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高峰乡便民服务中心及附楼和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用地性质:机关团体用地
项目地点:禄丰市高峰乡高峰街西侧
申报类别:规划设计
建设单位:禄丰市高峰乡人民政府
设计单位:华夏建弘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资质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公示类别:审查前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9日
公示组织单位: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电话:0878—4129049
高峰乡人民政府 电话:0878—4825609
项目简介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高峰乡便民服务中心及附楼和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位于禄丰市高峰乡高峰街西侧,规划地性质为机关团体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6138.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03.45平方米(其中原有建筑面积2328.24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2675.21平方米);容积率0.815;建筑密度26.90%;绿地率26.22%,停车位51个。
附图:区域位置图、现状平面图、规划总平面图、鸟瞰图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