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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劳动合同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年06月25日   作者:市人社局   来源:市人社局    点击:[]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相关部门,各企业、园区:

根据省、州人社部门统一部署要求,为实现全市电子劳动合同应用全覆盖,助力企业降低用工管理成本,提高用工管理效率,强化劳动关系治理能力,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运用电子劳动合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电子劳动合同的重要意义

电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以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为载体,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订立的劳动合同。推行电子劳动合同,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是深化数字人社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建立诚信守法用工环境,降低企业运行和员工管理成本,提高劳动合同档案管理效率,降低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安全风险,有效避免因劳动合同管理不规范引发的各种问题。对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减少劳动关系隐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目标任务

市人社局将广泛宣传推广使用电子劳动合同,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推广使用电子劳动合同纳入各单位、各企业、各园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中。全市各用人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应用云南省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签订电子劳动合同,新签、续签劳动合同,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使用电子劳动合同,到2024年底,基本实现电子劳动合同全覆盖。

三、适用范围

全市在云南省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备案的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下属单位)。

四、工作步骤

(一)申请CA证书账号并开通电子劳动合同。各单位、各企业、园区于2024年7月30日前按《单位用户申请材料清单》(附件)要求将电子劳动合同单位用户申请材料(8种)纸质文档和PDF格式的电子版交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调解与劳动关系股(306办公室),市人社局统一上报省人社厅申领数字证书、电子签章,申请CA证书账号并开通电子劳动合同。

(二)电子劳动合同签订应用。各单位、各企业、园区从申领到签订电子劳动合同的数字证书、电子签章之日起,在企业、单位内推广运用电子劳动合同,2024年起实现全市电子合同全覆盖。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企业、园区在2024年7月30日前按要求上报申报村料,逾期不报的市人社局将不再统一申报,由各单位自行前往省人社厅办理申报手续。自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启用之日起,各单位、企业、园区续签、新签劳动合同需提交电子劳动合同才予以备案,因未按要求开展工作导致单位、企业后期无法签订电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法备案的后果由各单位、企业自行承担。

(二)依法订立的电子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可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社会保险稽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中依法作为证据采信。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签订电子劳动合同的指导和服务,同时听取收集企业和职工意见,深入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并向市人社局反馈情况。各乡镇要做好辖区内企业的宣传动员和政策解释。

办理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及时与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刘智明 联系电话:0878─4126276

附件:单位用户申请材料清单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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