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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高峰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民宿客栈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3年01月19日   作者:   来源:市政管局    点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禄丰市高峰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民宿客栈项目(项目名称)/(标段)已由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禄发改投字〔2022〕149号(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禄丰市高峰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禄丰市高峰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禄丰市高峰乡。

2.2 计划工期:240。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行业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4 其他内容:/(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新建框架结构民宿客栈1幢,建设面积约2038.80方米(层高6层),室内外进行装修,室内配套客栈所需设施;院内 C25砼硬化道路和停车场,绿化种植,配套建设智能停车管理收费系统和相关附属设施。(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

招标规模:建安总投资670.88万元(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详细资质要求:☑有□无

投标人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其他资质:/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有□无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其他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无在建承诺(是否有在建项目以网络查询结果为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在岗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前连续12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上需有社保部门签章及出具时间);

财务要求:2019至2021(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财务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规范的近三年度(2019年—2021年)经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定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并附真实性承诺(2022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自成立至今年度的财务报表即可)(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有□无

企业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1,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400,合同签订时间大于2020-1-1,业绩内容为须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等原件扫描件。2022年6月后新成立的施工企业此项不考核,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有□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1,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400,合同签订时间大于2020-1-1,业绩内容为业绩须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等原件扫描件,证明材料中均须明示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将不予认可,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其他要求:(1)投标企业须信誉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受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

(3)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失信被执行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信用中国(云南)”网站→信息公示→红黑名单→失信惩戒查询。(查询结果截图打印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自行下载企业的“信用信息报告”,提供二维码须清晰可辨、可正常扫描(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招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打印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省外企业须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或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省内企业提供企业工商注册地或投标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查询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

(6)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不少于1人,必须为专职;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劳务员、资料员、材料员均不少于1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及经验且必须为专职。标准员、机械员均不少于1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及经验但可兼任。以上专职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为其缴纳的连续一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并提供查询方式,若现场查询不到视为无效,社保证明材料上需有社保部门签章及出具时间为近一个月内方有效),并提供以上人员的相应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

(7)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8)诉讼及仲裁:如实说明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9)农民工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款》要求,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事项,承包人须在工程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严格按人社部门的相关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书)

(10)为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承包方须严格按照《禄丰市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精细化管理标准》(禄办发【2021】20号)文件要求执行,管理好所有施工现场环境。(提供承诺书)

(11)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投标人要认真执行(禄住建发【2021】6号)文件规定及要求,管理好所有施工现场工程的质量安全。(提供承诺书)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确,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其他要求:/。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6.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要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全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禄丰市高峰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雁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禄丰市高峰乡

地 址:

禄丰市金山镇世恒商居766号

邮 编:

/

邮 编:

651299

联系人:

江艳国

联系人:

汤艳艳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0878413608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行政监督单位: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填写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监管机构名称)

监督电话:0878-4142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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