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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2023年9月2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禄丰市方便食品、农副食品加工厂一期建设项目)

日期:2023年09月25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8-6080219 传真:0878-6080219

通讯地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7号环保窗口(地 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新宿大街与世纪大街交叉口)

编:6512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1

禄丰市方便食品、农副食品加工厂一期建设项目

禄丰市彩云镇罗川村委会

云南彩云琵琶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云南国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禄丰市彩云镇罗川村委会,总占地面积5423.71m2,新建年产60吨的卤鸡蛋生产线一条,年产60吨的肉制品生产线一条,年产60吨的菌类生产线一条,年产60吨的萝卜干生产线一条,农产品分装生产线一条;同时建设相关配套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2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6万元)

1.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扬尘、噪声;施工垃圾、施工废水。

运营期:生产废气;生产废水;生产噪声;生产固废。

2.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1)施工扬尘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采取场地洒水降尘、车辆清洁、减速缓行、密闭运输,四周设置围挡等措施2)施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施工人员清洗废水经收集桶收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减少或杜绝鸣笛等措施4)施工期固废:施工开挖的废弃土石方部分用于回填,剩余部分送至合法堆存点堆存;设备安装产生的废边角料、废金属、废包装物等,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能回收利用或外售给回收单位,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堆放,禁止乱堆乱放

运营期:

(1)废气防治措施:生物质锅炉废气采取旋风除尘+25m高排气筒外排;生产车间(腌制、卤制/烤制/油炸等生产的油烟、异味)废气经油烟处理器处理后由烟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异味采取池体封闭、种植绿植、加大厂区绿化。2)水防治措施:解冻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原料清洗废水、脱水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冲洗废水、锅炉软水净化废水)一同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3)噪声措施:噪声设备设置在厂房内,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修4)固废处理措施:一般固废统一分类收集,妥善处理;隔油池废油脂交由有特许经营单位收运处置固废处置率达100%5)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6)加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上一条: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2023年9月2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高钙渣综合利用技改建设项目)
下一条: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2023年9月2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禄丰市方便食品、农副食品加工厂一期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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