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医师执业活动,加强医师队伍管理,按照《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禄丰北大妇产医院杨某某、张某某在202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过程中未按规定参加理论、技能培训被定为考核不合格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七条第(四)款、第四十二条以及《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四)第(五)款规定,经研究,决定对禄丰北大妇产医院杨某某、张某某的《医师执业证书》进行注销,执业证书编号等相关内容,咨询禄丰市卫生健康局医政药政股。如果有异议,请在2024年9月10日前将书面意见交禄丰市卫生健康局医政药政股。联系电话0878—4121939
特此公告
禄丰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