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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财政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日期:2024年03月1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禄丰市财政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编号 职权名称 行使主体 (责任主体)
行政处罚 1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或者与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等行为的处罚 禄丰市财政局
2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采购过程中与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情形的处罚 禄丰市财政局
3 对采购人、代理机构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处罚 禄丰市财政局
4 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及与采购人、与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等行为的处罚 禄丰市财政局
5 对集中采购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考核中虚报业绩、隐瞒真实情况的处罚 禄丰市财政局
6 对采购人未按照规定编制政府采购的实施计划或者未按照规定将政府采购的实施计划报的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及将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等行为的处罚 禄丰市财政局
7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依法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等行为的处罚 禄丰市财政局
8 对集中采购机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对依法应当分设、分离的岗位、人员未分设、分离、将集中采购项目委托其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及从事营利活动的处罚 禄丰市财政局
9 对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不依法回避的处罚 禄丰市财政局
10 对供应商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的处罚 禄丰市财政局
11 对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处罚 禄丰市财政局
12 对政府采购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处罚 禄丰市财政局
13 对政府采购专家未按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处罚 禄丰市财政局
14 对政府采购专家与供应商存在有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罚 禄丰市财政局
15 对政府采购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 禄丰市财政局
16 对招标单位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信息而未公告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等行为的处罚 禄丰市财政局
行政处罚 17 对中标供应商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处罚 禄丰市财政局
18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在知道自己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后至评标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供应商的、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等行为的处罚 禄丰市财政局
19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的、未按规定组成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的、在询价采购过程中与供应商进行协商谈判等行为的处罚 禄丰市财政局
20 对采购人未按照规定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未按照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等情形的处罚    禄丰市财政局
21 对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等行为的处罚 禄丰市财政局
22 对采购人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而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行为的处罚 禄丰市财政局
23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禄丰市财政局
24 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 禄丰市财政局
25 违反会计法有关行为的处罚 禄丰市财政局
26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 禄丰市财政局
行政检查 1 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 禄丰市财政局
2 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涉及财政、财务和会计等事项实施监督检查 禄丰市财政局
3 对财政票据印刷、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禄丰市财政局
4 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检查 禄丰市财政局
行政确认 7.13001E8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 禄丰市财政局
行政裁决 91300100001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文书电子送达 禄丰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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