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禄财社〔2023〕14号禄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医疗救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3年01月16日   作者:   来源:市财政局    点击:[]


禄丰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基金专户: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23年医疗救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社〔2023〕12号),现将2023年城乡医疗救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09.51万元下达你们,收入列入2023年“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023年“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预算科目,政府经济科目列入“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科目,部门经济科目列入“30307·医疗费补助”科目。

此次下达的医疗救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项目代码为Z155080000002,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请严格按照有关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及时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做好标识。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请加强资金管理,及时将资金拨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并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收款单位:禄丰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基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禄丰支行

账 号:135605167716-0001

禄丰市财政局

2023年1月13日

上一条: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等文件的通知
下一条:禄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拟纳入医疗保障定点管理零售药店的公示

关闭