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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多点联动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日期:2023年03月10日   作者:何海燕   来源:市检察院办公室    点击:[]

“感谢党的好政策、感谢你们一次次来关心照顾我和孙子,感谢你们…”。

2023年3月9日,拿到司法救助金的杨某某感动得热泪盈眶、老泪纵横,不顾年迈体弱,坚持把检察干警送出很远路程,不断向检察干警诉说着不尽的感激之情。

基本案情

禄丰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中发现,被告人白某某与王某夫妻二人分别被判处刑罚后,夫妻婚内育有的一子白某(现年7岁),面临无人监护、无人照抚的流离失所状态,与年迈的奶奶杨某某相依为命,生活陷入困境,继续由二人担任孩子的监护人将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了解这一情况后,禄丰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办与第五检察部统筹配合,开通未成年人救助“绿色通道”,经实地调查了解到白某某系建档立卡边缘贫困户,当地党委政府对孩子进行了临时救助,但难以从根本上彻底解决孩子和其奶奶生活的后顾之忧,检察机关随即与孩子户籍所在地的党委政府取得联系,在党委政府的积极支持下,共同多次到村组走访,了解孩子的生活学习状况、排查家庭成员关系,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最终确定了其奶奶作为孩子的最佳监护人选。

办案历程

在确定合适监护人后,如何支持起诉变更监护权成为现实难题,经工作,禄丰市人民检察院在外地州检察院的协助下与白某某和王某夫妻二人被判处刑罚后所服刑的监狱取得联系,在监狱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依法向禄丰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支持起诉,要求撤销白某某、王某对其子女白某的监护权,将监护权变更给其奶奶杨某某,因考虑到杨某某年龄较大和为保证诉讼顺利进行,由杨某某特别授权委托一名政府工作人员作为代理人参与到诉讼中,经法院、监狱的通力配合,变更监护权案件顺利开庭审理,检察机关依法出席法庭支持起诉,并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当日禄丰市人民法院做出生效判决,将被告人白某某与王某夫妻二人婚内生育之子白某的监护权变更给其奶奶杨某某。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加强与民政部门对接,将白某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系统管理,次月孩子顺利领取到每月的事实无人抚养孤儿救助经费,解决了生活的燃眉之急,此外,及时启动白某司法救助程序,并于2023年3月9日将申请到的5000元司法救助金送到杨某某手中。

历时四个多月,在检察机关的主导下,经多部门联动发力,禄丰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件群众身边“小案”暂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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