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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2024年4月2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彩云镇人民政府彩云镇滇中肉牛屠宰厂建设项目)

日期:2024年04月2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8-6080219 传真:0878-6080219

通讯地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7号环保窗口(地 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新宿大街与世纪大街交叉口)

编:6512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1

彩云镇滇中肉牛屠宰厂建设项目

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彩云镇彩云村委会三元村

 

彩云镇人民政府

云南国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禄丰市彩云镇彩云村委会三元村,占地面积3729m2,新建年屠宰9000头肉牛标准化生产线一条及相关配套设施,总投资16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3.2万元)。

1.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噪声;施工垃圾。

运营期:生产废气;生产废水;生产噪声;生产固废;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2.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1)施工场地扬尘采取洒水降尘,开挖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堆存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采取遮盖措施;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采用密闭式运输等措施(2)施工期废水:施工期无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3)施工噪声:施工期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4)施工期固废: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部分用于厂区内回填利用,剩余回填不完的运送至合法堆存地点,禁止乱堆乱放;建筑垃圾(废边角料、废金属、废包装物)经统一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堆放,严禁随意弃置。

运营期

废气防治措施:待宰车间废气、屠宰车间废气(氨、硫化氢、 臭气)采取清洗、通风、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后外排,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采取地埋式运行;厂区周边种植绿化带等措施后外排。(2)废水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屠宰区含油废水经收集、隔油处理后与屠宰区冲洗废水排入厂区污水管网,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达标外排。(3)噪声防治措施:设置双层隔声窗,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和隔声罩。(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集中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牛粪、白内脏、牛蹄壳、牛皮毛,经收集后暂存于固废堆场,及时清运外售;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外运处置;病死牛和不合格牛肉,交由动物无害化处置资质单位当日外运处置。(5)加强项目区环境管理,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上一条: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2024年4月2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云南翔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00万立方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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