)停止户外活动;
(2)更改上课、放学时间;
(3)停课、停考、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
4、相关要求
(1)确保通讯畅通。为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市教育体育局和各学校要安排人员值班,市教育体育局和各学校要对外公布值班电话,方便学生和家长咨询。所有责任人员必须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2)规范发布通知和信息。市教育体育局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所辖范围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停课、停考、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的通知和信息。发布的通知和信息必须经市教育体育局局长签发,局长因公在外时,由局长委托其他局领导签发。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平台、门户网站等形式及时发布通知和信息。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停课、停考、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的通知和信息。
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根据市教育体育局应急领导小组发布的信息,及时通过多种渠道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家长。
九、附则
1、本预案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2、如遇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继任继管者接替相应职责。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