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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龙城初级中学岗位竞聘方案

日期:2022年09月02日   作者:龙城中学   来源:教育局办公室    点击:[]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建立健全事业学校岗位管理制度,充分调动禄丰市龙城初级中学教职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推动龙城中学教育事业全面发展,结合龙城中学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原则

(一)本学校在职在编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二)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二、机构编制、人员情况、学校主要职能职责

根据禄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禄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新核定禄丰市教育系统教职工编制的通知》(禄编发〔2013〕12号)精神,禄丰市龙城中学核定编制113名,现实有人员111名。学校主要职能职责是: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抓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校办学水平,为上一级学校输送合格新生,为社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一定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的建设者,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培养劳动后备力量,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研究,不断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

三、岗位类别设置

(一)根据中共禄丰县委办公室、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丰市事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禄办发〔2013〕12号),禄丰市龙城中学共有编制113名,规格为股所级,设股所级领导0个,现共有人员113名。

(二)禄丰市龙城中学设置专业技术岗位一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专业技术岗位112个,占岗位总量的99%。

四、岗位等级设置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根据中共禄丰市委办公室、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丰市事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禄办法〔2010〕34号),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中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和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云南省中中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补充意见》(云教人〔2017〕2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禄丰市龙城中学属A类城镇普通初级中学,高职、中职、初职的结构比例是2.5:5:2.5,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结构比例按照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执行,五级、六级、七级之间的岗位比例为2:4:4,学校副高编制有空岗的,按2:4:4进行聘用,超编(岗)人员一律聘用到同职级最低岗位(即五级、六级按核定岗位数聘用,其余一律聘用到七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5。若今后学校编制发生变化,学校岗位设置根据编制变动按照岗位比例进行变动。

五、岗位任职条件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组织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事业学校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规定的通知》(楚人社发〔2018〕3号)制定岗位任职条件如下:

1、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资格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2、高级岗位具体条件:

五级岗位具体聘用条件:

①具备《云南省事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②具有中专及其以上合格学历,具备高级教师资格,且当年度必须在本校(或支教校)从事教学岗位工作。初次竞聘需在六级岗位履职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身体健康。

③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学习,成绩均合格;

④具有扎实的文化专业知识,熟悉中学教育教学理论,教学经验丰富,教育教学实绩突出;

⑤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善于学习,积极进取,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奉献精神;

⑥学校有空岗,并在结构比例内被学校聘用。

六级岗位具体聘用条件:

①具备《云南省事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②具有中专及其以上合格学历,具备高级教师资格,初次竞聘需在七级岗位履职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身体健康。

③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学习,成绩均合格;

④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熟悉中学教育教学理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

⑤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善于学习,积极进取,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奉献精神;

⑥学校有空岗,并在结构比例内被学校聘用。

七级岗位具体聘用条件:

①具备《云南省事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②具有中师及其以上学历,具备高级教师资格;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身体健康。

③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型培训学习;

④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文化专业知识,教学经验比较丰富,能结合实际开展教学活动;

⑤掌握中学教育理论及规律,根据中学生年龄特点,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教育效果明显;

⑥新取得高级教师资格的,履职第一年聘为专技七级岗位。

3、中级岗位聘用条件

八级岗位具体条件

①具备《云南省事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②具备一级教师资格,初次竞聘需在九级岗位履职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身体健康。

③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学习,成绩均合格;

④具有扎实的文化专业知识,熟悉中学教育教学理论,教学经验丰富,教育教学实绩突出;

⑤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善于学习,积极进取,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奉献精神;

⑥学校有空岗,并在结构比例内被学校聘用。

九级岗位具体条件:

①具备《云南省事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②具备一级教师资格,初次竞聘需在十级岗位履职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身体健康。

③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学习,成绩均合格;

④具有扎实的文化专业知识,熟悉中学教育教学理论,教学经验丰富,教育教学实绩突出;

⑤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善于学习,积极进取,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奉献精神;

⑥学校有空岗,并在结构比例内被学校聘用。

十级岗位具体条件

①具备《云南省事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②具备一级教师资格;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身体健康。

③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学习,成绩均合格;

④具有扎实的文化专业知识,熟悉中学教育教学理论,教学经验丰富,教育教学实绩突出;

⑤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善于学习,积极进取,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奉献精神;

⑥新取得一级教师资格的,履职第一年聘为十级岗位。

4、初级岗位具体条件

十一级岗位具体条件

①具备《云南省事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②具备二级教师资格,初次竞聘需在十二级岗位履职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身体健康。

③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学习,成绩均合格;

④具有扎实的文化专业知识,熟悉中学教育教学理论,教学经验丰富,教育教学实绩突出;

⑤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善于学习,积极进取,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奉献精神;

⑥学校有空岗,并在结构比例内被学校聘用。

十二级岗位具体条件

①具备《云南省事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②具备二级教师资格;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身体健康。

③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学习,成绩均合格;

④具有扎实的文化专业知识,熟悉中学教育教学理论,教学经验丰富,教育教学实绩突出;

⑤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善于学习,积极进取,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奉献精神;

⑥学校有空岗,并在结构比例内被学校聘用。

六、岗位聘用办法

(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各岗位特点,采取任命、聘任、竞聘上岗等方式进行岗位聘用。全体教师根据公布的岗位和岗位聘用条件,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与岗位竞聘。

(二)聘用到各类岗位的人员,按照新聘用岗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三)今后出现岗位空缺,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

(四)职务聘任分原职聘任,高职低聘两种方式,采取适时聘任的办法聘用,聘用期限为一年一聘。

七、相关情况说明

1、禄丰市龙城中学岗位设置方案,先后经学校班子会多次讨论研究拟定,后经龙城中学教职工代表会及全体教职大会讨论后修改通过制定。充分发挥了全体教职工的民主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方案形成后,禄丰县龙城中学领导班子又进行了集体论证,同时上报县教育局审核,确定了方案的可行性,经公示后上报县人社局核准。

2、此方案从龙城中学实际出发,符合龙城中学的职能,有利于龙城中学教育教学事业发展,有利于龙城中学教育目标的实现,有利于激发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

3、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没有参加人社局、教育局组织考试的教师安排在相应条件的基础级。

4、岗位设置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不同类别、等级间的岗位不得相互拉用。

5、校长属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学校管理岗位,按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管理。

6、除由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聘用的校级领导外,新调入副高级职称的教师须在本校工作实满2年以上者,方能参与中学高级五级、六级岗位的竞聘;中级职称须在本校工作实满2年以上者,方能参与中学一级八级、九级岗位的竞聘;中学二级教师须在本校工作实满2年以上者,方能参与中学二级十一级岗位的竞聘。

7、如果本校高级、一级岗位已经满额,新调入教师需实满2年后才能参与竞聘;若有空岗,则按调入的先后顺序参与竞聘。

8、被教育主管部门或其它学校借调人员,不得评聘为本人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最高一级;非教育主管部门借调人员只能享受本人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最低一级岗位。

9、在同级职称中,根据岗位竞聘评分,若有岗位变动调整,不论岗位竞聘得分多少,每次岗位变动只上下浮动一级,不越级上调或下调。

10、同时符合相应岗位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者,方能参与各级别岗位的竞聘。教职工的聘用期限以人事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聘期为准。

八、岗位竞聘量化评分办法

参加岗位竞聘的教职工达到相应职务档次条件者可以提出申请,如果参加竞聘人数超过上级批准的岗位职数,则根据以下评分细则,由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据实打分,按照得分多少从高到低确定聘任人员。

岗位竞聘得分=竞聘前一学年度履职考核量化实际得分&times;70%+教龄分&times;10%+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及履职年限分&times;20%。

1、履职量化考核分

依据《禄丰县龙城中学教师履职考核办法》进行量化考核,按实际得分计算。

注:若中途出现工作岗位变动,从事教学岗位按《禄丰县龙城中学教师履职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以实际上课月份按相应比例核算分值。

2、教龄分

每年教龄记0.5分。

3、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及履职年限分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从认定之日算起,每满一年记4分,专业技术职务受聘,从受聘履职之日起每满一年记1分,(以学年度计算)。两者合计为该项得分,共50分封顶。

4.各项岗位等级设置按职称、等级和基本条件,以分数从高到低按分配比例定岗。如上级批给的岗位有不足的,各级职务从最后算,分数低的为高评低聘人员,该人员可直接享受下一级别的高一级岗位。其他级别岗位依次往下推。如考核后在同一等次中出现分数相同的,管理岗位优先聘任,其次根据分数相同教师的职称任职年限先后定岗位,定任职年限长的教师。如任职年限也相同的,再根据工作年限定岗位。不论是高职、中职、初职,新取得职称人员,当年一律聘用在同职级最低岗位。如有高评低聘的,按职称在后取得的教师进行高评低聘。

5.符合上级文件规定的各级别的岗位聘任条件且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在退休前一年内最后一次的岗位竞聘中,可根据退休教师当年度所在岗位级别和退休教师数,先预留出符合相应岗位级别的最高级别岗位数,对即将退休教师先实施岗位聘任,剩余名额则按评分高低依次聘任。

6.关于受党纪政纪处分及不参加年度考核的聘任问题:

①不参加年度考核,学校有空岗的聘在该职务的最低等级,无空岗的,按学校的相关聘用管理规定办理。

②因受党纪政纪处分导致年度考核为不得评优评先、基本合格的,不得参与高于现聘岗位的竞聘。

③因受党纪政纪处分、不认真履职等导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1年内不得参与原聘及以上岗位的竞聘。

④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处分决定作出次月起,按处分决定聘任,因受处分导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1年内不得参与受处分后所聘岗位及以上等级的岗位。

⑤受处分人员处分期内年度考核为不确定等次的(不含见习期),1年内不得参与原聘及以上岗位的竞聘。

九、组织领导

岗位设置管理和岗位聘用直接涉及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为确保各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禄丰县龙城中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各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 雄

副组长:刘 静

成员:严景华、胡美星、李飞、金绍友、贺泉、赵国鲜、部分教师代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龙城中学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赵国鲜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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