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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兴镇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3年05月10日   作者:   来源:仁兴镇    点击:[]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仁兴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围绕加快法治仁兴建设战略目标,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法治信仰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大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为建设法治仁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着力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加强对全面依法治镇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全面推进依法治镇的全过程,把全面依法治镇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及时调整充实了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创建工作,于2022年5月份召开全面依法治镇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州委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法治仁兴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仁兴镇法治社会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仁兴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和《中共仁兴镇党委全面依法治镇党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等系列文件和方案,切实做到责任机制、监督机制和评议考核“三到位”,全力构建了主体明确、权责统一、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法治建设工作新机制。

(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法治建设为引领,着力推进全面依法治镇。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6件。二是进一步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镇党委政府聘请云南延德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金顺律师为法律顾问,聘期从2022年4月至2023年4月,顾问费4500.00元;12个村(社区)聘请禄丰市2个法律服务所2名律师和仁兴司法所干警为义务法律顾问。围绕职能科学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解决政府职能转变与“放管服”改革不同步的顽疾,深入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深化政务服务“好差评”,完善了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四是围绕“营商环境提升年”,构建公平竞争镇场秩序,坚持镇场主体“非禁即入”,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探索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公民守法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信用建设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支撑作用,重点治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政府失信行为。五是深入推进“一颗印章管审批”“一部手机办事通”,实施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同时,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克服“准入不准营”的现状。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机制;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制度,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确保庭审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推行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动行政执法在规范、严格、透明、文明上迈上新台阶。全面加强行政应诉和合法性审查工作,一年以来无行政应诉,完成镇招商引资,企业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合法性审查工作5件。四是着力强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旅游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等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按季度开展综合联合性执法检查督查工作,有效避免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年内共组织综合性联合执法检查6场次,交办、整改存在问题6个。五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系统和资格管理系统,对照市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证到期人员的统计清理工作,年内4名到期或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进行换证取证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组织全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视频培训会议两期,2022年7月11日上午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学习讲座,学习讲座邀请到云南延德律师事务所主任、仁兴镇人民政府2022年聘请法律顾问李金顺律师授课,仁兴镇党政班子成员,全镇机关干部,12个村(社区)书记、主任,滇中引水工程仁兴镇彰保村委会王官厂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专班市协调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共计96人参加专题学习讲座。

(四)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适时通报相关情况。及时向镇人大、镇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主动接受监督。在去年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涉及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基础上主要开展涉及长江流域保护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通过清理没有涉及长江流域保护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梳理出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其中市人民政府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镇直有关部门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均没有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不一致、不衔接等内容。

(五)依法行使职权,严格按程序开展重大事项讨论决定和人事任免。依法决定重大事项,镇人大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本着“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的原则,全面落实镇党委决策部署,先后听取和审议了疫情防控、人居环境整治、重点项目、预算调整、财政决算等重大事项,并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保障了重点项目、重点民生的资金投入,有效促进和支持镇人民政府工作的开展。二是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不断健全完善人事任免程序,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认真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及宪法宣誓制度,坚持拟任命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被任命干部向宪法宣誓制度,进一步增强被任命干部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并采用年度述职、工作评议等方式,切实加强对人大选举任命干部的监督,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六)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一镇人大认真履行对宪法法律法规的监督职能,不断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年内全镇未出现违反宪法的行为。二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年内镇人大组织代表对镇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云南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科学、高效运转。三是落实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严肃追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多头执法、越权执法、粗放执法、暴力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等行为,同时,强化审计监督和财政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四是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内部权力制约体系,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采购、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加强内部层级监督。

(七)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一是大力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广泛宣传并认真实施《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落实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调解组织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积极推行法官、律师和人民调解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确保实现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引导群众依法信访、逐级走访。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体系,每半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化解排查研判机制,全面掌握矛盾纠纷的来龙去脉及症结所在,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重点人员、特殊人群,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强化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落实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责任制,把具体责任落实到部门,属于哪个部门主管的,就由哪个部门负责解决,涉及部门较多的,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确定一个牵头单位,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绝不允许推诿扯皮,同时建立分管领导、部门包保责任,逐级包保、一包到底,及时调处化解。一年来,共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9件,调处189件,调处率为100%,调解成功187起,2件引导走司法途径解决,无因民间纠纷调解不及时或不当而引发民转刑案件或酿成群体性事件,有效地化解了各种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进一步实施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多渠道提供法律供给,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六是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司法所、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资源,抓好“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推行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五个一”规范建设,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各类平台的共融互通。

(八)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各项司法体制改革措施。一是组织开展立体化多元化精细化诉讼制度改革综合试点。坚持党委领导,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构建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纠纷解决体系,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发挥司法机关作为解决社会矛盾纠纷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联动体系,形成“诉源预防、诉前分流、诉中调判、诉后回访”的联动多元化解纷体系。推进政法部门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办案系统互联互通、业务协同。

(九)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坚持宣传教育先行,认真研究制定下发了《仁兴镇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仁发〔2022〕26号)为全面推动普法工作提供依据和行动指南。二是突出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全镇基层党组织党员参加了党史和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专题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突出党史学习教育和红色文化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三是深化以民法典为主体的民生保障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结合6月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开展民法典专题宣讲16场次,受教育干部、师生和党员群众3000余人次,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四是加强地方性法规、规章学习宣传。结合乡村振兴,围绕《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违法建筑处置办法》《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养老服务条例》等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和州政府规章,通过集中宣传、以案释法、媒体传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五是开展围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系列法治宣传。认真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仁兴市场管理所、镇经发办、镇安监办、镇科协、仁兴自然资源所和仁兴派出所等部门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middot;15”国家安全日、“4&middot;26”知识产权周、“5&middot;12”全国防灾减灾日、“6&middot;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结合各行业特点的主题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引导行业树立合规意识,切实增强行业管理者、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

(十)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一是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重要日程,认真履行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实年度工作部署、年终工作总结。将依法行政必要的经费开支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二是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三是进一步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集体学法制度,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和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网上考试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镇纪委、林草中心、自然资源所、综治办、财政所、扶贫办等部门积极履行“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职责,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森林法、土地管理法、民族宗教事务条例等政策法规宣讲。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仁兴镇法治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镇村干部重视不够,部分站所对镇党委全面依法治镇工作履职不到位,齐抓共管、共同做好依法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日常性工作开展不够。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宣传的力度有待提高,全面学法懂法守法的氛围仍需加强。三是法律专业人才储备不足,法治建设队伍力量相对薄弱,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意识和水平仍需提高。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参与”的依法治镇工作格局,更加有效地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依法治镇工作,形成依法治镇工作全民参与,法治创建成果全民共享的格局。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强化纪委党内监督、人大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媒体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推进工作落到实处。三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法律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有关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要促进行政机关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四是进一步规范全镇行政执法行为。加大培训学习,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五是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渠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加大公开内容的监督检查。

仁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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