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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2023年2月1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禄丰市第二人民医

日期:2023年03月2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8-6019297 传真:0878-6080219 通讯地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新宿大街与世纪大街交叉口)

编:6512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1

禄丰市第二人民医院搬迁新建项目

禄丰市金山镇南入城口片区F-04地块

禄丰市第二人民医院

云南国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3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7.5万元,占总投资2.84%

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约81662m2(合122.5亩),总建筑面积61852.67平方米。床位规模400。地上建筑面积48313.62平方米。门急诊、医技、住院综合楼建筑面积41230.70平方米,感染性疾病诊治楼建筑面积2928.56平方米,供氧储罐站61.41平方米,污水处理站 213.20平方米,后勤行政楼3814.79平方米,垃圾站64.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13539.05平方米

1.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扬尘、噪声;施工垃圾、施工废水。

运营期:医护人员及就诊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医疗废水;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食堂油烟、进出车辆产生的尾气、备用发电机废气;进出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人群活动噪声、设备运行噪声;职工及就诊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检验科废液收集桶产生的沉淀物、药房产生的废药物、药品,以及废紫外灯管

2.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1)专人对施工场地和道路洒水降尘;(2)堆放粉状物料加盖蓬布遮盖;(3)含尘物料运输车辆加盖蓬布或密闭;(4)选用低噪声或带隔声、消声的机械设备;5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

运营期:

1地下设置污水处理站并密闭空间内,定期对污水处理站周围异味除臭剂喷洒及消毒处理;化粪池、调节池异味采取设置为地埋式,池体加盖等措施2检验科废水经专门的收集桶收集后预中和处理、感染性疾病诊治废水经预消毒处理,经预处理后的废水再与医院的其它医疗废水(门诊、住院、口腔、洗衣及办公等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全部排入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处理达到(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表1(传染病、结核病)中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1A等级标准限值后,排入禄丰市污水处理厂

3一般固废(废包装物、药渣)集中收集后能回收的部分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不能回收的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感染性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格栅渣、检验科废物、废药物、废药品、废紫外线灯管、透析中心固废、废矿物油等危废)根据危废管理要求,分类收集后分类暂存于项目设置的医疗废物间暂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如收集时需要预处的危废,先处理后再暂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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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2023年3月2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年产9.8万吨数控机床铸件自动化智能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禄环审〔2023]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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