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8-6019297 传真:0878-6080219 通讯地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新宿大街与世纪大街交叉口)
邮 编:65129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
1 |
年产2500吨机制木炭生产加工项目 |
禄丰市土官镇海田村委会清水沟 |
禄丰超祥经贸有限公司 |
云南涔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规模及内容:该建设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1.05万元),新建年产2500吨机制木炭,生物质颗粒1000t/a建设项目 |
1.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扬尘、噪声;施工垃圾、施工废水。 运营期:生产废气;生产废水;生产噪声;生产固废。 2.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扬尘采取施工作业面和土堆喷水;土石方临时堆放、材料堆场加盖篷布;建筑材料、建筑垃圾车辆采取密闭式运输措施。(2)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工具清洗、养护和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3)施工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噪声设备安装减震等措施;(4)施工期弃土石回填后剩余部分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处置;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清运至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垃圾堆放场堆存。 运营期: (1)废气防治措施:原料堆于原料库内,禁止露天堆放;粉碎、筛分、切片、上料、出料等环节置于封闭式车间内操作;碳化废气经冷凝后同汽化炉产生的燃气进入烘干机燃烧,燃烧废气、烘干粉尘经旋风分离+三级缓冲车间+水膜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制棒、制粒环节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水洗+三级缓冲间+水膜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2)水防治措施:木炭冷却废水和水膜除尘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3)噪声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厂房建筑物隔音等降噪措施。(4)固废处理措施:废包装箱外卖给废品收费站,不合格机制木炭回用作原料;木焦油、木醋酸等做燃料,为烘干机提供热源;化粪池污泥由周边农户清掏做农肥;布袋除尘器固废回用于生产,三级缓冲间粉尘、水膜除尘器污泥、水箱污泥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5)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