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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乡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4年02月22日   作者:高峰乡   来源:高峰乡    点击:[]

高峰乡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以来,高峰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指导和帮助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化依法治乡实践,以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抓手,全面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加快推进法治高峰建设,为全乡步入新时代,实现“跨越发展”奠定坚实法治基础和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高峰乡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年度法治建设工作

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在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谋划好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按照《禄丰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的规定,强化组织保障,及时调整充实由乡长任组长,分管的政法委员为副组长,各行政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高峰乡依法行政暨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高峰乡2023年依法行政暨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召开了高峰乡2023年依法行政暨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对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开展高峰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两次,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治国理念落实在各项具体的工作中。落实乡党委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制度,党委会专题听取了2023年上半年依法行政暨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下半年法治建设工作。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开展法治建设业务骨干暨普法骨干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了全乡法治建设业务骨干、普法骨干推进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政府立法,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完善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立依法行政的项目论证、公众参与、实施评估等机制。建立科学决策办法,拓展广大群众参与管理的方式和途径,健全行政决策听证、专家咨询论证以及公开征求意见、听取和采纳意见反馈等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和定期清理工作制度,文件的起草、审批、印发更加规范,全年共清理规范性文件2次,共修改审核合同7份,目前未制定下发过规范性文件。

(三)全面推进法治高峰建设工作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结合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深入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活动,制定下发《高峰乡2023年度法治建设考核任务清单》,明确各站所、中心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的目标任务。日常加强督促工作落实,定期收集、分析、研判本乡法治建设工作,确保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及时到位。

(四)全面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

1.提高政治站位,召开会议促落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工作,把该项工作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部署的具体行动,及时召开“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动员部署会、工作推进会、总结分析会议,定期召开党委会议和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

2.组建普法队伍,聚焦工作目标明思路。成立由乡党委书记和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为双组长,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乡长、政法委员为常务副组长,各村委会挂点领导为副组长,各村委会书记、下乡工作组组长、相关职能站所站所长为成员的专项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全乡专项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综治办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研究制定《高峰乡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工作要求,并细化形成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任务清单,明确4个方面17项具体任务。组建8支共59人的普法工作组,由乡党委政府各挂点领导任组长,全面压实工作责任。把“三下降一扭转”作为普法强基补短板的工作目标,力争通过努力,实现刑事发案率同比下降、信访总量和矛盾纠纷同比下降、未成年人犯罪和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下降,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好转,持续巩固高峰“无命案乡镇”、信访“三无”乡镇荣誉称号。

3.坚持党委领导,健全普法责任落实机制。在乡党委的领导下,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在每周一点名学习会上带头讲法,政府各职能站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根据普法责任清单、重要普法节点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三单一书”制度体系,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推进国家机关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站所行业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推进普法工作公共化、社会化和专业化,形成普法工作合力,为高峰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命案防控打下法治基础。

4.营造氛围、分类施策,精准开展普法工作。利用小广场大喇叭、电子显示屏、墙体书写规范工整的标语等各类宣传载体和文化阵地,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教育氛围。创新普法形式,分类施策,精准普法,开展双语普法。制作普法微视频9个,录播视频2个,经报请州委政法委审核通过后在州政法委微博上直播宣传,形成示范带动作用。

5.推动专项普法与基层社会治理融合开展。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将专项普法贯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命案防控、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化解,实现普法与矛盾纠纷化解疏导一体化推进。

2023年以来,高峰乡共开展集中普法宣讲活动59场次(其中“双语”普法宣讲活动12场次),边调解边普法54场次,印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书写悬挂宣传标语(含电子标语)75条,受教育人数达5000人次,解答法律咨询93人次。

(五)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树立依法决策意识

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政府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着力实现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作出重大决策前,转交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听取法律顾问和有关法务部门的意见。

(六)加强制度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制度化、规范化

完善高峰乡财务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党委会议制度、干部职工平时考核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调借用和调动管理规定等各项制度,加强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工程招投标、干部选拔任用等事项的监督,防止以权谋私。

(七)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对涉及工程招投标、乡村振兴建设、政府采购、干部选拔任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依法依程序集体决策,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八)全面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

目前,高峰乡及8个行政村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全年共组织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宣讲21场次,集中解答法律咨询活动9场次,共计服务对象1760人次。

(九)全面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

持续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加强对高峰乡辖区8个村委会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指导,进一步推进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加大村务、财务公开力度,实现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不断增强农民依法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能力,提高农村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经积极申报创建,截至目前,高峰乡海联、牛街、仓底、龙骨、山河、果纳、河差底、九龙8个村民委员会全部获命名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高峰乡海联村委会获命名为楚雄州第二批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十)组织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经村两委推荐、司法所初审、乡党委研究审定的程序,完成全乡8个村40名法律明白人的推荐上报,建立了高峰乡“法律明白人”档案库。2023组织全40名“法律明白人”参加全省“法律明白人大课堂”培训11期。通过培训培养,全乡“法律明白人”法律知识得到提高,法务素质明显提升,为实现到2024年底,全乡每个自然村至少有1“法律明白人”,逐步实现村民小组“法律明白人”全覆盖,为培养一支群众身边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奠定了扎实的理论基础。  

(十一)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监督管理,杜绝重新违法犯罪

高峰乡2023年共接收矫正人员9人,解除社区矫正人员9人,截至目前,现有在册社区矫正人员9人。其中:缓刑9人,男性9人,少数民族8人、汉族1人。犯罪类型为:非法持有枪支罪1人、非法经营罪1人、危险驾驶罪3人、聚众斗殴罪2人,故意伤害罪2人。

对每名社区矫正对象按标准建立档案,始终要求每名矫正对象每天在在矫通上进行打卡,每周至少一次电话汇报,每月至少一次到司法所报到,每月开展一次集中教育、一次谈话记录、一次公益劳动。通过监督管理,及时了解掌握矫正对象的动向;通过入户走访、集中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法治观念、道德水平和心理健康,防止其重新犯罪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目的。

2023,全乡范围内共有刑释解教的安置帮教人员32名。在各村委会帮教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三帮一”计划,对每一个帮教对象成立帮教小组,了解帮教对象的思想动态,对其言传身教。经过各个帮教小组耐心细致的工作,帮教工作完成情况良好,全乡32名安置帮教对象均已得到妥善安置,无重新犯罪迹象,维护了我乡社会和谐稳定。

(十二)强化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

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做好排查社会不安定因素和调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积极预防矛盾纠纷的激化,发挥维稳第一防线作用。推进落实“枫桥经验”,按照“人民调解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要求,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考核方案,坚持每月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全面准确掌握工作动态,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化解、早预防,维护了广大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023年,全乡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2次,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各类民事纠纷53,调解53,涉及金额10.489 万元,调处成功率100%,积极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无一起纠纷因调处不力引发上访或转为刑事案件,有效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认真履行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职责,加强公益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对法律援助申请做到积极调查、认真初审、应援尽援,今年以来,司法所共初审法律援助案件7件,主动介入为17名家庭经济困难的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共受理群众来访57人次,解答法律咨询93人次,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为需要帮助的法律援助对象争取利益,为群众提供帮助,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同时积极帮助各村修订和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积极参与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有力推动法治社会建设进程。

(十三)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发展,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强化调查摸底,深挖涉黑涉恶线索。对所辖区域、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防灾减灾、救灾救济、社会救助和应急救援等工作,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保持全乡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责任制,加强道路交通、矿山、消防、食品药品等领域的安全监管,严防各类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2023年,高峰乡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十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坚决纠治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和精度,持续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持续深化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面公开到位,主动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十五)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

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等重大公共利益,涉及房屋土地征收、移民搬迁安置等社会关注度高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以及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重大行政诉讼案件由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特殊情况委托副职应诉),逐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胜诉率。加强行政争议诉前协商,推动诉源治理,逐步提高通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比重。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

(十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通过公开栏公示公开高峰乡《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内容包括行政执法主体、人员、权限、依据、程序等信息。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通过公示栏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2.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明确规定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加强执法档案记录。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3.推行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抽调资深行政执法人员组成法制审核小组,小组成员定期参加业务培训,确保人员配备适应工作要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小组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行政执法机关一律不得作出执法决定。

4.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劳动保障、集镇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平台经济、科技创新、信息安全、民生保障、疫情防控、生物多样性保护、电信诈骗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边疆民族地区治理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禁选择性执法,严禁一罚了之,做到执法一次、规范一片。

5.开展集中专项治理。分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加强苗头隐患排查预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

6.运用多种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告知承诺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制度,制定实施免予处罚事项清单,对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社会危害较小,且能主动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营造宽容柔性执法环境。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定期发布指导案例。

二、存在的不足和差距

(一)普法工作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普法队伍综合素质特别是法律水平有待提高,普法思路和方式还不宽不多;普法阵地建设和硬件设施薄弱,创新力度不够,宣传方式比较单一。

(二)依法行政意识仍需强化

部分行政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执法程序和执法要求还执行不到位;行政执法部门人员主动学习积极性和考证意识不高,执法素质还有待提高。

    (三)法治机构力量亟须加强

    根据《禄丰市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促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目前各站所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较少,执法力量薄弱。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严格落实法治建设报告制度,按时向党委、人大和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按照“六个一”目标要求,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持续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破除行政管理中的体制机制障碍,为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最优的环境、最优的政策、最优的服务。持续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的改革试点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提高行政效能,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潜力和活力。

    (三)进一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全面推行在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并推动法律顾问制度向企业延伸,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法律审核把关作用。

     (四)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对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医疗卫生、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执法监管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五)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强化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立体化行政权力监督体系,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六)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健全落实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七)进一步落实普法宣传教育“三单一书”制度体系

    紧紧围绕我乡“八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根据普法责任清单、重要普法节点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三单一书”制度体系,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推进国家机关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站所行业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推进普法工作公共化、社会化和专业化,形成普法工作合力,为高峰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中共高峰乡委员会

                                                                                                 高峰乡人民政府

                                                                                                      202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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