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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2024年10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禄丰市中村乡2024年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扶持项目中村乡粮油产业加工建设项目)​

日期:2024年10月15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8-6080219 传真:0878-6080219

通讯地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7号环保窗口(地 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新宿大街与世纪大街交叉口)

编:6512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1

禄丰市中村乡2024年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扶持项目(中村乡粮油产业加工建设项目)

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金山镇宋家坡村

 

禄丰市中村乡人民政府心

昆明龙慧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金山镇宋家坡村,项目用地为原禄丰县金山镇粮食购销公司粮站内空地,占地面积为1500m22.25亩),新建845平方米的现代化双层厂房一栋(一层预留鲜米线加工车间,二层建设1280/年干米线生产线一条)和133.42平方米地上一层消防设备房一栋,配套相关辅助设施。总投资566.7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9万元)

1.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噪声;施工垃圾。

运营期:生产废气;生产废水;生产固废。

2.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1)施工扬尘取洒水降尘;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减少搅拌扬尘污染周边环境;对材料、临时土方堆存进行遮盖并设置防护措施。(2)施工期废水:施工人员入厕依托宋家坡粮库内公测,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人员清洗废水经收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3)施工噪声: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4)施工期固废: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回收处理,不可利用部分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堆存,严禁乱堆乱放,随意丢弃;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运营期

(1)废气防治措施:营运期厂房内米线加工产生的废气采取加工区域环境卫生管理及通风,一体化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和中水暂存池)散发的异味,采取加盖密闭措施处理。(2)废水防治措施:营运期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收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3)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降噪措施。(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营运期碎米线集中收集于带盖塑料桶内,提供给养殖场作为饲料;废包装袋由禄丰福禄粮油加工有限公司回收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污泥脱水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垃圾桶内,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上一条: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禄丰市中村乡2024年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扶持项目中村乡粮油产业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禄环许准〔2024〕15号
下一条: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2024年10月1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禄丰县仁兴镇富鑫石厂生态修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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