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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禄丰市一平浪镇中兴井水库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4年04月0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禄丰市一平浪镇中兴井水库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已由楚雄彝族自治州州水务局以楚水复20236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禄丰市建润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发包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昆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禄丰市一平浪镇。

2.2建设规模

本项目治理面积为2049.52hm²,治理措施具体布设情况:(1)预防保护区:规划封禁治理面积1619.89hm²,小流域管护碑1座、管护牌3个;(2)综合治理区:坡改梯55.96hm²,配套坡面水系工程:取水坝1座,灌溉管道4.029km,100m³蓄水池5座;坡改梯配套生产道路557m;保土耕作373.67hm²;污水管道38.252km,p600钢砼检查井134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3座;(3)生态修复区:溪沟整治800 m;根据楚水复〔2023〕62号,项目批复总投资:1084.32万元,本次招标金额约728万元。

2.3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通过施工图审查、配合报批、审批手续并取得相关单位的批复,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及后续服务,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

(2)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任务。

2.4计划工期:12个月。

2.5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现行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下述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水利专业丙级及以上或水土保持相关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要求

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4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注册登记在投标人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1.5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2020年至今承担过一项水利相关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2020年至今承担过一项水利相关施工业绩;

3.1.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未曾受到处于有效期内的部级或工程所在地省、州(市)、县级“禁止进入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4)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6)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8)投标人近3年(2020年10月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1)开标前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网上公布的时间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等其他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布时间为准。

5.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能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文件解密(开标)方式:

智能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远程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若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操作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致使其投标文件未成功解密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若对本项目在线开标过程有任何异议,应在开标结束指令下达前提出,否则视为投标人对本项目开标过程无任何异议。投标人未参加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禄丰市建润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大井街40号

联系人: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昆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方舟大厦7楼702

联系人:刘晓东

行政监督部门:禄丰市水务局

电话:0878-4123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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