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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2022年-2023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乡村振兴项目(一期)选取社会投资人+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2年11月2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禄丰市2022年-2023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乡村振兴项目(一期)已由禄发改农字【2022】6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选定的社会投资人自筹,招标人为禄丰市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选取社会投资人+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项目估算总投资17611.45万元。拆旧区规模 1748.2740亩,农村宅基地 1309.4430亩,工矿用地 434.1075亩,其他用地4.7235亩;建新区总面积1748.2740亩,复垦为耕地1421.6505亩,草地12.6165亩,林地71.4060亩,其他农用地242.6010亩;可获得节余建设用地周转指标1421.6505 亩。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地力培肥和建筑物拆除、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施工任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建设地点:涉及禄丰市境内14个乡镇,包括广通镇、妥安乡、黑井镇、高峰乡、一平浪镇、金山镇、中村乡、彩云镇、恐龙山镇、和平镇、土官镇、勤丰镇、碧城镇、仁兴镇,具体地块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项目周期:合作建设期限为1年,管护期限为5年,以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4、招标范围:对禄丰市境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乡村振兴项目进行资金投入,并对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入库、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和管护期内的种植管护工作。

4.1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前期咨询费、拆迁补偿费、设计费、施工费、监理费等与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的支付;

4.2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完成所有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和施工图审查;配合甲方报批、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设计后期的跟踪服务等,工作范围以合同签订为准;

4.3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含各阶段的项目报批、工程检测及各种工程资料的编制),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招标人有权保留调整以上招标范围的权利。

5、质量标准:

5.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中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云南省相关规定,通过审核并对提供的设计成果质量终身负责;

5.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自然资源部《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13)、云南省自然资源行业标准《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试行2012-11-10)的要求及国家、地方现行的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并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

  1.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若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

    1)社会投资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较强的投融资能力;

    2设计单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土地规划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3施工总承包单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为社会投资人),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1.3省外企业:拟参与该项目投标的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在承揽业务后应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报送相关信息,纳入建筑行业诚信评价管理,关联企业业绩申报。

2、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2.1投资负责人要求:须为本项目的总负责人,具有匹配本项目投资的融资能力(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负责人);

2.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测绘、规划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必须提供自公告发出之日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

2.3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具备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提供自公告发出之日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同时拟派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2.4项目其他管理人员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财务要求:

3.1(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投资、设计、施工的财务能力,需提供2019年—2021年(新成立的公司有几年提供几年)审计报告书(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自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取得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即可)

3.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信贷能力,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总资产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净资产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投标人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4、业绩要求:

4.1设计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018年1月1日至今必须承担过项目合同金额设计费不少于15万元或项目投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或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至少1件,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4.2施工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施工方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018年1月1日至今必须承担过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或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至少1件,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项目中标公示截图(附查询网址)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资料。

5、信誉要求:

5.1(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5.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犯罪档案记录,案由类型检索为行贿、受贿案件。(查询结果截图打印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3(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查询结果截图打印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4(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投标人近3年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需对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承诺)。

5.5(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诉讼及仲裁:投标人如实说明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5.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至现场出席开标会,也无需递交公司相关证书原件;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若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贯穿招投标工作和工程建设全过程,若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行政监督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21日8时至2022年11月25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进行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

2、其他要求:

2.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小写:¥800000.00元。

2.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09时00分;投标人可选择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函任一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3保证金缴纳方式:

(一)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及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已公布的项目银行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银行转账办理:

开户名称: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禄丰金山分理处

投标保证金转账到银行账户后,潜在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进入“我的项目——选择我确认投标的项目——缴纳保证金——确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按系统指引确认绑定。绑定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并将保证金缴纳回执、银行付款回单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注:属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项目,按照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明确。

(二)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应是投标人,受益人应是招标人,保证人应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应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当投标人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且符合保证金不予退回情形的,由银行按照银行保函合同对招标人代偿投标保证金额。银行保函办理:

潜在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应按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保函办理的相关要求办理银行保函,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该项目进场登记的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878—6019258,由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确认,并将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未确认银行保函的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请潜在投标人在提交银行保函确认时考虑到上下班等因素,以免未完成确认影响投标。

(三)电子保险保函。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当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且符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情形的,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代偿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保险办理:

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在“网上办事”—“电子保函办理”模块,由潜在投标人在“电子保函服务机构”自行选择承保公司,登录投标人账号,进入“我确认投标的项目——选择缴纳保证金——确认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购买保险保函”,按系统指引完成操作。打印分配回执、下载保单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2月12日09时00分。

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3、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CA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2)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3)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4)在开标系统下达电子签名命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签名确认】按钮进行签名确认,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工作,签名确认成功之后,右下角方会出现“签名确认成功”提示,投标人的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即操作完成;

(5)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在线培训与考核系统(http://116.55.195.71:8001/ynzxpx-home-web/toStudyInfoList),选择投标人,自行学习《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

(6)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7)有关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未尽事宜,按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布的相关文件执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禄丰市金山镇侏罗纪大街入城广场旁

联系人:张昭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映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禄丰市金山镇世纪大街翡翠湾小区别墅7幢1单元1号

联系人:王利蕊

 

 

 

 

招标公告附录:

拟派入本项目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专业岗位

人员数量最低要求

岗位资格要求

岗位要求

备注

投资负责人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如有)。

设计

负责人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须提供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

项目经理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须提供职称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社保证明。

施工技术

负责人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须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社保证明。

安全员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年检合格有效的C类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社保证明。

施工员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须提供施工员证书、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质量(检)员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须提供质量(检)员证书、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材料员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须提供材料员证书、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劳务员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须提供劳务员证书、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标准员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须提供标准员证书、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资料员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须提供资料员证书、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机械员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须提供机械员证书、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注:1、表中“岗位资格要求”栏是、否提供岗位证书(资格证书)的在 “□”内打“√”。

2、表中“岗位要求”栏专职、可兼任在“□”内打“√”。

3、此表为投标人 配置“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最低要求其余相关人员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考虑配置。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份。

联合体牵头人(社会投资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单位(设计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单位(施工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若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在网上报名期间签署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分别盖章、签字,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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